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
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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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
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
(建標[2003]206號)
為了適應工程計價改革工作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並參照國際慣例,在總結建設部、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關於調整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若干規定》(建標[1993]894號)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我們制定了《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以下簡稱《費用項目組成》),現印發給你們。為了便於各地區、各部門做好《費用項目組成》發布后的貫徹實施工作,現將《費用項目組成》主要調整內容和貫徹實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費用項目組成》調整的主要內容:
(三)將原其他直接費項下對建築材料、構件和建築安裝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生的檢驗試驗費列入材料費。
(五)原計劃利潤改為利潤。
二、為了指導各部門、各地區依據《費用項目組成》開展費用標準測算等工作,我們統一了《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參考計算方法》和《建築安裝工程計價程序》(詳見附件一、附件二)。
三、《費用項目組成》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設部、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關於調整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若干規定》(建標[1993]894號)同時廢止。
《費用項目組成》在施行中的有關問題和意見,請及時反饋給建設部標準定額司和財政部經濟建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