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污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
中國政法大學污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
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和服務中心,又稱“污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成立於1998年10月。是經中國政法大學批准,司法部備案的環境資源法研究機構,同時也是自籌資金為社會提供環境法律服務的民間環境保護團體。中心以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為依託,該研究所目前有教授、副教授等共9人。
其成員由中國政法大學從事環境資源法研究和教學的教授、副教授為主,聯合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等多所高校和研究機構熱心環境保護事業的法律和技術專家、學者、律師和研究生兼職組成。中國政法大學環境法教授、博士生導師王燦發先生任中心主任。中心以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為依託,該研究所目前有教授、副教授等共9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6人,講師1人。其專業領域涵蓋了環境法、自然資源法、國際環境法、比較環境法等各個環境資源法領域。
通過組織熱心環境保護事業的法律專家、學者、律師和環境管理與技術專家對中國環境資源立法及其實施問題開展專題研究、進行國際交流、對律師及環境執法和司法人員及公眾進行環境法知識的培訓,普及環境資源法知識,提高公眾的環境法律意識和中國的環境資源立法、執法水平;通過對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幫助的方式,維護污染受害者的環境權益,促進中國環境資源法的執行和遵守。
l 通過開辦免費的污染受害者法律諮詢熱線電話、接待污染受害者的來信來訪,為污染受害者提供無償法律諮詢服務。中心熱線電話自1999年11月1日開通以來,至2006年12月,共答詢來自全國各地的諮詢電話9482人次,接待來訪512人次,來信回復332封。向熱線諮詢的污染受害者來自全國各地,除了西藏和台灣以外,幾乎每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有求助者。在我們的幫助下,當事人所諮詢的案件有的已經解決,有的正通過行政途徑或司法途徑解決問題。
l 免費對律師和法官進行環境法律實務培訓,建立全國的環境律師網路。從2001年開始,連續6年已經免費培訓了來自全國各地的262名律師,189名法官,並培訓環境行政執法人員21名。建立起了全國性的環境律師網路。
l 組織舉辦國際及全國性環境法實施研討會,促進環境法實施方面的國際和國內交流。中心於2001年、2004年、2005年,與日本環境會議等單位合作分別在北京市、日本熊本縣和上海市召開了三屆環境糾紛處理中日國際研討會。2002年在西安召開了“中國西部環境訴訟疑難案件研討會”。2004年8月與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法案室聯合在北京舉辦“環境損害賠償立法國際研討會”。這些活動極大地促進了我國的環境法治建設和幫助污染受害者的能力建設。
l 開展環境法律研究,完善中國環境立法。在幫助污染受害者的同時,中心還承擔了國家和地方的多項研究課題。其中包括《環境影響評價法》、《清潔生產法》、《自然保護區法》、《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轉基因生物安全法》、《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循環經濟法》、《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公眾參與環境保護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起草,推動了一些新的環境法律制度的建立。
中心的工作得到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併產生了廣泛的影響。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北京人民廣播電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北京電視台、《人民日報》、《法制日報》、《北京晨報》、《中國環境報》、《中國律師報》、《北京經濟報》、《生活時報》、《中國青年報》、《中國綠色時報》、《北京法制報》、《法制文萃》、《中國質量報》、《中國日報》、《北京日報》、《經濟日報-社區服務報》、《檢察日報》、《郵政周報-生活新周刊》、《生活周刊》、《中國經濟導報》等60多家新聞媒體從不同角度對中心的工作給予了400多次的報道。美國 New York Times、《華盛頓郵報》、News weekly、Chicago tribune、Eugine Weekly, 日本《朝日新聞》、《讀賣新聞》、NHK電視台、法國《解放報》、加拿大電視台、韓國電視台、荷蘭電視台等國外新聞媒體對中心的工作和影響也做了許多報道。由於中心志願者的出色工作,2001年10月中心獲得了美國福特汽車公司在中國頒發的環境保護獎的一等獎。中心主任王燦發被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全國政協人口、資源和環境保護委員會、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文化部、廣電總局授予“2005綠色中國年度人物獎”,中心辦理的福建省屏南縣1721人訴榕屏化工廠案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法制日報社等評為2004年十大影響性訴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