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虎城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塔虎城屬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位於吉林省松原市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北部的八郎鎮北上檯子屯北側嫩江南岸的平原上,西北靠近白城市大安市地界,在查干湖景區東,南距縣城50公里,西北距大安市界10公里,是一處遼代古城遺址。塔虎,蒙古語,是胖頭魚的蒙古語發音“塔虎·吉嘎蘇”的音譯。塔虎,胖頭魚,現在也有另種說法,蒙古語記音是“布頓·套魯嘎太·吉嘎蘇”。塔虎城,就是因其地處江水盛產“塔虎·吉嘎蘇”魚而得名。
遼重熙八年(1039年)置州城,城為方形,周長5181米,為土所築,高6米,城有4門,惟有西門保存較好。這是遼國皇帝的“行宮”和春行打獵駐足之地,當年這裡除駐有遼軍官兵外,還為佛教聖地和貿易中心,曾出土不少唐至遼代的文物。位於查干湖東北面的八郎鎮北上檯子村境內,地處嫩江、第二松花江交匯處。是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塔虎”是蒙語“胖頭”的意思,由臨近的查干湖盛產胖頭魚而得名。據史料記載,塔虎城建於遼代聖宗太平二年(即1022年),距今已有近千年的歷史,原名長春州和金代肇州。塔虎古城座北朝南,呈方形,城牆為夯土壘築,周長11華里。雖然經歷了近千年的雨浸風蝕和戰火焚燒,但現存的城牆仍有五米多高,城中建築物的遺址依晰可辨,由此可見當時工程之巨大,質量之高乘。塔虎城的城牆按方位開有四個城門,而且每個城門都有瓮城圍護。城牆上每隔70米左右建有一座堞樓,共有64個,每個堞樓之間恰為一箭之地,便於遭敵偷襲時相互策應。城的四角還各建有一座角樓,角樓外呈圓形,凸出城角,高於城牆,便於及時掌握城牆內外的動態,城內西北處有古建築遺址,相傳為遼金時期歷代君王來此春獵時簽發詔令,召見各部首領及外國使臣的“金鑾殿”。城外環繞城牆有二道護城河,使塔虎城形成牆高水深,易守難攻之勢。作為遼金時期的軍事重鎮,塔虎城南接黃龍府,北扼松嫩兩江,西鄰泰州城,西南為通往遼國首都上京臨潢府的重要通道。塔虎城除了作為遼代北方軍事重鎮以外,還是當時佛教勝地和貿易中心地。現存遺址中城內街道布局井然,官邸、衙署、樓台、廟宇等大量建築星羅棋布,錯落有致,足以看出當時的昌盛與繁榮。
塔虎城
城西南隅過去有4處遺址,現已平毀。城內在公路兩側約100米、南北長700米的範圍內,灰土較厚,陶瓷片、建築飾件分佈較集中,曾出土黑白圍棋子、北宋銅錢和銅、鐵蒺藜等。距南牆700米、西牆700米處有一土丘,東、南、北三側地勢略高,遺物分佈較集中。其東側的高台上,發現大量的鐵渣和紅燒土,是一處冶鐵作坊遺址。城內文物堆積厚達5米,其中有灰燼、魚骨和獸骨等。塔虎城周圍還發現許多與城有關的遺址。城東北距城牆50米處,有一座橢圓形土台。此台基部東西長38米,南北寬30米,高5米,磚築,石灰勾縫,非常堅固。高台表面上鑲有牡丹花和蓮花等花紋磚,在台下出土銅風鈴1件,為方柱形,四角呈捲雲狀,做工精美。此台已遭破壞,現僅存土台。文物表明,此台應是遼代的一座塔基。城東和城北發現居住址和建築址,城南、城西、城北多處發現小型瓮館墓葬。古城中央地勢較高,可望城內全貌。自清末民初古城被開墾以來,城內建築遺存大多被破壞。1975年,“農業學大寨”時平整土地,這些遺址被剷平,只剩城西北角的一處建築遺址。並於城南發現一磚室墓,墓室為方形,券頂,內壁抹白灰,上飾壁畫。隨葬品有銅鏡、陶、瓷器數件。城內遺物豐富,有大量磚、瓦、陶瓷片。建築構件做工精細,造型優美。當時中原各名窯燒造的瓷器,在此都有發現。其中有一批完整的瓷器。品種有醬釉魚藻匜、定窯白釉蓮花盤、蓮花碗、雙魚碗、白釉瓜稜柱、白釉小口瓶、雞腿壇、黑釉雙系壺、醬釉三流三系壺、綠釉長頸瓶等。銅鏡是出土銅器中最多的器物,有雙龍鏡、童子戲花鏡、雙魚鏡、昭明鏡、瑞獸鏡、十二生肖鏡、朱雀鏡等。雙龍鏡鏡緣刻有“長泰縣監”字樣。雙魚鏡有3面,其中兩面有邊刻,一面刻“信州司侯司”,另一面刻“肇州司侯司”。此城發現銘文最多的是瑞獸鏡,共28字,邊刻有“長春縣xx”字樣。湖州鏡,鏡薄紋精,造型別緻,內鑄楷書“湖州真石十八郎,煉青銅無比照子”等字。銅人、銅佛、銅釜、銅錢也屢有出土,自清末此城址被開墾,多次出土銅錢,少者幾枚,多則千斤。多為北宋錢余為唐、南宋、遼、金錢。城中出土的生產工具,主要有鐵鏵、犁鏡、趟頭、刃、斧、钁和石磨等,也出土鐵鏃等武器。1961年,吉林省人民委員會公布此城址為吉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00年,吉林省考古所對城內勘探中得知,城內原有縱橫街道9條,兩邊多為店鋪作坊。沿四周內城牆邊,有一條大街環繞全城,每到城門、角樓處,道路沿城牆內壁上升,斜坡式上到城牆上,專供護城士兵使用。
塔虎城地處嫩江、第二松花江交匯處西側(今前郭縣八郎鎮北上檯子村),地勢險要,在遼金時代是兵家必爭之地。據史書記載,塔虎城在遼代稱長春州,金代稱新泰州,是遼金時代著名的軍事重鎮和交易中心。如今古城遺址的殘垣斷壁靜靜地躺在豐腴的田畝間。塔虎城平面呈正方形,周長5213米。城牆為土築,分層施夯,十分堅固,雖歷九百餘年,風蝕雨剝,現仍高5-6米,基寬20餘米。每面城牆正中,各闢一門。門外設有半圓形“瓮城”,門兩側分別築有8個高出牆約半米的“馬面”(即垛口),全城共64個,相鄰兩個馬面之間相距70米,恰為一箭之地。古城的四角,各有角樓一座,呈圓形,高出城牆,稍凸城牆內外,站在角摟上,可環顧左右兩面城牆,與馬面相照應,再加上城外兩道10餘米寬、4餘米深的護城河(角樓外加設一道),足見此城軍事防守設施甚嚴,絕非等閑之地。古城於清末民國初年即已墾為耕地,地表面到處布有磚瓦殘塊及陶瓷碎片、獸骨、灰燼等,過去城內有8處比較明顯的建築遺址,高出地表面約半米,上面遍布青灰色殘磚、布紋板瓦、筒瓦、瓦當、勾滴、甋吻、璃首等建築構件。由於1975年平整土地,這些遺址都被推土機剷平,現僅余西北角一處群眾稱為“金鑾殿”的建築遺址,瓦礫殘磚遍及台上。古城東北角護城河外,有一橢圓形土台,高約5米,群眾稱為“點將台”,此台原高10餘米,磚築,表面鑲嵌蓮花瓣形紋磚。台下曾出土過方柱形捲雲翅銅風鈴及盪錘。蓮花是佛教的一種常用紋飾,風鈴則多為寺院殿檐、塔角之懸用。由此觀之,此台可能為一塔基。遼金盛行佛教,常於城內外興建寺廟及佛塔。《遼史》曾記載過,道宗咸雍八年(1072年)三月,長春州、泰州肇州(今洮南程四家子古城)、寧江州(一說扶余伯都納古城,一說三岔河石頭城子城〕就有三千餘人自願削髮為僧尼。此城出土的各種銅佛,也可以印證這一點。塔虎城遺址出土文物甚多,除大量的磚、瓦、陶建築構件外,從生產工具到生活用品,從武器到貨幣,從宗教器物到各種裝飾品,其間石器、陶器、銅器、鐵器等應有盡有。
據《遼史,地理志》記載,長春州置於遼興宗重熙八年(1039年〕隸屬延慶宮。但是,《遼史·聖宗本紀》又記載,太平二年(1022年)三月甲戌,聖宗皇帝去過長春州,這就是說,塔虎城應建於1022年以前。另據考古工作者實地考察,古城牆兩米以下皆為五花土,且夾雜磚瓦及灶炭之物,這足以證明,此城興重之前,有先民在此居住。“重熙八年置”應是隸屬興宗延慶宮的時間。
遼朝分設五京,即上京、中京、東京、西京南京。長春州在行政上隸屬上京道臨潢府(今內蒙巴林左旗林東鎮古城),軍事上屬東北路統軍司。此城除駐紮正規的“韶陽軍”以外,還有鄉丁四千。長春州轄長春縣,縣內人口兩千戶。
1114年9月,金太祖完顏阿骨打起兵反遼。1115年初,阿骨打親自領兵進逼長春州。由於此時遼兵防守空虛,金兵一舉而勝,此城遂被金佔領。金滅遼之初,承襲遼制,塔虎城仍為長春州。由於戰爭的破壞,塔虎城牆多處被毀,從現存的古城殘垣斷壁處,仍能看出金代修補過的痕迹。1150年,金州將長春州降為長春縣,隸屬於金上京會寧府肇州(今黑龍江省肇東八里城)。1185年,金朝撤銷泰州,1195年,又在塔虎城置泰州,原泰州降為金安縣,隸屬於新設置在塔虎城的泰州。考古學界將這變更后的泰州,稱為新泰州。新泰州隸屬於金北京路臨潢府。下轄長春、金安二縣。為防禦此時已強盛的蒙古之入侵,金東北路招討司曾設在這裡,於是,塔虎城又稱為金朝的軍事要塞。1211年,蒙古汗國發動大規模的對金戰爭。由於蒙古汗國征金之初,僅以擄掠財物為目標,攻下城邑后,並不帶兵佔領,所以我國東北境內勃海、遼金時期所建城郭,絕大部分在此時被摧毀,塔虎城也未能倖免。
由於塔虎城地處松嫩兩江交匯處,四周多泡沼湖泊,水草繁盛,是天鵝、野鴨棲息之地。遼代皇帝每年春季都來這裡“巡幸”遊玩,或在月亮泡、查干湖捕捉鵝雁,或在洮兒河、嫩江、松花江釣魚,此等盛事即契丹語之所謂“春捺缽”。
據《遼史》記載,每逢皇帝“春捺缽”巡幸之時,必攜群臣、宮妃等眾,從上京臨潢府出發,約行60天,來到塔虎城,在達魯古河或鴨子間鑿冰捕魚。當捕獲第一條魚后,即設“頭魚宴”以祝賀。由皇帝親自放鷹捕獲第一隻天鵝時,又要舉行“頭鵝宴”以慶賀。附近的各女真部落酋長也應邀參加,邊暢飲,邊歌舞,春盡而歸。“春捺缽”期間,遼帝也曾在此地接見北宋、高麗等國使者。此事在《夢溪筆談》和《遼史》中都有記載。
因有“春搽缽”之舉,遼帝每年都要派人到女真各部強索海東青鷹。海東青鷹,經馴養可為人捕捉天鵝,產於瀕臨日本海的五國部。
女真人為向遼帝貢鷹,常出兵與五國部廝殺,付出代價很大,同時索鷹的“銀牌天使”也乘機勒索財物和污辱婦女,引起女真人的強烈不滿。在遼天祚帝舉行的一次頭鵝宴上,天柞帝命女真各酋長依次起舞,完顏阿骨打執意不肯。天詐帝當時就要殺了他,樞密使肖奉先進言力勸,阿骨打才免遭殺身之禍。後來,正是完顏阿骨打起兵打敗了天祚帝,滅掉遼朝。金初也承襲遼朝的“捺缽”之舉,稱為“刺缽”,或建”行宮”。金熙宗帝,也曾來塔虎城一帶,在混同江(即松花江)漁獵。
塔虎城,是吉林省境內保存比較完好的遼金古城遺址之一。塔虎城遺址對於研究遼金時期的政治、軍事、經濟、文化諸方面,具有重要價值,因而在史學界和考古學界很受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