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警裝備

全國公安機關民警個人裝備配備

《公安單警裝備配備標準》分為總則、配備對象、配備項目、配備數量、附則5章,共25條,規定了全國各級公安機關民警個人的基本裝備配備。配備項目主要包括警服警棍手銬催淚噴射器強光手電筒警用制式刀具、警用水壺急救包、多功能腰帶、防割手套等必配項目和槍支、對講機警務通防刺服警用裝備包等選配項目共15種。

關於印發通知


公裝財[2006]48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為加強和規範全國公安單警裝備配備,公安部制定了《公安單警裝備配備標準》,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執行。貫徹執行《公安單警裝備配備標準》是加強一線民警裝備配備,提高一線民警防護能力和戰鬥力的重要舉措,是加強公安基層基礎建設的重要內容。各地公安機關要立即向黨委、政府彙報,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儘快研究制定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標準落實到位。執行中有何問題及建議,請及時報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公安配備標準


前言

為加強和規範公安單警裝備配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結合公安民警執勤、執法工作的實際需要,制定《公安單警裝備配備標準》。本標準分總則、配備對象、配備項目、配備數量、附則5章,共25條,規定了公安單警的基本裝備配備。
本標準歸口單位:公安部裝備財務局
本標準起草單位:公安部裝備財務局
本標準起草人:譚保東、王華、王強、李松旺
本標準批准部門:公安部
本標準批準時間:2006年7月24日

總則

1.0.1 為加強和規範公安單警裝備配備,提高公安民警執勤、執法等實戰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標準。
1.0.2 公安單警裝備是指公安機關各警種單警在執勤、執法等任務中所配備的個人基本裝備。
1.0.3 各警種可根據工作需要,在本標準基礎上適當增加。
1.0.4 本標準適用於全國各級公安機關。鐵道、交通、民航、林業公安機關和海關緝私部門,可參照本標準配備。

配備對象

2.0.1 本標準配備對象為全國各級公安機關的單個民警。

配備項目

3.0.1 警服。
3.0.2 警棍。
3.0.3 手銬。
3.0.4 催淚噴射器。
3.0.5 強光手電筒。
3.0.6 警用制式刀具。具有刀、鋸、銼、剪、錘(可砸碎汽車玻璃實施緊急救助)、改錐、指南針等進攻、制服、自衛、緊急救助多項功能。
3.0.7 警用水壺
3.0.8 急救包。用於緊急救護。裝有止血藥物、止血繃帶、硝酸甘油急救用品與藥物。
3.0.9 多功能腰帶。用於掛帶對講機、警務通、槍支、手銬、警棍、強光手電筒、催淚噴射器、警用制式刀具等裝備。
3.0.10 防割手套。
3.0.11 槍支。
3.0.12 對講機。
3.0.13 警務通。具有資料庫查詢功能。經濟發達地區可選具有手機、數碼相機和衛星定位等多功能的警務通。
3.0.14 防刺服。
3.0.15 警用裝備包。用於放置警用多功能腰帶及所佩裝備、防刺服、防割手套等警用裝備。
3.0.16 本標準中的配備項目,根據基本工作需求和實際工作情況分為“必配”和“選配”兩種類型。“必配”是指公安單警完成基本工作任務所必須配備的裝備,“選配”是指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選擇配備的裝備。
3.0.17 以上配備項目(除警服、槍支外)后附示意圖。

配備數量

4.0.1 本標準中的配備數量詳見《公安單警裝備配備標準表》。

附則

5.0.1 本標準由公安部負責解釋。
5.0.2 本標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序號配備項目計量單位配備數量
配備
類型
說明
1警服套/人見說明必配按《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誌供應管理辦法》配備。
2警棍根/人1/1必配
3手銬副/人1/1必配
4催淚噴射器只/人1/1必配
5強光手電筒只/人1/1必配
6警用制式刀具把/人1/1必配具有刀、鋸、銼、剪、錘(可砸碎汽車玻璃實施緊急救助)、改錐、指南針等進攻、制服、自衛、緊急救助多項功能。
7警用水壺個/人1/1必配
8急救包個/人1/1必配用於緊急救護。裝有止血藥物、止血繃帶、硝酸甘油等急救用品與藥物。
9多功能腰帶條/人1/1必配用於掛帶對講機、警務通、槍支、手銬、警棍、強光手電筒、催淚噴射器、警用制式刀具等裝備。
10防割手套雙/人1/1必配
11槍支支/人見說明選配按《公務用槍配備辦法》及有關規定配備。
12對講機部/人1/1選配可配備耳麥
13警務通部/人1/1選配具有資料庫查詢功能。經濟發達地區可選具有手機、數碼相機和衛星定位等多功能的警務通。
14防刺服件/人1/1選配
15警用裝備包個/人1/1選配用於放置警用多功能腰帶及所佩裝備、防刺服、防割手套等警用裝備。

編製說明


為加強和規範公安單警裝備配備,提高公安單警的戰鬥力,保障公安民警執勤、執法等工作任務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規,公安部組織制定了《公安單警裝備配備標準》(以下簡稱《標準》)。
一、制定《標準》的必要性
近年來,隨著國家財力不斷增強,各級公安機關裝備經費大幅度增加,公安裝備建設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但是,長期以來,全國公安機關缺乏一部普遍適用的單警裝備配備標準,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單警裝備配備工作,也影響了公安民警的作戰信心和戰鬥力。為儘快提高公安單警裝備水平和戰鬥力,制定公安單警裝備配備標準十分必要。制定該標準一是有利於全面提高公安單警的裝備配備水平和戰鬥力;二是能夠從制度上為各地公安機關申請裝備經費提供依據;三是統一了單警裝備配備項目,保證了配備的統一性,促進公安單警裝備規範化建設;四是從裝備的實用性出發,最大限度地優化單警裝備的配備,進一步提高單警裝備效能。
二、《標準》的編製過程
2005年,按照部黨委關於制定全國公安民警個人裝備配備標準的指示精神,公安部裝備財務局會同治安管理局、刑事偵查局、反恐怖局在北京、廣東、新疆進行了多輪調研,掌握了大量的一手材料,形成了《標準》的送審稿。此後,通過實物展示、專家諮詢、座談研討會等形式,徵求意見,並邀請部分軍隊、武警、國防軍工部門的專家對《標準》進行評審,形成現《標準》。
三、《標準》編製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標準》編製的指導思想是: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公安單警的裝備配備,實現裝備資源的優化,發揮裝備的最大效能,切實提高公安單警的戰鬥力。
按照這一指導思想,本《標準》在編製過程中主要遵循如下原則:
(一)客觀性原則。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情況出發。既充分考慮實際需要,也充分考慮經費保障能力,努力處理好經費保障能力和實際需求之間的矛盾。
(二)實用性原則。不盲目求新,更不貪大求洋,堅持實用第一。從各地、各警種的實際工作需要出發,了解個性,找出共性,尋求優化,追求效能,避免追求過分超前而造成裝備資源的浪費。
(三)科學性原則。充分考慮裝備配備的科學性,使配備的裝備既滿足實際工作需要,又能最大程度地實現裝備資源的優化與共享,發揮裝備的最大效能。
(四)先進性原則。充分考慮裝備的技術問題與成本問題,在現有經費保障能力下,通過使用先進技術提高裝備性能。
(五)靈活性原則。在充分考慮各地、各級公安機關單警共性的同時,也充分考慮各地、各級公安機關單警的特殊性,在一些項目上作了相對靈活的規定,以便各地因事制宜,發揮主觀能動性
四、《標準》的結構
本《標準》分為前言和正文兩部分。前言介紹了《標準》的基本情況。正文共5章25條,具體內容為:第一章總則,闡明制定《標準》的目的和依據;第二章配備對象,明確本《標準》的配備對象是全國各級公安機關的單個民警;第三章配備項目,包括:警服、警棍、手銬、催淚噴射器、強光手電筒、警用制式刀具、警用水壺、急救包、多功能腰帶、防割手套、槍支、對講機、警務通、防刺服和警用裝備包等15種;第四章配備數量,根據配備對象與配備項目確定配備數量;第五章附則,對解釋部門和實施時間作了規定。
五、《標準》的經費測算
根據配備項目具體產品的不同品牌與檔次,除警服與槍支外,每套單警必配裝備約需2000元,加選配裝備約需7000元。
六、《標準》的實施意見
本《標準》為指導性標準。各地應按照按需配備、急用先配、逐步到位的思路,認真組織實施,力爭在3年時間內落實到位。

部分新裝備


伸縮警棍

不鏽鋼基材,橡膠握柄;可重複伸縮10000次(行業標準1000次),抗擊打次數大於1000次,剛性拉伸強度1000N;收起長度20cm;展開共三節。參考價:80元/根。
單警裝備
單警裝備

執法記錄儀

執法記錄儀全稱單警執法視音頻記錄儀又稱警用執法記錄儀或現場執法記錄儀,該產品是針對執法部門的實際需求,設計研發的一款高科技警用單兵產品,適用各個警種。集數碼攝像、數碼照相、數碼錄音、對講送話器功能於一身,能夠對執法過程中進行動態、靜態的現場情況數字化記錄,它重量輕,體積小,佩帶靈活方便,具備防水、防震、抗摔能力,同時內置紅外燈在全黑的夜晚條件下依然能夠保證圖像的清晰拍攝,內置16G存儲空間,通過後台軟體設置密碼管理,既可現場回放,又保障文件不能被篡改,保證所拍攝資料的公正、權威。事後提供有效的現場影像資料,供案件指揮、偵破和檢察機關取證。便於公安幹警在各種環境中全班制執法使用。
執法記錄儀
執法記錄儀

催淚噴射器

用於近距離催淚制服。噴射速率≥8.5g/s,噴射距離≥3m,有效噴射時間≥4s,有效期3年,長度:15cm,直徑3.5cm。罐體為黑色。“警察”、“POLICE”、“催淚噴射器”字體為白色黑體警徽為白色。參考價:76元/只。
單警裝備
單警裝備

警務通

具有資料庫查詢功能。經濟發達地區可選具有手機、數碼相機和衛星定位等多功能的警務通。類似“掌上電腦”的警務助理:可供無線上網,攜帶方便。警務助理可以協助網上追逃,還可查閱被盜機動車資料,提高了民警現場處置能力。
單警裝備
單警裝備

警用制式刀具

具有刀、鋸、銼、剪、錘(可砸碎汽車玻璃實施緊急救助)、改錐、指南針等進攻、制服、自衛、緊急救助等多項功能。參考價:550元/把。
單警裝備
單警裝備

防割手套

採用高強度纖維及金屬絲混紡材料加工製作而成,放割係數4(GA614-2006標準為2.5)。能有效抵禦匕首菜刀等帶有利刃的銳器的割傷。參考價:120元/雙。
單警裝備
單警裝備

防刺服

採用高強度聚酯纖維加工製作而成,能有效抵禦匕首、菜刀等銳器刺扎和砍割的攻擊。可加防彈插板。各項性能指標符合GA68-2003標準的規定。參考價:950元/件。
單警裝備
單警裝備

強光手電筒

提供高亮度照明;前端有攻擊頭,具有攻擊致痛、制服作用;航空鋁合金材質,防水抗壓耐摔;燈泡壽命10萬小時,亮度:100流明。持續高亮照明2小時,重複充電1000次。參考價:485元/只。
單警裝備
單警裝備

急救包

用於緊急救護,裝有止血藥物、止血繃帶、硝酸甘油等急救用品與藥物。參考價:80元/個。
單警裝備
單警裝備

警用轉輪手槍

是中國自主研發的真正意義上的警用手槍,它既可發射普通槍彈也可發射橡皮彈,具有出槍及擊發快速、能迅速邁越瞎火彈、機構動作可靠、可發射不同彈種等優點。

對講機

無線集群呼叫,雙機對講。使用頻率:350MHz。可配耳麥。
單警裝備
單警裝備

多功能腰帶

用於掛帶對講機、警務通、槍支、手銬、警棍、強光手電筒、催淚噴射器、警用制式刀具等裝備。參考價:260元/套。
單警裝備
單警裝備

催淚槍

催淚槍具體起源尚無資料考證,請廣大網友後期添加完善。催淚槍是一種可以靠火藥發射和壓力發射的一種非致命性槍械,主要發射催淚彈及催淚劑,針對大型群體性事件具有較好的驅散、驅離效果,可在不對人造成實質性傷害的前提下達到驅散、制服犯罪嫌疑人的左右,在世界各國使用廣泛。
目前已知的催淚槍大體分為兩種,一種是靠火藥動能發射,一種是靠壓力發射,兩種催淚槍各有所長,其中靠火藥發射的催淚槍具有射程遠,擴散面積大等優點,是針對打砸搶燒事件以及遊行示威人群有效的驅散驅離武器,第二種是靠自身壓力噴射的催淚槍,這種催淚槍的主要特點是,依靠罐裝的催淚劑靠壓力將催淚劑噴射而出,廣泛用於近途反恐防暴情況,如近距離實施抓捕、制服犯罪嫌疑人時,可依靠這種催淚槍在不傷害犯罪嫌疑人生命的情況下將其制服,具有極好的防暴自衛效果。
單警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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