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峰

湖南省益陽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白峰,電影“我不是葯神”的原型“陸勇案”中做出不起訴決定的檢察官。 

現任益陽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人物履歷


2012年12月,任沅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16年01月,任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20年12月,任益陽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主要事迹


2014年,電影“我不是葯神”的原型“陸勇案”發生,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在上級省檢察院和市檢察院介入后,經過數月的走訪查證,時任沅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白峰最終於2015年1月做出不起訴決定,沅江市人民檢察院向法院請求撤回起訴,陸勇隨之獲釋。

任免信息


2016年3月,任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辭去沅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2020年12月30日,益陽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任命白峰為益陽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