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美術家協會

肇慶市美術家協會

肇慶市美術家協會(簡稱肇慶市美協)是中共肇慶市委領導下的由全市性的美術家協會、是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廣東省美術家協會的團體成員,所屬縣級(市、區)美術家協會和全市性的產業美協、美術團體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我市美術家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美術、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百科名片


肇慶市美術家協會

協會章程


第一條廣東省肇慶市美術家協會(簡稱肇慶市美協)是中共肇慶市委領導下的由全市性的美術家協會、所屬縣級(市、區)美術家協會和全市性的產業美協、美術團體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我市美術家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美術、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 肇慶市美協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美術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遵守憲法和法律,致力於繁榮我市社會主義美術事業,為實現建設文化大省、文化名市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 肇慶市美協接受中共肇慶市委宣傳部的直接領導和廣東省美協的指導,實行團體會員制。全市性的美術家協會、縣級(市、區)美協為團體會員。全市性的產業美協、美術團體在提出申請並經肇慶市美協常務委員會主席團批准后,可成為團體會員。
第四條 團體會員應遵守肇慶市美協章程,執行肇慶市美協決議,完成肇慶市美協交付的工作。對存在工作不力、責任心不強、完成任務不好、班子不團結、不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等問題的協會,經市美協常務委員會主席團研究決定,對其班子進行調整、重組。團體會員有參加肇慶市美協活動及對美協工作提出批評、意見、建議的權利。會員有退會自由。
第五條肇慶市美協對各團體會員開展聯絡、協調、領導、服務工作。通過組織學習、深入生活、美術創作、理論研究、展覽演出、美術評獎、書刊出版、人才培訓、對外交流和權益保障等項工作,指導團體會員開展業務活動。
第六條肇慶市美協積極促進全市廣大美術家的團結,加強與各地美協的聯繫,加強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及海外美術界人士和美術團體的聯繫與交往,開展國內外文化交流活動。
第七條 肇慶市美協反映團體會員和美術家的意見和要求,依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肇慶市美協積極加強美術界與社會各界的聯繫,並與有關人民團體和政府部門密切合作,共同發展我市美術事業。
第九條 肇慶市美協根據政府有關政策,鼓勵和支持各美術家協會、團體積極興辦美術經營活動,大力發展文化產業。
第十條 肇慶市美協的最高權力機構為肇慶市美術家協會代表大會和由它選舉產生的肇慶市美協委員會。代表大會和委員會閉會期間由肇慶市美協常務委員會主席團行使其權力。
第十一條肇慶市美術家協會代表大會代表由各團體會員推選或肇慶市美協特邀產生;上一屆美協委員為當然代表。
肇慶市美術家協會代表大會選舉產生肇慶市美協委員會。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由各團體會員按商定名額分別提名,代表大會主席團可根據需要提出有關方面的委員候選人。上述美協委員因人事變動,其參加市美協委員會的委員應相應自然更換,經報肇慶市美協常務委員會主席團確認後生效。
第十二條肇慶市美協委員會從委員中選舉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委任秘書長、副秘書長組成主席團。大會閉會期間,正、副秘書長協助主席、專職副主席在肇慶市美協中共黨組領導下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本會設名譽主席若干名,由委員會聘請德高望重的美術家和熱心支持肇慶市美術事業發展的人士組成。
第十三條 肇慶市美術家協會代表大會由肇慶市美協委員會召集,每五年召開一次。肇慶市美協委員會全體會議一般每年召開一次。常務委員會全體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代表大會和委員會全體會議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四條 肇慶市美協經費來源:1.國家撥款;2.社會資助;3.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條 本章程由肇慶市美術家協會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其修改權屬代表大會。章程條文的解釋權屬肇慶市美協常務委員會。

協會領導


肇慶市美術家協會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於2010年3月28日在肇慶湖濱大酒店召開,經大會通過的選舉辦法投票選舉產生了新一屆的領導機構成員:
主 席:莫肇生
副主席:徐浩艇、姜甲夫、郭穗華、梁樹彬、謝曙光藍佐然、薛國慶
肇慶市美術家協會第三屆理事會理事名單:
理事
莫肇生、藍佐然、梁樹彬、郭穗華、謝曙光、余冠政、溫綠巍、蔡定邦、聶建和、黃永炬、梁子峰、林少勇、張慶明、李毅華、王慶凱、倫少雄、謝敬文、袁子偉、陳 羽、陳偉剛、梁 健、歐 林、謝 雪、黎仁器、曾展文、肖鐵山、李龍標、晏任飛、梁森棠
肇慶市美術家協會第三屆名譽主席:
林豐俗、郝鶴君鄔邦生
肇慶市美術家協會第三屆顧問:
黃新華、陳 義陳海源、朱英中、葉清森、黃子顯、羅小兵、葉深南、伍少強、羅建青、梁一鵾、李灼榮、譚建東、江軍洲
肇慶市美術家協會第三屆藝術顧問:
許欽松、潘嘉俊、張治安、馬新林、冉茂芹方楚雄陳永鏘、黎楚池、李勁堃、張 彥王 永尚 濤陳湘波、范國華、蔡擁華、羅國賢、林國全、黃樹文、歐陽良矩、陳國雄、庄名渠、葉可晃、陳永巨、余棟華、陸克、周作權、李平野、劉宏達、梁弘健、魯 力、林啟天、郭愛好
肇慶市美術家協會
第三屆秘書處等組織機構名單
秘書處
秘書長:余冠政
副秘書長:侯以方、溫綠巍、聶建和、何冠醒、武 東
肇慶市美術家協會
第三屆藝術委員會組織機構名單
一、中國畫藝委會
名譽主任:鄔邦生
分管主席:莫肇生、藍佐然、郭穗華、梁樹彬、謝曙光
主 任:聶建和
副 主 任:吳潔聰、毛宜
委 員:鄒干豪、袁子偉
二、油畫藝委會
名譽主任:羅國賢
分管主席:薛國慶、徐浩艇、姜甲夫
主 任:武東
副 主 任:牛翰鼎
委 員:黃俊文、童金葵、曾運東
三、水彩、水粉畫藝委會
分管主席:薛國慶、徐浩艇
主 任:鄧粵軍
副 主 任:王安廣
委 員:徐文江
四、版畫漆畫、雕塑藝委會
分管主席:姜甲夫
主 任:李小軍
副 主 任:陳志昕、何冠醒
委 員:
五、設計藝委會
分管主席:莫肇生、梁樹彬
主 任:梁善
副 主 任:謝敬文、歐林
六、藝術理論研究會
名譽主任:林國全
分管主席:薛國慶、郭穗華
主 任:陳羽
副 主 任:吳超才
七、漫畫、連環畫、民間繪畫藝委會
分管主席:梁樹彬、郭穗華
主 任:林少勇
副 主 任:趙麗達、謝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