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議,漢語詞語,拼音是zhèng yì,意思是公正的言論,謂秉正發表議論。
1、公正的言論。
2、謂秉正發表議論。
⒈公正的言論。
《左傳·昭公三年》:“二子曰:‘吾不可以正議而自與也。’”
《漢書·朱博傳》:“初,
哀帝祖母定陶太后欲求稱尊號,太后從弟
傅喜為
大司馬,與丞相
孔光 、大司空
師丹,共持正議。”
宋
司馬光 《論橫山疏》:“鄰人竊己之財,己以正議責之可也。”
章炳麟 《序<革命軍>》:“然自
乾隆以往,尚有
呂留良、
曾靜、
齊周華等持正議以振聾俗,自爾遂寂泊無所聞。”
⒉謂秉正發表議論。
《後漢書·翟酺傳》:“朝臣在位,莫肯正議,翕翕訾訾,更相佐附。”
《三國志·魏志·張邈傳》:“
袁紹既為盟主,有驕矜色, 邈正議責紹。”
《新唐書·上官儀傳》:“自
褚遂良等元老大臣相似屠覆,公卿莫敢正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