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案

社會事件

梅姨案指全國通緝的人販子子綽號“梅姨”所犯下的一系列案件。

2021年12月,廣東省高級法院對張維平等5人拐賣兒童案作出二審判決,主犯張維平維持死刑。

事件經過


2005年1月4日,在增城沙庄街江龍大道出租屋內,被兩名男子搶走當時才1歲的兒子申某。案發後,增城警方高度重視,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
2016年3月,涉該案的張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歸案。據張某交代,他通過一個叫“梅姨”的女人銷贓,拐賣來的孩子,由“梅姨”負責聯繫買家,然後抽成。
梅姨案
梅姨案
2017年6月,警方的審訊獲得突破,一名叫“梅姨”的女子浮出水面。“梅姨”即張維平向其轉賣小孩申聰的下一手買家。
2019年11月2日,增城警方找回該案被拐的另外2名兒童。
2020年3月6日21時30分,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通報,3月4日,增城警方在上級公安機關的指揮和梅州警方的支持配合下,經過十幾年的不懈努力,終於尋找回15年前在增城被拐的少年申某。
2021年10月6日,“梅姨拐童案”中的又一名失蹤兒童李成青,在廣州警方的協助下與親生父母首次相見,時隔16年後一家再次團聚。
2021年10月9日,找回李樹全、歐陽艷娟夫婦兒子禮禮。

事件結果


2021年3月26日,“申聰被拐案”二審歷時4小時結束庭審,法院未當庭宣判。張維平在庭審中多次提到梅姨,稱將多個孩子賣給梅姨聯繫好的買家;第二被告人周容平家人曾向法庭匯20萬元請求諒解。申軍良代理律師劉長表示,民事賠償部分會尊重法院判決。廣東高院將擇期宣判此案。該案於2018年12月一審宣判后,五被告除張維平(死刑)外其餘4人均提出上訴,此次二審,尋子15年的父親申軍良也就民事賠償部分提出上訴,索賠相關費用、誤工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480餘萬。
2021年12月,廣東省高級法院對張維平等5人拐賣兒童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了一審法院刑事部分的判決:張維平、周容平判決死刑,另有二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一人被判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