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分,漢語詞語,拼音是zhí fèn,意思是職責本分,職務範圍內應盡的責任。
⒈職務上應盡的本分。
《尹文子·大道上》:“守職分使不亂,慎所任而無私。”
三國·蜀·
諸葛亮《前出師表》:“興復
漢室,還於舊都,此臣之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
老殘遊記》第十七回:“我的職分已盡,再不好好的辦,罪就在你了。”
梁啟超《商會議》:“凡人生於天壤,皆各有所應得之權利與所應盡之職分。”
⒉職務;官職。
《
西遊補》第七回:“我帳中少個燒火軍士,便把這個職分賞
章邯罷。”
冰心《關於女人·我的朋友的母親》:“我看這仗至多打到一兩年,你是有職分的人,暫時走開也好。”
⒊猶天分。
《
太平廣記》卷六三引宋·
曾慥《集仙傳·驪山姥》:“此書至人學之得其道,賢人學之得其法,凡人學之得其殃,職分不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