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長負責制

企業內部領導制度

廠長負責制指以廠長作為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法人代表,對企業的全部經濟活動負全責的企業領導制度。在廠長負責制下,廠長全面領導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依照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有權決定企業的生產經營計劃、機構設置、人事任免,以及作出各項經營管理中的決策。

定義


在中國,指以廠長作為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法人代表,對企業的全部經濟活動負全責的企業領導制度。

職責範圍


在廠長負責制下,廠長全面領導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依照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有權決定企業的生產經營計劃、機構設置、人事任免,以及作出各項經營管理中的決策。實行廠長負責制,應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思想領導作用,發揮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作用。廠長負責制是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由廠長統一領導和全面負責的一種企業內部領導制度。它是一種首長負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