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持

爭持

動詞,互相爭執所以而相持不下。拼音:zhēng chí;出處:唐·韓愈《桃源圖》詩

簡介


【反義詞】和解
【釋義】[動詞]爭執而相持不下。
【辨析】兩者都有爭論的意思。“爭執”是指爭論中各持已見,不肯相讓,側重爭吵較激烈。“爭持”是指爭執而相持不下,側重雙方誰也不佔上風。
【例句】雙方在土地的所有權該判給誰的問題上爭持了很久。

基本解釋


[refuse to give in]爭鬥,爭執而不相讓
兩方面爭持不下

詳細解釋


1.爭相拿著;競相拿出。
唐韓愈《桃源圖》詩:“爭持酒食來相饋,禮數不同樽俎異。”
吳玉章《從甲午戰爭前後到辛亥革命前後的回憶》十五:“由於兩廣總督張鳴岐出示取消股東會議案,引起廣東人民更加憤慨,於是爭持紙幣擠兌,以為反抗。”
2.爭鬥、爭執而不相讓。
《西遊記》第十四回:“他那裡六條大漢,你這般小小的一個人兒,怎麼敢與他爭持?”
封神演義》第八十回:“聞相父破陣,孤心不安。往往爭持,致多苦惱,孤想不若回軍,各安疆界,以樂民生。”
巴金《家》八:“學生們興奮地嚷著要進去,兵士們不肯放下槍。兩方面爭持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