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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運

空運

空運[air transport;airfreight;airlift;air transportation] 也叫空中運輸。一般是比較急用的貨物,公路運輸不能符合客戶要求的時效的情況下客戶會選擇空運。空運以其迅捷,安全。準時的超高效率贏得了相當大的市場,大大縮短了交貨期,對於物流供應鏈加快資金周轉及循環起到了極大的促動作用。各大航空公司相繼投入大量航班分取貨運這塊蛋糕。但空運相對海運成本較高。

基本介紹


拼音

kōngyùn

英漢解釋

[air transport;airfreight;airlift;air transportation] 用飛機或其他航空器作為載體的一種強標空運運輸方式。

詞語解釋

空中運輸。用飛機或其他航空器運送人員、物資和郵件等。

區域劃分


空運
空運
這是指IATA上對航空運輸業務區域的劃分。IATA將全球劃分為三個大區,各大區又劃分為若干個小區。
IATA1區包括全部南、北美大陸及其鄰近的島嶼(格陵蘭、百慕大、西印度群島和加勒比海島嶼以及夏威夷群島)。該區域又被劃分為中大西洋區、北大西洋區和南大西洋區三個小區。
IATA2區包括全部歐洲及其鄰近的島嶼、全部非洲及其鄰近的島嶼,以及包括伊朗在內的亞洲西部地區。該區域又被劃分為非洲區、歐洲區和中東區三個小區。
IATA3區包括除IATA2區之外的全部亞洲地區及其鄰近島嶼;澳大利亞、紐西蘭及其鄰近島嶼;除IATA1區以外的太平洋島嶼。
IATA3區還進一步劃分為南亞次大陸次區、東南亞次區、西太平洋次區、日本和朝鮮次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台灣、俄羅斯烏拉爾山以東地區均被劃在IATA3區的東南亞次區內。
IATA在制訂運價規章及其有關規定的過程中,充分考慮了世界上各個不同地區的社會、經濟、貿易等情況。所以這種劃分與地理上的劃分不完全一致。

運輸方式


強標空運具體的運作方式主要有:班機運輸、包機運輸、集中託運方式;航空急件傳送、貨到付款方式、航空運輸方式等。
1、班機是指定期開航、定航線、定始發站,途徑站和目的站的飛機。其最大特點是可以確切掌握起運和到達時間。
2、包機運輸是指航空公司或包機代理公司,按照與租機人雙方事先商定的條件和費率將整架飛機或一部份艙位租給包機(艙)人,從一個或幾個航空站起運至指定目的地。一般而言,包機(艙)的運費較班機為低,但活動範圍較小。
3、集中託運方式是指航空貨運代理公司把若干批單獨發運的零星貨物組成一個整批,集中向航空公司託運的方式。填寫一份總運單發送到同一到達站,再由航空貨運代理公司委託在當地的代理人負責收貨和分拔給實際收貨人。這種方式的最大特點是可以爭取到比零星託運為低的運價,並減少了貨主自行辦理託運的繁瑣。
4、航空急件運輸即航空快遞。這種方式特別適用於急需物品、醫療器械、貴重物品、圖紙資料、關鍵零部件、貨樣、單證等小件物品的快捷運輸,適應了現代社會快節奏的需要。
5、貨到付款方式,是由發貨人或其代理人與承運人之間事先達成協議,由承運人在貨物運抵目的地交給收貨人的同時,代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收取航空運單上所記載貨物的貨價,然後寄給發貨人或其代理人,也就是代收貨款業務。而航空運費、聲明價值費及一應手續費,則由發貨人預付,也可由收貨人在目的地支付。
6、集裝箱運輸方式在航空運輸中的使用是大勢所趨。但因飛機艙位形狀特殊,使用的集裝箱除在大型飛機貨艙中可使用標準箱外,一般要使用尺寸、容積、形狀各異的非標準箱。使用集裝箱運輸主要是是為了提高運輸效率,以及節約包裝,利於周轉等。

託運流程


辦理託運。各外貿公司及工貿企業在備齊貨物,收到開來的信用證經審核(或經修改)無誤后,就可辦理託運,即按信用證和合同內有關裝運條款,以及貨物名稱、件數、裝運日期、目的地等填寫《託運單》並提供有關單證,送交外運公司作為訂航班的依據。
安排貨艙。外運公司收到託運單及有關單據后,會同中國民航,根據配載原則、貨物性質、貨運數量、目的地等情況,結合航班,安排艙位,然後由中國民航簽發航空運單。
裝貨、裝機。外運公司根據航班,代各外貿公司或工貿企業往倉庫提取貨物送進機場,憑裝貨單據將貨物送到指定艙位待運。
簽發運單。貨物裝機完畢,由中國民航簽發航空總運單,外運公司簽發航空分運單,航空分運單有正本三份、副本十二份。正本三份,第一份交給發貨人,第二份由外運公司留存,第三份隨貨同行交給收貨人。副本十二份作為報關、財務結算、國外代理、中轉分撥等用途。
發出裝運通知。貨物裝機后,即可向買方發出裝運通知,以便對方準備付款、贖單、辦理收貨。

索賠規則


航空貨物運輸所承運的貨物,由託運方交承運方起,承運方即對所運物負有責任,直至承運方將貨物交收貨方為止,這一段時間稱為承運責任其間。因裝卸、運送、保管、交付過程不妥善,而發生貨物損壞或丟失事故,稱作貨損貨差。
航空公司是承運人,航空運單是交貨憑證,作為航空運輸代理如外運公司,也有自己的運單(空運上又稱航空分運單),航空運單和航空分運單背面,均有責任劃分和賠償條款。

託運須知


託運手續

國內貨物
1、託運人託運貨物應填寫國內貨物託運書並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向貨運部門或其 代理人辦理託運手續。如果貨運部門或其代理人要求託運人出具單位介紹信或其它有效證明時,託運人也應予提供。
2、託運人託運鮮活易腐物品、活體動物、緊急物品及有時間限制要求的貨物時,應事先向貨運部門訂妥航班、日期、噸位,並按約定時間和地點辦理託運手續。
3、託運人託運政府限制運輸以及需經公安、檢疫等有關政府部門辦理手續的貨物,應當隨附有效證明文件。
4、託運人應對所填貨物託運書中各項內容和提供的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5、託運人託運運輸條件不同或因貨物性質不能在一起運輸的貨物,應分別填寫貨物託運書。
國際貨物
1、託運人託運貨物應填寫國際貨物託運書,並提供與運輸有關的資料和文件。
2、託運人應對所填貨物託運書中各項內容和所提供的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3、託運人所託運的貨物必須符合有關始發、中轉和目的地國家的法律、法令和規定以及有關航空公司的一切運輸規章。
4、託運人在託運貨物前,必須自行辦妥始發地海關、衛生檢疫等各項手續。
5、託運人託運鮮活易腐物品、活體動物、貴重物品、危險物品、有時間限制要求及大批量貨物時,應事先向貨運部門訂妥航班、日期、噸位,並按約定的時間在機場收運部門辦理託運手續。

手續

1. 旅客必須憑有效客票託運行李。承運人應在客票及行李票上註明託運行李的件數和重量。
2. 承運人一般應在航班離站當日辦理乘機手續時收運行李;如團體旅客的行李過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託運時,可和旅客約定時間、地點託運。
3. 承運人對旅客託運的每件行李應拴掛行李牌,並將其中的識別聯交旅客。經承運人同意的自理行李,應與託運行李合併計重后,交由旅客帶入客艙自行照管,並在行李上拴掛自理行李牌。
4. 不屬行李的物品,應按貨物託運,不能作為行李託運。
5. 國際空運資料:報關單,報關委託書、箱單、發票、相關許可證件。

包裝與標識

1、貨物的包裝應當保證貨物在運輸過程中不致損壞、散失、滲漏,不致損壞和污染飛機設備或者其它物品。貨物的包裝要堅固完好、輕便,符合全程運輸要求
2、託運人應當在每件貨物的外包裝上詳細註明收貨人和託運人的單位、姓名、詳細地址和儲運要求。
3、託運人應當在每件貨物的外包裝上粘貼或者拴掛承運人的貨物運輸標籤。
4、託運人使用舊包裝時,必須清除原包裝上的殘留標記和標籤。
5、活體動物、鮮活易腐物品、貴重物品、危險物品等特種貨物的包裝應符合承運人對該種貨物的特定要求。
重量與包裝尺寸

國內貨物

1、承運人可依據該航線使用的機型以及始發站、中轉站、目的站機場的裝卸設備、裝卸能力確定可以收運的貨物的最大重量和包裝尺寸。
2、每件貨物的外包裝長、寬、高尺寸之和不得小於40厘米。
3、貨物毛重的計量單位為千克,毛重不足1千克的尾數四捨五入。
4、每份航空貨運單的貨物毛重不足1千克時,按1千克計算。貴重物品毛重的計量單位為0.1千克,計費重量以0.5千克為單位。
5、輕泡貨物按每6000立方厘米摺合1千克計算。

國際貨物

1、承運人可依據該航線使用的具體機型以及始發站、中轉站、目的站機場的裝卸設備、裝卸能力確定可以收運的貨物的最大重量和包裝尺寸
2、每件貨物的外包裝長、寬、高尺寸之和不得小於40厘米。
3、貨物毛重的計量單位為0.1千克,計費重量單位以0.5千克計算,不足0.5千克的按0.5千克計算,超過0.5千克不足1千克的按1千克計算。
4、輕泡貨物按每6000立方厘米摺合1千克計算。

押運貨物

1、根據貨物的性質,在運輸過程中需要專人護理、監護,託運人應當派人押運,否則,承運人有權不予承運。
2、託運人應事先與機場貨運部門聯繫,定妥運輸的航班、日期、噸位,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將押運貨物送機場貨運部門辦理託運手段。押運員自行購買機票辦理乘機手續。
3、押運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如發生損壞或遺失,除證明是由於機場貨運部門的過失造成的,均由押運員負責。

危險品定義

危險物品,是指對人體健康、飛行安全、財產或者環境能夠構成危害,且在國際民航組織(ICAO)所頒布的《危險物品航空安全運輸技術指令》危險物品品名表中列明或者根據該《技術指令》分類的物質或者物品。
按照現行有效的國際標準,即國際民航組織的《危險物品航空安全運輸技術指令》和國際航協(IATA)的《危險物品規則》,航空運輸活動中的危險物品根據其種類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九大類:1、爆炸品;2、氣體;3、易燃液體和易燃固體;4、自燃物質和遇水釋放氣體物質;5、氧化劑和過氧化物;6、有毒和傳染性物質;7、放射性物質;8、腐蝕性物質;9、雜項危險物品。根據危險物品的危險程度不同,危險物品則可以分為客貨機均可載運的危險物品、只限貨機運輸的危險物品、正常情況下禁止運輸但在有關國家特殊豁免可以載運的危險物品,以及在任何情況下都禁止運輸的危險物品。
這些危險物品中既有其危險性顯而易見的各類化工產品,也有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公眾容易忽視其危險性的物品,如香水、藥品、汽車、電器,還有經過特殊手段保鮮的水產品,甚至某些動物、水果在特殊情況下也具有一定的危險性。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危險物品的種類還在不斷增加。

空運提單


空運提單(Airway bill)與海運提單有很大不同,卻與國際鐵路運單相似。它是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的重要的貨物運輸單據,是承托雙方的運輸合同,其內容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空運提單不可轉讓,持有空運提單也並不能說明可以對貨物要求所有權。
(一)空運提單是發貨人與航空承運人之間的運輸合同
與海運提單不同,空運提單不僅證明航空運輸合同的存在,而且空運提單本身就是發貨人與航空運輸承運人之間締結的貨物運輸合同,在雙方共同簽署后產生效力,並在貨物到達目的地交付給運單上所記載的收貨人後失效。
(二)空運提單是承運人簽發的已接收貨物的證明
空運提單也是貨物收據,在發貨人將貨物發運后,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就會將其中一份交給發貨人(即發貨人聯),作為已經接收貨物的證明。除非另外註明,它是承運人收到貨物並在良好條件下裝運的證明。
(三)空運提單是承運人據以核收運費的帳單
空運提單分別記載著屬於收貨人負擔的費用,屬於應支付給承運人的費用和應支付給代理人的費用,並詳細列明費用的種類、金額,因此可作為運費賬單和發票。承運人往往也將其中的承運人聯作為記賬憑證。
(四)空運提單是報關單證之一
出口時空運提單是報關單證之一。在貨物到達目的地機場進行進口報關時,空運提單也通常是海關查驗放行的基本單證。
(五)空運提單同時可作為保險證書
如果承運人承辦保險或發貨人要求承運人代辦保險,則空運提單也可用來作為保險證書。
(六)空運提單是承運人內部業務的依據
空運提單隨貨同行,證明了貨物的身份。運單上載有有關該票貨物發送、轉運、交付的事項,承運人會據此對貨物的運輸做出相應安排。
空運提單的正本一式三份,每份都印有背麵條款,其中一份交發貨人,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接收貨物的依據;第二份由承運人留存,作為記賬憑證;最後一份隨貨同行,在貨物到達目的地,交付給收貨人時作為核收貨物的依據。

禁收貨物


空運
空運
威脅航空飛行安全的物品,在航空運輸中,可能明顯地危害人身健康、安全或對財產造成損害的物品 或物質。主要有以下幾類殊貨物的運輸
小而貴重的物品:現金,證券,匯票,信用卡,珠寶,相機。急用物品:藥品,鑰匙,護照,旅行支票,商務文件。不可取代的物品:手稿,祖傳物,易碎品:眼鏡,玻璃容器,液體。上述物品應隨身攜帶,或放在可置於座位下面的隨身攜帶的行李中。航空公司對託運行李內夾帶上述物品的遺失或損壞按一般託運行李承擔賠償責任。旅客不得攜帶管制刀具乘機。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鈍器應隨託運行李託運,不能隨身攜帶。
需要相關部門開具相關的證書後方可運國際航線的行李規定

價格演演算法


深圳空運價格相對於汽運,海運都比較貴點,可深圳空運快遞的速度很快,空運時效可以達到的,深圳空運價格演演算法深圳空運到什麼地方,在根據貨物的重量,深圳空運什麼貨物,要不要打木架,空運價格行情價格是首重+續重,具體空運到哪個城市來定價格的深圳空運價格。
國際航線免費行李額分為計重免費行李額和計件免費行李額兩種。
計重免費行李額;按照旅客所付的票價座位等級,每一全票或半票旅客免費行李額為:一等艙為40公斤(88磅),公務艙為30公斤(66磅),經濟艙(包括旅遊折扣)為20公斤(44磅),按成人全票價百分之十購票的嬰兒無免費行李頷。
計件免費行李額,按照旅客所付的票價座位等級,每一全票或半票旅客的免費行李額為兩件,每件長、寬、高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62時),每件重量不得超過32公斤。但持有經濟艙(包括旅遊折扣)客票的旅客,其兩件行李長、寬、高的總和不得超過273厘米(117時),按成人全票價百分之十購票的嬰兒無免費行李額。

包裝要求


空運貨物對包裝是很嚴格的,因此在空運時,對貨物的包裝一定要嚴格執行空運的相關規定,以包裝貨物能夠安全的到達指定地點。

貨物包裝的一般規定

1.貨物包裝應堅固、完好,在運輸過程中能防止包裝破裂、內物漏出、散失;防止因碼放、摩擦、震蕩或因氣壓、氣溫變化而引起貨物損壞或變質;防止傷害操作人員或污染飛機、地面設備及其他物品。
2.包裝內的墊付材料(如木屑、紙屑)不能外漏。除紙袋包裝的貨物(如文件、資料等),託運貨物都應使用包裝帶捆。嚴禁使用草袋包裝或草繩捆紮貨物。
3.包裝除應適合貨物的性質、狀態和重量外,還要便於搬運、裝卸和碼放;包裝外表面不能有突出的釘、鉤、刺等;包裝要整潔、乾燥、沒有異味和油漬。
4.捆紮貨物所用的包裝帶應能承受該貨物的全部重量,並保證提起貨物時不致斷開。
5.如果貨物的包裝不符合本手冊中的相關規定,應要求託運人改進或重新包裝後方可收運。

部分貨物的特殊規定

1.粉狀貨物
用袋盛裝的,最外層應使用塑料塗膜紡織袋作外包裝,保證粉末不致漏出,單件貨物毛重不得超過50千克;用硬紙桶、木桶、膠合板桶盛裝的,要求桶身不破、接縫嚴密、桶蓋密封、桶箍堅固結實;用玻璃裝的,每瓶內裝物的重量不得超過1千克。用鐵制或木製材料作外包裝,箱內用襯墊材料填實。單件貨物毛重以不超過25千克為宜。
2.液體貨物
容器內部必須留有5-10%的空隙,封蓋必須平密;不得溢漏。用玻璃容器盛裝的液體,每一容器的容量不得超過500毫升。單件貨物毛重以不超過25千克為宜。箱內應使用襯墊和吸附材料填實,防止晃動或液體滲出。
3.不怕碰壓的貨物
可以不用包裝,如輪胎等;不易清點件數、形狀不規則、外形與運輸設備相似或容易損壞飛機的貨物,應使用繩、麻布包紮或外加包裝。
4.精密易損,質脆易碎貨物
單件貨物毛重以不超過25千克為宜,可以採用以下方法包裝:
①懸吊式包裝:即用幾根彈簧或繩索,從箱內各個方向把貨物懸置在箱子中間。
②多層次包裝:即貨物—襯墊材料—內包裝—襯墊材料—運輸包裝(外包裝)。
③玻璃器皿的包裝:應使用足夠厚度的泡沫塑料及其他襯墊材料圍裹嚴實,外加堅固的瓦楞紙箱或木箱,箱內物品不得晃動。
④防倒置包裝:即底盤大、有手提把環或屋脊式箱蓋的包裝;不宜平放的玻璃板,檔風玻璃等必須使用此類包裝。
5.大型貨物
體積或重量較大的貨物底部應有便於叉車操作的枕木或底托。

部分包裝類型規定

1、木箱
厚度及結構要適合貨物安全運輸的需要;盛裝貴重物品、精密儀器、易碎物品的木箱,不得有腐蝕、蟲蛀、裂縫等缺陷。
2、紙箱
應能承受同類包裝貨物碼放3米或4層的總重量。
3.條筐、竹簍
編製緊密、整齊、牢固、不斷條、不辟條,外型尺寸以不超過50×50×60厘米為宜,單件毛重以不超過40千克為宜,內裝貨物及襯墊材料不得漏出。應能承受同類貨物碼放3層高的總重量。
4、鐵桶
鐵皮的厚度應與內裝貨物重量相對應。單件毛重25-100千克的中小型鐵桶,應使用0.6-1.0毫米的鐵皮製作,單件毛重在101-180千克的大型鐵桶,應使用1.25-1.5毫米的鐵皮製作。
總之,如果要進行航空貨運,託運人要清楚貨物要如何包裝才能通過空運的規定,是否需要包裝進行特殊包裝,或是使用紙箱進行包裝等等,如此託運人就不會因為包裝不符合規定而要求重新包裝或是改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