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卦占星學
卜卦占星學
就古代的占星學分類來看,主要是分成四大類:一是本命盤占星(包括運勢的論斷),二是卜卦占星學和擇日佔星學,三是世俗占星學(有關政治、自然災害的論斷),四是醫藥占星學。這四大類別,除了世俗占星學涉及一大群人或大自然外,其它的三種類別被普遍地應用在日常生活當中。
用來作為單一事項之預測或可能答案的尋求。答案是肯定與否定兩種之一,就像我們一般所做的卜卦一樣,看卦象來決定可以或不可以。只是它的判斷是依據天體的星象,而不是八卦的卦象。也包含某些事件之前因後果的解析。主要針對某特殊問題提供解答,其命盤是以問卜當時的時間來繪製。
Horary Horoscope(卜卦占星學):它的限制是一次只能問一個問題。例如:「賣掉房子好嗎?」「丟失的皮包找得回來嗎?」一般而言卜卦占星學是相當實用的占星學,因為人總是會有所求問的。
在卜卦占星學上,通常是依據「人」的因素來決定問題屬性的劃分,因此可分成以下的四大類:
個人的卜問──問題的產生是直接與詢問者有關。如果詢問者是向占星家提問,那麼此詢問者是以第一宮(命宮)來作代表,而占星家則由第七宮來作代表;而如果是占星家自己問有關自己的事項,那麼第一宮就變成是代表占星家自己。此類問題的提問,通常是直接與個人的生活事項有關,並依據事件的屬性來作宮位歸屬上的認定。比如說,提問「我會結婚嗎?「「我參加這項考試可以考上嗎?」「我這個Case可以談成嗎?」這些問題都是直接與詢問者有關的。
第三者的問題──當詢問者所問及之問題,並非是直接與個人有關,而是問及另外第三者的問題,那麼就有必要透過「轉盤」程序,來先決定第三者的所在宮位,然後再透過事件的屬性歸屬來決定宮位的落置,此類問題諸如卜問「我的姐夫的謀職是否可以順利?」「我岳父的疾病是否得以康復?」「我太太的標會能否標得到?」等等。
無關係之第三人的問題──如果閑著沒有干,或者是好奇心太過濃厚,或者是想印證卜卦占星學的效用,你可能會問及某人的某些事項,而這位某人並不認識你,與你沒有直接的人際關係,你照樣可以透過卜卦占星學來看出一些端倪。比如說,卜問「這位失蹤兒童可否被尋回?」「台北市長的選舉,誰會當選?」「柯林頓總統的性醜聞,會不會導致他的下台?」「台灣當局領導人選舉,誰會當選?」等等。
普遍性及哲學性的問題──這類問題是涉及到大方向或一群人,或與思想有關的問題,其答案往往會是比較不明顯的。比如說,卜問「中共會不會對台動武?」「AIDS何時可被完全根治?」「口蹄疫的危機何時可化解?」「占星學的現代命理概念何時可普布台灣?」「占星家所追尋的終極目標為何?」
一般來說,卜卦的問題主要是集中在第一類和第二類的問題上,至於第三類問題,偶爾會問及。而第四類問題,是比較少見的。不管問題是屬於何種類型,只要對於所要卜問之問題的內涵和相關訊息有所了解,並且本於出自一片善心的出發點,加上卜卦盤上所呈現出來的基本有效性,那麼儘管問題的答案有明顯和隱晦之別,基本上還是可以進行卜卦論斷的,只是基於論斷經驗的深淺有別,可能會有不一樣的詮釋。
在進行卜卦的解讀時,不管你是解讀別人的問題,或者是解讀自己的卜問,比較容易產生誤判的來源,或者說比較容易發生觀察有誤的情形,通常是與個人的主觀意識有關。換句話說,身為一位卜卦盤的解析者,可能基於自己的某種主觀意識上的期待,或者基於問題詢問者的某些言詞上的引導,致導致論斷線索上的誤引,最常見的情形是,特別關注於肯定的徵象,而忽略或輕視了否定的徵象。
比如說,有一次我十分期待我家的小豆豆(我養的一條可愛小母狗)懷孕,照常理說小狗只要發春期來臨,放它到外面風騷一番,應該是可以勾引公狗的搭訕,懷孕是不成問題的,於是我卜了個卦,判定它會懷孕。可是事後證明,它實在太挑了,看不上附近的公狗,連理都不理,連上都沒上,寧可保持清白之身,結果是得到了否定的結局。此時,我的主觀期待可能會讓我產生誤判。從卜卦盤上來看,月亮落入第五宮(第五宮主宰孩子),由於我寡家孤人,又喜愛小動物,所以把小狗當成是孩子一般來養,因此小狗就等同於是我的小孩(通常小寵物是由第六宮來作主宰),而月亮代表母性和懷孕,照理說應該是會懷孕,可是卜卦盤上的月亮是形成「空虛」,所以答案應該是「沒事」──根本就沒發生交配!我的主觀期待,把我引導到月亮落入第五宮的線索內,而導致我的誤判。同樣地,如果某些期待懷孕的女士問及她有否懷孕?並且在卜問時,透露她和先生是如何地努力做人,而醫生也判定她夫妻倆沒什麼懷孕上的生理障礙,此時占星家很可能會基於些微的懷孕徵象,而直接判定已經懷孕了。因此,在進行卜卦盤解讀的當時,最好是能夠保持客觀的立場,以一片清靜之心來面對卜卦盤,看卜卦盤上怎麼說,如此才能降低誤判的產生。
在進行卜卦盤解析之前,最基本的工作就是先解決「徵象星」的問題。而徵象星,通常是分成兩種,一種是「主要徵象星」,另一種是「次要徵象星」,並且要依據「人」和「事」,來分別決定徵象星的歸屬。說明如下:
有關「人」的徵象星,只有主要徵象星,沒有次要徵象星,其劃分如下:
第一宮(命宮)代表詢問者,所以命主星(第一宮宮主星)就是代表詢問者的主要徵象星。
如果所卜問之事件,有涉及到對方某人,那麼代表對方某人之宮位的宮主星,也算是屬於人」的主要徵象星。比如說,當我卜問朋友所欠我的錢何時可歸還時,這位朋友是欠我錢的對方,所以他由第七宮來作代表,於是第七宮宮主星也是主要徵象星。
在任何的卜卦盤上,月亮一律代表詢問者的「共同徵象星」,用以判斷詢問者的事項結局。可是,如果命主星基於特殊情況,轉而成為代表事件的主要徵象星時,那麼此時的月亮就變成是代表詢問者的徵象星,不再是詢問者的「共同徵象星」,而是詢問者的「主要徵象星」。比如說,如果所卜問之事件與職業有關,而湊巧的是第十宮(主宰職業)落在雙子座上,其宮主星為水星,可是此時的命度是落在處女座上,其命主星也是水星,這時候的水星應該轉而代表「事件」的主要徵象星(第十宮宮主星),詢問者的主要徵象星由月亮所取代。有時候,月亮也可能成為是事件的主要徵象星,比如所卜問之事項與健康有關,而偏偏第六宮(主宰健康)落在巨蟹座上,其宮主星為月亮,此時的月亮就取消了作為詢問者「共同徵象星」的任務,轉而代表詢問事件的主要徵象星,而詢問者的主要徵象星就直接由命主星來作代表。
有關「事」的徵象星比較複雜,通常是分成主要徵象星和次要徵象星兩種,其劃分如下:
凡是所卜問之事件的宮位宮主星,一律當成是事件的主要徵象星。比如說,卜問有關錢財事務,由於錢財事務是由第二宮來作代表,所以第二宮宮主星就理所當然地是事件的主要徵象星。
凡是落入所卜問之事件的宮位內的行星,基於其會對事件的結果產生影響,所以一律當成是事件的次要徵象星。比如說,所卜問之事件是屬於錢財事務,因此凡是落入第二宮內的行星,一律被當成是事件的次要徵象星。
凡是落入所卜問之事件的「本質星座」內的行星,同樣可被視為是「次要徵象星」。屬於這一類型的次要徵象星,是用來輔助卜卦論斷的,其重要性低於上面第二點所提及的次要徵象星。比如說,當所卜問的事件是與錢財事務有關時,金牛座基於「本質星座」的關係,而具備了第二宮的屬性,於是落入金牛座內的行星,可被視為是「次要徵象星」。
行星本身基於特性的關係,而與所卜問之事件有關時,可被視為是事件的「普遍徵象星」,同樣地會對事件的結果產生影響。比如說,當所卜問的事件與錢財事務有關時,由於金星乃是金牛座的宮主星,本身具有主宰錢財的特性,於是在此金星就被視為是一顆事件的「普遍徵象星」。
依據上面所述之各種徵象星的劃分,來對照於(圖三),即可把相關的徵象星作歸類,說明如下:(此卜卦盤乃是卜問欠款可否收回?)
命度落在獅子座,基於獅子座的宮主星為太陽,所以太陽是代表詢問者的主要徵象星。
月亮是詢問者的共同徵象星。
問題是涉及錢財事務,所以水星(第二宮宮主星,代表詢問者的錢財)和木星(第八宮宮主星,代表被詢問者的錢財),是屬於「事件」的主要徵象星。
由於水星、木星和金星是落入第八宮內,所以這三顆行星是屬於事件的「次要徵象星」。在此卜卦盤上,第二宮內並沒有行星落入。
土星落入金牛座(第二宮的本質星座)內,火星落入天蠍座(第八宮的本質星座)內,所以這兩顆行星可被視為是事件的「次要徵象星」。
由於金星本身具有錢財的象徵意義,所以金星是事件的「普遍徵象星」。
透過以上的各種徵象星的劃分,我們可看出這樣的情形:
詢問者的主要徵象星(太陽),落入第七宮(欠款者),表示詢問者很在乎這筆款項的能否收回。同時也代表詢問者會主動催款,以及表示欠款者很在意欠款這件事。
第八宮內有金星和木星這兩顆吉星落入,代表欠款者有能力償還欠款。
第二宮宮主星水星落入第八宮,並且與第八宮宮主星木星形成合相,表示欠款可以收回,因為我方的錢財與對方的錢財有所感應。可是由於水星是逆行,有「出相位」的徵兆,因此短期間內難以完全收回。
月亮(代表詢問者的共同徵象星)在離開摩羯之前所形成的最後相位,是與代表錢財的金星形成90度。由於月亮代表事情的最後結果,所以討債的結果將會是有點困難、延遲的(因為90度的關係),但還是可以收回欠款,因為詢問者(由月亮來作代表)與錢財(由金星來作代表)之間,有相位關係的產生。特別是月亮在離開摩羯座之前,會與第七宮內的太陽形成60度,相當有利於款項的收回。
第四宮和第四宮宮主星也代表事情的最後結果,由於第二宮宮主星(水星)與第四宮內的冥王星是形成120度的吉相位,再加上第四宮宮主星的火星,也會與月亮形成60度,所以最後的結果是可以收回款項的。雖然火星會與天王星形成90度,但就移動速度來說,在火星與天王星形成90度的正相位之前,月亮早就離開了摩羯座,並且與火星之間早就形成了60度的正相位。
透過上述的說明,可以得知在卜問某一事件時,首要的工作就是先決定徵象星的歸屬,這部份的作業,通常是與事件之宮位歸屬同時進行的。
由於卜卦占星學仍保留著許多的古老論斷原則,所以除了在宮主星的認定上,不把現代行星納入外,在行星廟旺陷弱的認定上,也有其特殊之處。依據古代留傳下來的行星廟旺陷弱的該定,可分成以下的幾種情形:
入廟或入垣的認定
火星 金星 水星 月亮 太陽 水星 金星 火星 木星 土星 土星 木星
這是最為有力的象徵,亦即當行星落入自己所主宰的星座內時,其力量是增強 的,有助於肯定的結果。
入旺的認定
白羊 金牛 雙子 巨蟹 獅子 處女 天秤 天蠍 射手 摩羯 寶瓶 雙魚
太陽 月亮 木星 水星 土星 火星 金星
這是力量稍遜的,但只要有此情形發生,還是有力量增強的徵象,對於肯定的 答案還是有所輔助的。
三方宮的白天和晚上之分 依據古代的論斷原則,是把每一個星座分成白天和晚上,分別有不同的主宰行 星。於是,透過卜卦當時的時辰是為白天或晚上,可以用來更進一步地判斷行 星的力量。以下分別列出白天和晚上的不同主宰行星。
白羊 金牛 雙子 巨蟹 獅子 處女 天秤 天蠍 射手 摩羯 寶瓶 雙魚
白天 太陽 金星 土星 火星 太陽 金星 土星 火星 太陽 金星 土星 火星
晚上 木星 月亮 水星 火星 木星 月亮 水星 火星 木星 月亮 水星 火星
入弱的認定
白羊 金牛 雙子 巨蟹 獅子 處女 天秤 天蠍 射手 摩羯 寶瓶 雙魚
金星 火星 木星 土星 土星 木星 火星 金星 水星 月亮 太陽 水星
一旦行星落入入弱星座內,將會削減行星的力量和吉兆,所以會助長否定答案的呈現。
入陷的認定
白羊 金牛 雙子 巨蟹 獅子 處女 天秤 天蠍 射手 摩羯 寶瓶 雙魚
土星 火星 金星 太陽 月亮 木星 水星
入陷的情形,通常是屬於比較差的,會大幅削減行星的力量,而增強否定答案的力量。
區分力量的認定
這一部份的力量認定,自古留傳,在度數的區隔上呈現不規則狀態,只好硬背了。
木星 金星 水星 火星 土星
白羊座 1-6度 7-14度 15-21度 22-26度 27-30度
金牛座 16-22度 1-8度 9-15度 27-30度 23-26度
雙子座 8-14度 15-21度 1-7度 26-30度 22-25度
巨蟹座 7-13度 21-27度 14-20度 1-6度 28-30度
獅子座 20-25度 14-19度 7-13度 26-30度 1-6度
處女座 14-18度 8-13度 1-7度 25-30度 19-24度
天秤座 12-19度 7-11度 20-24度 25-30度 1-6度
天蠍座 7-14度 15-21度 22-27度 1-6度 28-30度
射手座 1-8度 9-14度 15-19度 26-30度 20-25度
魔羯座 13-19度 1-6度 7-12度 20-25度 26-30度
水瓶座 21-25度 13-20度 7-12度 26-30度 1-6度
雙魚座 9-14度 1-8度 15-20度 21-26度 27-30度
區間的力量認定
這一部份的力量認定,是以每隔10度來作劃分的,其規則有點不同於我們所常見到的星座 區間的行星主宰關係,因此還是得硬著頭皮背上一背。
1-10度 11-20度 21-30度
白羊座 火星 太陽 金星
金牛座 水星 月亮 土星
雙子座 木星 火星 太陽
巨蟹座 金星 水星 月亮
獅子座 土星 木星 火星
處女座 太陽 金星 水星
天秤座 月亮 土星 木星
天蠍座 火星 太陽 金星
射手座 水星 月亮 土星
摩羯座 木星 火星 太陽
寶瓶座 金星 水星 月亮
雙魚座 土星 木星 火星
在卜卦占星學上,行星廟旺陷弱的決定是相當重要的,因為這不只是涉及到行星力 量的展現,進而影響到答案的傾向,同時也會透過「互容」的關係,而呈現某種事 件上的轉機跡象。總之,當行星落入入廟或入垣星座內,或者是落入三方宮內(注 意白天和晚上的差異)時,針對該顆行星的力量來說,是有所增強的,同時也是吉 兆力量的強化。相對地,如果行星是落入入弱或入陷星座內,則其力量會受損,同 時也是凶兆力量的強化。
以上有關行星廟旺陷弱之力星的判定,是依據1234567的順序來決定其重要性的,亦即最重要的力量決定是「入垣」或「入廟」,而最不重要的力量決定是「區間」。
最後,在卜卦占星學上有一個重要的觀念──「浮遊」(peregrine),指的是當一 顆行星沒有呈現出任何的廟旺陷弱情況時。在此情形下,這顆行星對於卜卦的結果,是缺乏影響力的。
有事沒事,就卜上一卜,這是有違卜卦的涵義。因此,研究卜卦所必須謹記的是:“無事不卜”,亦即要“有事”才卜。而所謂的“有事”,從廣泛的意義來說,指的是“想知道答案”的事,也可以這麼說,當你心有所疑,渴望探窺某事的結果時,就可以進行預測。但從狹義的角度來看,所要預測的事件,應該有其“實用性”;換句話說,卜卦所得的答案,不管是肯定或否定,對問卜的人來說,都具有某種程度上的影響力,而且影響力愈強大,就代表卜卦的實用性愈大。
另外,也可以從事件的迫切性,來規範問題的意義。一般來說,卜卦占星學是以三個月為界限,在三個月以內的事情,特別具有預測性。即使事件可能需要較長的時間來作答案的證明,但最長也不能超過一年,而且愈具有時間的迫切性,則往往卜卦的徵兆就愈明顯。比如說,當一個女人問及她會不會結婚?這樣的問題雖然是有其意義性,但時間的迫切性可能就有待評估了。因為如果她已經有了一位很要好的男朋友,甚至已經論及婚嫁了,可是男方卻遲遲未能明示,那麼這個問題的迫切性就更為明顯。可是,萬一她還待字閨中,尚未有適當的對象,那麼這個問題就比較缺乏迫切性。另一種情形是,假如她已經懷孕了,正準備奉子完婚,要是男方沒打算娶她,這下子可就慘了!於是她卜問:“三個月內,他會不會娶我?”那麼這個問題是很有意義的,而且有其迫切性。
因此,當你想進行預測時,心中可得浮現這麼一個問號:這個問題有意義嗎?
這裡所謂的“問題有效性”,並非是從問題的本身來作界定的,而是從卜卦盤上所呈現出來的徵象來作詮釋的。換句話說,依據問卜的時間和地點所繪製出來的卜卦盤,其實在卜卦盤上就自然會針對事件的有效性,先進行某種程度上的檢驗。通常,問題的無效性,有兩種情形:一是,問題早已回天乏術,即使知道答案也什麼用處,一切已成定局;二是,問題問得太早了,也就是說時機未到,徵象尚未浮現,所以答案無法得知。
在卜卦占星學上,針對第一種情形(已成定局),主要是透過命度(Asc)的落在27度~30度之間,來作認定的;亦即當你繪製出卜卦盤時,卜卦盤上的命度(Asc)是落在星座的最後面三度之內,就表示此卜卦盤的參考價值有待商磋,另一種看法是說,所卜問的問題已超過可判斷的範圍,所以無法加以論斷。依據我個人的實論經驗及一些占星家的看法,這條規則有時並不適用。理由是,在不同“宮位制”的應用下,有時候第一宮(即命宮)很可能會呈現出“截奪宮”的情形(即第一宮把整個星座涵蓋在內),此時在卜卦上可能是另一種涵義的顯示──通常指的是本人的無力主宰整個事件;而就事件的卜卦有效性來看,還是具備的,只是這時候的命主星(即第一宮宮主星)可能有二:一是命度所在之星座的宮主星;二是被第一宮所截奪掉之星座的宮主星。而如果沒有發生截奪的情形,那麼這個卜卦盤的有效性是要存疑的。
至於第二種情形(問得太早),通常是比較明顯的。當你的卜卦盤上呈現出命度(Asc)是落在0度~3度之間,亦即是落在星座的最前面三度之內,就表示問題只見端倪,還沒發展到一定階段,所以連上蒼也無從知曉答案為何。在這種情形下,通常是要有所等候的,亦即過些時候再來卜問吧。只要卜卦盤上有此情形發生,通常占星家是不會進行問題的回答,因為失準的可能性很高。
另外,相同問題的一問再問,或者是早已經問過別的占星家了,這兩種情形也可能會使得問題的答案呈現有所偏差。
還有兩種情形也需要顧及到,一種是當命度(Asc)落在天秤座15度~天蠍座15度之間,此情形稱為"The Via Combusta"(我將其譯成“空洞區”)。當命度落在此“空洞區”內時,表示問題的答案“混沌不明”,或呈現“膠著”狀態,所以無法進行論斷。比較嚴謹的占星家,甚至連月亮落入於此“空洞區”內時,也把該卜卦盤視為是無效盤,不加以論斷,以免出錯。這條規則,從古留傳,尚沒被打破。依據我所閱讀的資料來看,這可能與古時候巴比倫的十一星座有關,亦即更早期的黃道帶劃分,其實是只有十一個星座而已,把天蠍座的大部份當做是“不明區”,而後才依據等宮制劃分成十二星座,但這個黑暗不明的涵義卻在卜卦占星學上一直保留下來。這條規則的例外,就是天秤座23度,因為有顆吉兆的恆星"Spica"正好落定於此,由於這是一顆強力的吉兆恆星,所以當卜卦盤上的命度或月亮落定於此時,通常是視為對事件是有利的。
另一種情形是有關土星的問題。由於土星代表著阻礙、困擾,所以當土星落入第一宮或第七宮內時,也需要注意卜卦盤的有效性。這可分成兩種情形來看,一種為如果你是自己進行卜卦的,那麼你自己是由第一宮來作代表,當土星落入第一宮內時,除了表示所卜問之事情呈現困難性外,也可能是卜卦盤的繪製出了問題,務必再次作時間和地點上的檢查;另一種為假如你是占星家,問題是由別人來作提問的,那麼占星家是由第七宮來作代表,當土星落入第七宮內時,同樣地必須對於繪製卜卦盤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再次的檢驗。后一種情形,可作另一種解釋,表示占星家的狀態不對,或心神不寧,不宜進行判斷,因為出錯的機率偏高;尤其是當土星又入弱或入陷的話,那麼表示占星家的判斷力受到阻撓,誤判的可能性很大。
最後尚需要補充說明的是,問卜者可能基於某種考量,而沒有把事情的真實情形說出來,這也會影響到卜卦盤的有效性。此種情形可能呈兩方面:一是,當第七宮宮主星發生逆行時;二是,當水星發生逆行時。因此,有此兩種情形產生的卜卦盤,占星家通常有必要針對問題的內涵,作進一步的認知和明確化。
所要卜問的問題,可說是千奇百怪的,但總脫離不了與日常生活有關。只是,有時候所卜問的問題範圍,可能過於廣泛,以致於答案不明顯。因此,在問題的提問上,有必要針對問題的範圍性進行一個明確化的工作。直接舉例來說,同樣是問及錢財問題,有人可能會問:“我將來會不會有錢?”這個問題應該是透過本命盤來作論斷,因為這涉及個人一生的命運問題。或者改問:“我可不可以賺到錢?”這樣的問題,並不是不能回答,只是就範圍性來說,還是有點過於籠統,因為只要努力以赴,通常是可以賺到錢的,問了等於白問。假如又改個問法:“我可不可存較多的錢?”那麼由於存錢是賺錢扣除花錢之後的剩餘,所以問題範圍就愈來愈縮小了。
如果把問題改成:“如果我繼續從事這項行業,是不是可賺得比較多的錢?”或者改問:“我有沒有機會獲得遺產?”或者改問:“我老婆會不會給我帶來錢財上的支持?”諸如此類的問題,由於有涉及比較明顯的標的對象,即“這項行業”、“遺產”和“我老婆”,所以會使得徵象更為明顯,而占星家在進行卜卦論斷時,也比較容易鎖定相關的特定宮位來作判斷,自然問題的答案也就比較有所凸顯了。
因此,當你針對問題的範圍性來作考量時,最好是能夠把答案的結果,設定在有或沒有,可或不可,會或不會等,具有一翻兩瞪眼的肯定或否定的問題上,盡量避開“質”和“量”的答案。比如說,卜問:“我參加這項考試好不好?”答案只有兩種:好或不好。可是,這樣的問法,有點涉及“質”的問題,正確的問法,應該是在參加考試之後,問:“我可不可以考取?”又比如說,卜問:“這筆生意我可不可賺得很多錢?”這樣的問法,有點涉及“量”的問題,正確的問法,應該是問:“這筆生意可不可以成交?”
總之,卜卦問題的範圍性愈是狹窄,往往所鎖定的判斷徵象就愈形縮小,而獲得明確的答案也就愈有可能。甚至可以這麼說,卜卦盤上所呈現出來的答案,可能是“顯的”,也可能是“隱的”,而當問題的設定愈明時,答案就可能愈偏向“顯的”一面,反之則可能浮現“隱的”一面,隱隱約約的,難以看得明白。
如同本命盤一般,一個卜卦盤的形成,必須具備時間和地點,亦即依據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來繪製出卜卦盤。在本命盤的繪製上,是以嬰兒的誕生時間和所在地點,來決定本命盤的繪製。而在卜卦占星學上,是以事件詢問的當下時間和地點,來決定卜卦盤的繪製。
通常,就時間要素來說,是比較不成問題的。因為占星家通常是居於被動地位,由詢問者主動提問卜卦事項,而占星家就依據詢問者提問的當下時間,來作為卜卦的時間要素。然而就地點而言,是存在某些爭議性的。因為詢問者除了“當面”向占星家提問外,也可能透過“電話”或“信件”來作提問。在此情形下,占星家照樣是以接到電話或打開信件閱讀的當下時間,來作為卜卦盤的時間決定要素。可是,詢問者打電話的所在地,或信件發信的所在地,可能遠在他鄉或異國,如此一來,地點的決定就有待商榷了──到底是應該以占星家的所在地,或者是以詢問者的所在地,來當做地點的決定要素呢?一般的卜卦規則,是以詢問者的所在地為主,亦即如果是透過電話或信件來作提問,那麼地點應該是改成詢問者的所在地點。有些占星家並不認同於此,而一律以占星家的所在地點來繪製命盤。有關地點決定的爭議,最佳的解決辦法乃是──看卜卦盤上怎麼說!也就是說,既然是針對某一特殊事件來作卜卦,那麼照理說卜卦盤上必然會針對該事件,而有所徵象上的顯示。於是同時間,但卻不同地點,其所繪製出來的卜卦盤,應該是以事件徵象較明顯者為主。
另外,在時間的決定上,其實也可能發生誤差。因為當占星家在繪製卜卦盤時,有可能受到干擾,進而導致時間上發生落差。比如說,占星家有可能講電話講到一半,或閱讀信件看到一半時,臨時有事發生(如他人來訪),而在時間上呈現中斷現象。於是,最好的解決辦法是,占星家不妨馬上記下時間。
在本命占星學上,基於個性論斷的必要,所以往往星座有其用武之地。但在卜卦占星學上,基於只看重事件的結果,所以通常是以宮位為主,而忽略了星座。
因此,一般來說,星座在卜卦占星學上只居於輔助地位,亦即當宮位缺乏徵象時,可用星座來作輔助,或者當宮位有所徵象時,星座可用來強化徵象的更為明朗化。比如說,如果所卜問的事件與職業有關,這應該主要是看第十宮(主宰職業事項),而摩羯座(包括摩羯座的宮主星──土星)可用來當做輔助徵象;當第十宮內沒有行星落入,而摩羯座內卻有行星落入時(特別如果是有較多行星落入的話),那麼針對職業事項的卜問,摩羯座內所呈現出來的徵象有其影響力。
在本命占星學上,每一顆行星皆是重要的,因為任何的本命盤論斷,乃是全部行星的整合。而在卜卦占星學上,通常是只應用到相關的行星而已,不必進行全盤的整合。因此,有關本命占星學上的三方宮和四正宮、半球和象限等的大方向論斷,在卜卦論斷上一概免了。
針對卜卦盤上的行星論斷原則,有必要記住下列四點:1.通常是以傳統的七顆行星為主,現代行星的天王星、海王星和冥王星,雖然也有其作用,但比不上傳統七顆行星。同時,一般來說,現代行星也不當作宮主星來用。2.行星的最大作用,乃是作為詢問事件的宮主星,並依此而論斷卜卦的結果。比如說,所卜問的事項與第二宮有關(屬於錢財事項),而第二宮宮頭落在獅子座(宮主星為太陽)上,那麼太陽最主要的論斷作用,就是作為第二宮宮主星,並依此來論斷錢財事務。3.行星的次要作用,乃是作為詢問事件的影響星,並依此而論斷卜卦的結果。比如說,所卜問的事項與第七宮有關(屬於婚姻事項),而如果木星是落入第七宮,那麼表示木星會對第七宮發揮影響,並依此而論斷婚姻事項。4.如果所卜問之事項,與某顆行星的特性有關,那麼該顆行星也會對卜卦的結果產生影響。比如說,假如所卜問之事項是屬於錢財事務,由於金星是主宰金錢,所以金星的情況也會對卜卦的結果有所影響。
有關行星所主宰的宮主星分配情形,說明如下:
星座宮主星
白羊座火星
金牛座金星
雙子座水星
巨蟹座月亮
獅子座太陽
處女座水星
天秤座金星
天蠍座火星
射手座木星
摩羯座土星
寶瓶座土星
雙魚座木星
以上除了太陽和月亮只主宰一個星座以外,其餘的五顆行星分別主宰兩個星座。
以下簡單說明每一顆行星在卜卦盤上所代表的涵義:
太陽──象徵著生命力。在卜卦盤上,通常是一種強勢競爭的象徵,如果太陽正好落入所問之事項的宮位內,那麼就表示問題的凸顯,可依據太陽的相位關係來論斷事情的結果,以及說明詢問者對該事件所展現出來的意志力。
月亮──是卜卦盤上最重要的一顆星,通常是用來決定事件的結局。同時,月亮也當作是詢問者的“共同徵象星”,與命主星共同代表詢問者。另外,月亮也代表就該卜問事件來說,詢問者所展現出來的環境適應能力,亦即月亮可用來透視詢問者對該卜問事件所準備作出的心理反應。
水星──主宰溝通,凡是與文件、考試或傳遞訊息有關的卜問事件,水星的重要性加強。
金星──主宰資產和愛情,於是有關愛情和錢財事務的卜問,金星是觀察的重點。同時,由於金星乃是一顆吉星,所以當金星落入所卜問事件的宮位內時,通常是吉兆的加強。
火星──主宰行動和競爭,乃是一顆具有攻擊性的行星,有助於促使事件的明朗化。
木星──主宰國外、旅行、法律、宗教和啟發等,凡是有關此類事件的卜問,木星是觀察的重點。而與金星一樣,木星也是一顆吉星(其吉兆力量大於金星),所以當木星落入所卜問事件的宮位內時,通常是吉兆的加強。
土星──主宰事業、困難,所以當土星落入所卜問事件的宮位內時,通常是象徵著事件的達成有其難度。
天王星──主宰革新、創見、科技,當卜問事件的屬性與天王星有關時(比如問及計算機事項),則天王星有其參考價值。
海王星──主宰幻想、覺醒、化學,當卜問事件的屬性與海王星有關時(比如問及藥品事項),則海王星有其參考價值。
冥王星──主宰轉換、重建、神秘,當卜問事件的屬性與冥王星有關時(比如問及秘密事項),則冥王星有其參考價值。
通常三顆現代行星,在卜卦盤上是被視為凶星,具有破壞徵象;但有些占星家則只把天王星和海王星視為是凶星,而冥王星則被視為是中性行星。一般來說,當行星落入第一宮內時(或靠近命度時──可能是落入第十二宮內),最足以代表詢問者在卜問時的心境。
不同於本命盤占星學,通常在卜卦占星學上只使用到“入相位”,因為“入相位”代表事情的即將發生,而“出相位”則代表事情的已經發生。於是,除非“出相位”是度數相當接近,幾乎接近“正相位”,不然在卜卦時是捨棄“出相位”的。而經由這樣的捨棄,卜卦盤上的考量因素就可減少許多。
所謂的“入相位”,指的是當一顆移動較快的行星,與一顆移動較慢的行星形成相位關係時,移動較快的那顆行星的度數是少於移動較慢那顆行星的度數。反之,如果移動較快的那顆行星的度數是多於移動較慢的那顆行星的度數,那麼就是形成“出相位”。而所謂的“正相位”,指的是兩顆行星的度數正好一樣,這種情形發生的機率很低,通常是多少都會有點度數上的差距。以(1999/3/11,04:11pm,台北市)來看,月亮與水星所形成的90度,即是屬於“入相位”,因為月亮移動速度比水星快,而且月亮的度數(1度10分57秒)少於水星的度數(3度59分)。又月亮與土星所形成的120度,即是屬於“出相位”,因為月亮的移動速度比土星快,而且月亮的度數多於土星(1度03分)。
在相位的應用上,通常是只用到主相位而已,即0度(合相)、180度、120度、90度和60度等,有時候也會使用到150度,特別是針對有關疾病的卜卦時。至於其它的次要相位和小相位,一般是略而不論的。然而,如果月亮發生“空虛”(請參見後面的說明)的話,那麼次相位和小相位是派得上用場的。
在相位容許度的使用上,通常會比本命盤來得較寬,尤其是針對“入相位”所代表的事件的即將發生,兩顆行星(特別指的是“徵象星”,參見後面的說明)之間的入相位容許度,可擴大至整個星座,亦即這兩顆徵象星在離開自己所落入的星座之前,其所可能會形成的任何“正相位”,皆可用來論斷事件的發展和結果。這種情形,可說是卜卦占星學的特殊處之一,尤其是月亮,在月亮離開自己所落入的星座之前,其所可能形成的任何“正相位”,皆足以顯現事情的發展過程和結果,特別是月亮的“最後相位”,通常就是事情結果的指針。同樣以(圖三)來看,月亮是落入摩羯座,當月亮逐漸移動而進入寶瓶座之前,她會分別與水星(90度)、木星(90度)、火星(60度)、太陽(60度)和金星(90度)形成相位關係,其中與金星之間的90度相位關係,乃是月亮在離開摩羯座之前所形成的最後一個相位,於是當這個卜卦盤是問及“欠款能否收回”時,答案是“肯定的”;因為第八宮代表欠款對象(由第七宮來作代表)的錢財,有金星和木星落入,表示對方身上有錢,可是由於月亮和金星之間的相位為90度,具有困難之象,所以即使能收回,也無法全部收回,而只能收回一部份。
在卜卦占星學上,最重要的就是宮位,因為必須先透過事件所屬的宮位所在位置,才能夠論斷事件的結果。而在宮位系統的使用上,通常是只應用Placidus或Regiomontanus這兩種宮位系統,而不使用等宮制系統。
至於卜問事件所屬的宮位決定,有時會是很明顯的,有時卻會是頗為複雜的。比如,如果只是單純地卜問自己的錢財事務,那麼直接是與第二宮有關。而如果所卜問的錢財事務,涉及與他人之間的錢財往來或合資情形,那麼就並不單單隻看第二宮而已。通常,基於事件徵象的應該反映在卜卦盤上,所以占星家總是採取“卜卦盤上怎麼說”的原則(即卜卦盤上呈現出什麼),來決定卜問事件的宮位歸屬。
另外,宮位也涉及到詢問者與被詢問者之間的人際關係問題。這是因為詢問者在提問問題時,其問題的當事者並非就一定是詢問者自己。比如說,某位詢問者卜問她的妹妹的應徵工作,其結果是否可獲錄用?此時,詢問者自己是由第一宮來作代表,而她的妹妹(被詢問者)是由第三宮來作代表(第三宮是主宰兄弟姐妹),所卜問的問題是屬於妹妹的工作,因此應該是看第三宮的第十宮(第十宮代表職業),變成是看第十二宮。換句話說,是把第三宮當作第一宮,然後再來看第十宮。又比如說,某位詢問者卜問他的朋友的父親的病情如何?此時,詢問者同樣是由第一宮來作代表,而被詢問者則是透過兩層關係,第一層是朋友關係(第十一宮主宰朋友),第二層是父子關係(第十宮主宰父親),於是被詢問者的所屬宮位應該是第十一宮的第十宮,也就是卜卦盤上的第八宮,而後把第八宮當作第一宮(代表被詢問者),再來看第六宮(第六宮主宰疾病),等於是要看卜卦盤上的第一宮,其整個的關係串連是第一宮的第十一宮的第十宮的第六宮。
因此,當所卜問之事件的當事者,並非是詢問者自己時,有必要透過“轉盤”的手續,來確定當事者的所在宮位。通常,轉盤所涉及的人際關係有幾種:一是配偶關係,要先經過第七宮,比如卜問配偶的事業,是要看第七宮的第十宮,即第四宮;二是兄弟姐妹關係,要先經過第三宮,比如卜問兄弟的配偶的錢財,是要看第三宮的第七宮的第二宮,即第十宮;三是孩子關係,要先經過第五宮;四是朋友關係,要先經過第十一宮。其餘的人際關係,是要依據詢問者與當事者的某種特定關係來作決定的,比如老闆的女兒,是看第十宮的第五宮,因為老闆是基於職業關係而來的,所以第十宮代表僱主、老闆,再加上第五宮的孩子關係。
以下分別說明每一個宮位所代表的主要卜卦涵義:
第一宮──代表詢問者,當有行星落入時,可呈現詢問者的某些狀況。
第二宮──錢財、資產事務的宮位。
第三宮──兄弟姐妹的宮位。
第四宮──代表卜問的結果,同時也是家庭事務的宮位;而依據一般占星家的看法,第四宮是主宰母親,第十宮是主宰父親,然而這也並不一定,所以應該是依據“卜卦盤上怎麼說”的原則,來決定第四宮是代表母親或父親。比如說,當問及情人時,這位情人的徵象可能呈第五宮(代表愛情)、第十一宮(代表朋友)或第七宮(代表夫妻)上,此時就要依據倆人的實際親密程度,以及卜卦盤上的那一個宮位比較凸顯,來作為情人的宮位歸屬。
第五宮──競爭、孩子和愛情事務的宮位。
第六宮──疾病和健康的宮位。
第七宮──代表相對的一方,比如問簽約或買賣的能否達成時,第七宮就代表對方;同時也是婚姻、合夥的宮位;如果問題是由當事人親自來作提問,第七宮就代表占星家自己(與詢問者相對的一方);也代表“無關係的第三人”,比如說當你看到報紙或電視上,報導某些失縱兒童時,你卜問了這位失蹤兒童能否尋回,此時這位失縱兒童與你無任何關係,所以是屬於無關係的第三人,由第七宮來作代表。
第八宮──性、死亡和他人錢財事務的宮位。
第九宮──法律、宗教和國外事務的宮位。
第十宮──職業、地位的宮位。
第十一宮──朋友、團體的宮位。
第十二宮──損失、遺失的宮位。
交點有兩個,一是北交點(龍頭),另一是南交點(龍尾)。通常在西方的卜卦占星學上,北交點等同於木星,當落入卜問事件的宮位內時,有增加吉兆的作用;而南交點等同於土星,當落入卜問事件的宮位內時,有增加困難的作用。可是,在印度的卜卦占星學上,北交點等同於火星,南交點等同於土星,兩者皆為凶星,當兩者相位於卜問事件的宮位時(印度占星學上的“相位”概念,是不同於西方占星學的),會對事情的結果造成不好的影響。
至於阿拉伯點的應用,最常見的是“幸運點”,其計算公式是:命度的絕對經度加上月亮所在位置的絕對經度,減去太陽所在位置的絕對經度。由於都是使用占星計算機軟體來繪製卜卦盤,所以幸運點的確實位置可直接得出。但有必要注意的是,有些占星計算機軟體會依據白天生或晚上生的不同(通常是以早上六點和下午六點,來作為白天生和晚上生的區隔),而計算出不同的幸運點位置。在基於卜卦占星學是保持著古老傳統的原則下,一般是沒有區分白天生或晚上生的差異,所以幸運點的計算公式是如上所述的。
如果是問及婚姻關係,有時候會應用到“婚姻點”,其計算公式為:命度的絕對經度加上“降度”(即第七宮宮頭所在位置)的絕對經度,減去金星所在位置的絕對經度。如果所問及的問題是涉及疾病或死亡時(比如卜問會不會致命),會使用到“疾病點”和“死亡點”,疾病點的計算公式為:命度的絕對經度加上火星所在位置的絕對經度,減去土星所在位置的絕對經度;死亡點的計算公式為:命度的絕對經度加上第八宮宮頭所在位置的絕對經度,減去月亮所在位置的絕對經度。
幸運點的符號為“⊕”,婚姻點的符號為“○,裡面是個英文字母大寫"M"”,疾病點的符號為“○,裡面是個英文字母大寫"S"”,死亡點的符號為“○,裡面是個英文字母大寫"D"”。阿拉伯點在卜卦盤占星學上,乃是一種輔助性工具,足以讓徵象更為明顯,而如果不使用阿拉伯點,其實對於結果未必有很大的影響。而依據實論經驗,除了這幾顆阿拉伯點比較重要和具有實用性外,其餘的阿拉伯點是略而不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