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蓋亭詩案
車蓋亭詩案
車蓋亭詩案,宋文字獄之一。元佑初,宣仁太后聽政,起用舊黨,排斥新黨。四年(1089)知漢陽軍吳處厚指新黨蔡確游安州(今湖北安陸)車蓋亭所作詩中用唐上元年間郝處俊諫高宗傳位於武後事影射高太后,誣為訕謗。
舊黨梁燾、劉安世等贊成此說。蔡確被流放嶺南新州(今廣東新興)六年,死於貶所。宣仁太后曾對大臣說:“元豐之末,確自謂有定策大功,妄扇事端”,“吾不忍明言始托訕上為名逐之耳。”她還說辦蔡確之罪,“只為此人於社稷不利。”
車蓋亭詩案
元豐八年三月五日,宋神宗駕崩。但在人事安排上,太皇太后高滔滔除了對呂惠卿予以貶黜外,基本沿用神宗的班底,並沒有對蔡確、章惇、韓縝進行調整,而是通過利用王安石不在朝、王安石的支持者的死亡產生的職位空缺來進行對變法反對派的提拔。即便到了十一月宋神宗神主祔廟,前朝首相蔡確沒有按照規矩提出辭職,章惇等人仍然希望通過對司馬光人品的否定,將司馬光趕出朝廷。司馬光的追隨者希望太皇太后能夠擁有魄力解決這一現狀。另一方面,司馬光採取思想多元化的寬容政策,也給變法派以詆毀自己的機會。王安石主政以來,北宋朝廷已經形成了對待變法選邊站、對待政治對手必須加以打壓的不良政治風氣,台諫以車蓋亭詩、主持神宗葬禮沒有全程陪侍等理由罷免蔡確、章惇和韓縝。新舊黨爭爆發,司馬光雖然不願意看到朝堂上失掉和氣,但司馬光的追隨者卻不願意看到蔡確為首的變法派繼續當政,因此爆發了車蓋亭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