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司法局

六安市司法局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六安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14〕40號),設立市司法局,為市政府組成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接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負責指導、管理全市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職責。
(三)增加指導、監督全市“12348”法律服務熱線職責。
(四)加強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規範性文件,編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全市法治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宣傳工作,承擔依法治市暨法治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負責指導、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監督全市“12348”法律服務熱線工作,監督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經費管理。
(四)負責管理全市律師機構,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工作和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監督、指導律師協會管理全市律師機構、業務發展和隊伍建設。
(五)負責管理全市基層法律服務機構,指導、監督全市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六)負責管理全市公證機構,指導、監督全市公證工作。負責管理全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機構,指導、監督全市司法鑒定工作。
(七)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執法監督工作及本機關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八)負責協調、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技術裝備及基礎設施建設。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車管理工作。
(九)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縣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
(十)負責全市國家司法考試的管理、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人員培訓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司法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要點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信息技術網路和電子政務建設;協調、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技術裝備及基礎設施建設;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研究擬訂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政務督查和跟蹤督辦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機要、檔案、保密、安全等工作,負責機關調研和綜合性文字工作;負責來信來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及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機關上級補助經費的申請、分配工作。
(二)政治處
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公務員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編製工作;協助縣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指導、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對律師、法律援助、公證、司法鑒定、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社區矯正、法治宣傳教育等工作成績突出的機構和個人進行獎勵;負責局直屬單位和全市律師、公證員的職稱評審工作;負責局機關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三)法治宣傳科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年度計劃,具體指導、協調、檢查、督促各縣區和各部門單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法治宣傳教育培訓、考核工作;承擔總結、推廣法治宣傳教育典型經驗;負責對全市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進行評比和獎懲;承擔市依法治市暨法治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律師法律援助管理科
指導、監督全市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管理全市律師機構、法律援助機構;指導、監督律師協會工作,組織全市律師業務培訓工作;指導、監督全市“12348”法律服務熱線工作。
(五)公證司法鑒定管理科
指導、監督全市公證和司法鑒定工作,管理全市公證機構和司法鑒定機構;監督檢查公證和司法鑒定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對全市公證工作和司法鑒定工作進行考核;組織全市公證員、鑒定人業務培訓工作。
(六)基層工作管理科
負責制定全市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並檢查貫徹執行情況;指導、監督全市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刑滿釋放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管理、指導“148”服務工作。
(七)社區矯正工作科
負責擬定全市社區矯正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社區矯正人員減刑初審工作,提出部分社區矯正人員撤銷緩刑、假釋建議書;監督檢查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監督、檢查和考核各地社區矯正工作的開展;負責指導社會工作者、社會志願者的聘用、管理、考核等工作;組織指導社區矯正工作宣傳、培訓和理論研究等工作。
(八)法制司法考試科
指導全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審核單位制定的規範性文件;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執法監督工作和行政執法資格證、行政執法證辦理;負責本機關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承擔全市國家司法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受理、初審以及對取得資格證書者進行管理;負責對司法考試違紀行為的處理;負責國家司法考試文書資料及檔案管理。

人員編製


市司法局行政編製37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職數18名,其中正科10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8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置,按有關規定執行。

現任領導


六安市司法局局長:程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