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華人科普作家協會
世界華人科普作家協會
第三條 第十條 第十一條
發文單位:澳門
發布日期:2005-12-9
執行日期:2005-12-9
該協會下屬若干分會,例如:世界華人科幻協會(世界華人科普作家協會科幻作家分會)。
第一條
第二條 本會是一個以團結世界華人科普作家、科普編輯出版家、翻譯家,建立聯繫與合作為宗旨的非牟利學術組織。
第三條 本會會址:澳門宋玉生廣場東南亞商業中心17樓T座。
第五條(一)會員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有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的權利,可優先參加本會舉辦的有關學術活動,並優先取得本會的會刊、圖書和學術資料。
(二)凡會員有遵守協會章程、執行決議,按期交納會費及其它義務。
第六條 會員可以聲明退會;對嚴重違反章程者,勸其退會。
第七條(一)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
(二)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由理事會召集。有必要時得由理事會提前或延期召開。
(三)會員大會由主席團主席主持,大會秘書由理事會推派代表擔任。會員大會主席團主席及大會秘書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會議決議以出席會議過半數同意生效。
(四)經理事會決議或二分之一以上會員代表聯名提議得召開特別會員大會。
(五)會員大會的職權是聽取和審查理事會工作報告、財務報告;決定會務方針和任務;選舉理事會及監事會成員;修改章程和其它重大事項。
第八條(一)理事會為會員大會閉會期間之最高執行機關,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二)理事會人數為單數,至少三十九人組成。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三人及常務理事若干人。下設秘書處、科普創作部、編輯出版部、交流推广部、網路信息部。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及常務理事由理事會成員互選產生,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主持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會議。
第九條 常務理事會由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及常務理事組成,負責處理一切日常會務。
第十一條 理事會可聘請義務或受薪秘書若干人,參與秘書處工作,在秘書長指導下處理日常事務。
第十二條 本會可聘請名譽會長、顧問以及其它名譽職銜推進會務發展。
第十三條 本會個人會員每年會費為澳門幣壹佰貳拾元,成為永遠會員后毋需繳交會費。
第十四條 本會經費必要時需向會員和社會人士募集。
第十五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會員大會。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