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燒武器

燃燒武器

是指任何武器或彈藥,其主要目的是使用一種通過化學反應在擊中目標時引起火焰、熱力、或兩者兼有的物質,以便使擊中的目的物燃燒或引起人員的燒傷

主要形式


燃燒武器有下列各種形式:例如火焰噴射器、定向地雷、炮蟬、火箭、手榴彈、地雷 (水雷)、炸彈和其他裝有燃燒物質的容器。

哪些不包括


(一)可引起偶發燃燒效應的彈藥,例如照明彈、曳光彈煙霧彈信號彈等。
(二)旨在結合貫穿、爆破或破片飛散效果並附帶具有燃燒效果的彈藥,例如:穿甲彈、殺傷炮彈、爆炸彈以及類似的綜合效果彈藥,這種彈藥的燃燒效果並非專為燒傷人員而設計,而是用於攻擊裝甲車輛、飛機和裝備或設施等軍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