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什爾里派
艾什爾里派
中世紀伊斯蘭教遜尼派經院哲學派別。該派的學者被稱為“穆台凱里姆”(辯證學家)。艾什爾里派的宗教哲學思想,以維護伊斯蘭教基本信仰為宗旨,主要討論安拉的本體與德性的關係、安拉的前定與人的意志自由的關係、理性與信仰的關係、《古蘭經》性質、原子論與偶性等問題。採用調和折中的方法,博採各派別之說,以哲學闡釋教義,用理性彌合信仰,使哲學為信仰服務。
中世紀伊斯蘭教遜尼派經院哲學派別。亦稱新凱拉姆學派(al-Kalam al-Jadid)。10世紀初,由艾布·哈桑·阿里·艾什爾里(873~935)奠基。艾什爾里原為巴士拉城穆爾太齊賴派著名教義學家祝拜伊(al-Jubba'i,850~915)的學生,在宗教思想上曾崇奉其師關於安拉絕對獨一、公正的教義和《古蘭經》被造說的主張,成為穆爾太齊賴派的理論先鋒。艾什爾里40歲時,同其師祝拜伊在教義問題上發生重大分歧,公開反對師說,並宣稱要“自悔前非”,奉罕百里派教法學說,遂脫離穆爾太齊賴派,轉向正統派。后遷居巴格達,獨立門戶,專事正統教義學的研究和著述,抨擊穆爾太齊賴派和哈瓦利吉派等,並招收門徒,傳播自己的教義主張。他所著的《教義學原理的說明》和《伊斯蘭教學派言論集》,奠定了該派學說的理論基礎。他強調“天啟”高於理性,反對意志自由論而主張前定說,以哲學、邏輯方法論證教義,彌合正統派信仰,成為同穆爾太齊賴派學說相對.立的新凱拉姆。其追隨者后被稱為艾什爾里派。該派在初期,採取以調和宗教與哲學、理性與信仰、定命論與意志自由的折中主義的面目出現,既遭到穆爾太齊賴派的抨擊,也受到遜尼派教法學者的懷疑和強烈指責。罕百里法學派指責其學說背離“安拉的正道”,“要像避開獅子那樣避開任何形式的凱拉姆”。馬圖裡迪學派指,責其闡釋教義理性成分過多,不符合先知穆罕默德時期的原旨教義。該派曾一度被視為“異端邪說”。后該派的學者為適應阿拔斯王朝哈里發政治和宗教鬥爭的需要,在宗教思想鬥爭中完全倒向遜尼派罕百里法學派,且信眾較多,社會影響較大,故頗受遜尼派著名教義學家艾布·伯克爾和艾斯法拉尼等人的推崇,稱該派為伊斯蘭教“正道的重建者”。10世紀末期,該派的學說由巴基拉尼(al-Baqillani,?~1013)等進一步加以完善和發展。該派主要的代表人物還有巴格達迪(?~1038)、庫薩伊里(?~1074)、朱韋尼(?~1085)、舍赫拉斯塔尼(1086~1153)等。他們在教義學、經注學、聖訓學、教法學、倫理學和原子論等方面撰有大量著作,在論證教義學問題時闡發其宗教哲學思想,形成了該派的宗教哲學思想體系。該派的學者被稱為“穆台凱里姆”(辯證學家)。11世紀後期,塞爾柱王朝首相尼扎姆·穆勒克(1019~1092)奉艾什爾里派的學說為官方信條,並在巴格達、內沙布爾等地創辦的尼采米亞大學專門傳授該派的學說和主張,從此,該派的學說播及到整個伊斯蘭世界,發展成為佔主導地位的思想。伊斯蘭教權威學家安薩里(1058~1111)繼承了該派的宗教哲學思想體系,並使之與蘇菲派的神秘主義相結合,形成伊斯蘭教遜尼派教義學的最終理論形式,成為歷代正統的官方信仰。
艾什爾里派的宗教哲學思想,以維護伊斯蘭教基本信仰為宗旨,主要討論安拉的本體與德性的關係、安拉的前定與人的意志自由的關係、理性與信仰的關係、《古蘭經》性質、原子論與偶性等問題。採用調和折中的方法,博採各派別之說,以哲學闡釋教義,用理性彌合信仰,使哲學為信仰服務。其主要觀點是:(1)在本體論上,主張安拉直接創世說。認為安拉是超自然、超時空的永恆的精神存在,安拉是世界萬物的直接創造者和唯一主宰者,是一切事物存在和變化的目的因。認為世界萬物是由安拉直接創造的原子和偶性構成的。原子本身是實體,而物體是原子的組合。實體既不是物質,也不是形式,而是思想中的概念範疇。事物因它具有偶性,所以變化無常,沒有固定的特性,原子和偶性在每一瞬間均由安拉的意志決定不斷地創造或消滅。認為事物在因果關係上沒有必然聯繫,事物之間相互分離,物體原子的運動因偶性在空間上不斷地由一點轉移到另一點,無原動和被動的關係。該派否認客觀世界的永恆性和自然界的規律性,認為世界在空間上是有限的,時間上是有始的,自然界是暫短的、即逝的,只有安拉是永恆存在的。“規律”是安拉安排在自然界的“習慣”或“經常的情狀”,安拉的意志可任意改變“習慣”,而隨時創造新的奇迹。(2)在安拉的本體與德性的關係上,主張其本體包含有諸多德性。該派既反對穆爾太齊賴派否定安拉具有諸多德性的主張,又不完全贊同卡拉米葉派學者將安拉的諸德性完全擬人化的觀點。認為安拉的本體是超絕萬物的獨一精神實體,安拉萬能的本體有知覺、能力、生活、意志、言語、聽覺和視覺等超乎萬物的諸德性。其德性是它的本體所具有的,不能把本體和德性分開。如果否認安拉的諸多德性,就是否定安拉的萬能和存在。但安拉的德性是創造者的德性,人的屬性是被創造者的屬性,二者有本質的區別,如果把安拉的德性擬人化,就會破壞信仰的統一,走向多神論。(3)在定命論和人的意志自由關係問題上,該派既反對穆爾太齊賴派否定安拉定命論的主張,也不完全同意賈卜利耶派完全否認人的意志自由的觀點。該派認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由安拉的意志所主宰和支配的,人類的命運和行為的準則是由安拉創造和前定的。在主宰事物方面,安拉是有絕對意志自由的,而人類是無意志自由的。在善惡問題上,認為安拉前定了善惡行為準則,並告誡人們要抑惡揚善。安拉賦予人以理智,人有能力掌握自己的行為。但其行為或惡或善是由自己的意志所選擇的,故人類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善者受賞,惡者受罰。人類的意志與其說是因為行動自由而受恩惠,毋寧說是因為受安拉的恩惠而取得自由。(4)在理性和信仰的關係上,主張信仰高於理性。該派認為,所謂信仰,就是信安拉、使者、天經。人對獨一的安拉的信仰和認識,靠其本身的認識能力是達不到的,只能通過對安拉“啟示”的堅定信仰,才能認識安拉的萬能,絕對順從之。人們對一切事物的認識和判斷,必須以《古蘭經》和聖訓為依據,理性僅作為認識真主的一種工具,它無法獲得真理性的認識。理性的運用不能違背信仰,必須以理性維護信仰。該派還認為,對安拉的正確認識就是真理,安拉的“啟示”是真理的源泉和標準,只有對“啟示”堅信才能掌握真理。該派把知識分為三類:教義學、哲學和自然科學。認為教義學是關於信仰的知識,是超出理性之外由安拉“啟示”的真理,它高於哲學和自然科學知識。哲學是世俗的理性知識,它可以在有限的範圍內為論證教義提供方法,使教義條理化,用以駁斥各種異端邪說,但哲學離開安拉的“啟示”是不能認識真理的。自然科學往往與教義學相悖,致使人們對信仰產生動搖和懷疑,對其內容必須以“啟示”和教義加以“限定”,用采說明萬物為安拉所創造。(5)關於《古蘭經》的性質問題,該派反對穆爾太齊賴派關於《古蘭經》被造說的主張。認為《古蘭經》是“安拉本體的無始言語”,是永恆的絕對真理,它包含著安拉“啟示”的神聖內容,是信仰的全部準則,決不能懷疑和動搖。至於用來表述《古蘭經》神聖內容的語言形式(阿拉伯文)、詞句及記載它的書是有始的和被創造的。艾什爾里派將伊斯蘭教遜尼派的教義學用哲學進行了論證和綜合,使宗教信條哲理化,成為教義學的重建者和革新者,其學說受到普遍尊崇,長期以來在伊斯蘭思想史上佔主導地位。 (楊克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