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實進會

憲政實進會

憲政實進會於1911年3月,由資政院中反對新刑律的“勞黨”、“白票黨”組成,初名“憲政維持進行會”。同年4月,改名“憲政實進會”。規定本部設正會長1人,副會長2人,常任議員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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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清末中國首批合法政黨之一。楊壽枏勞乃宣吳士鑒等數十人組建,推陳寶琛為會長,以期促進立憲早日實現。
憲政實進會於1911年3月,由資政院中反對新刑律的“勞黨”、“白票黨”組成,初名“憲政維持進行會”。同年4月,改名“憲政實進會”。會長陳寶琛,副會長於邦華、姚錫光。該會有“欽選議員”34人,“民選議員”41人,院外官紳和各方面人士 116人,總共191人,其中王公世爵、衙門京官、碩儒、巨富和院外官紳居士。他們力主緩進,思想保守,在資政院外與憲友會唱對台戲,完全屬於保守黨性質。
憲政實進會的政綱有10條:1、尊重君主立憲政體,使上下情意貫注,保持立憲之精神;2、發展地方自治能力,俾人民事業增進,鞏固憲政之基礎;3、體察現狀,等政治社會之改良;4、詳核事實,圖法律制度之改善;5、講求經濟,謀財政前途之鞏固;6振興實業,圖人民生計之發達;7注重國民教育,以收普及之實效;8、提倡移民事業,以達拓殖之目的;9、研究外交政策,以固國際交涉之權力;10、籌劃軍事次第,期完全健足之武衛。該會會規總共 12章 32條。規定本部設正會長1人,副會長2人,常任議員若干人。本部設審議、會計庶務、調查、編輯各科。各省設立支部。7月2日,憲政實進會召開常會,正式推選常議員,討論分會的組織,人事和分會章程,並決定呈清資政院從速發布民法商法草案以及其它議案。
憲政實進會的勢力主要集中在北京、天津兩地。他們雖有會員分佈於四川、江蘇、湖北、福建、貴州等省,並有向各省擴張的計劃,但都不甚如意。武昌起義爆發后,該會會長陳寶琛仍然以輔育幼帝為己任,孝忠清室,反對革命,於邦華、陳樹楷等骨幹分子堅持君主立憲不改。他們曾通過三項決議,其中的第1條就是“反對共和政體”。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后,於邦華等人還擬組織“復古黨”、“忠君會”。憲政實進會在辛亥革命后消亡,但其會中親貴大臣仍與君憲維持會所組成的“宗社黨”暗相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