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庫縣人民政府

政府機關

法庫縣人民政府是法庫縣行政機關。

政府領導


法庫縣人民政府縣長:徐強
法庫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趙永碩、譚喆鋒、興穎傑張賽、何原馳、孫瑩

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了解掌握全縣工作情況,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縣政府的重要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和綜合協調。
(二)負責縣政府會議和縣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負責或參與國家和省、市各級領導、部門、縣外領導以及重要外賓來我縣政務活動組織安排。
(四)負責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指導全縣行政機關公文處理等工作。
(五)審核縣政府各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園區管委會請示、報告縣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辦理省政府、市政府及其部門等各方面的來文來電。
(六)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園區管委會對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的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負責綜合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國家和省、市、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
(八)負責縣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省、市、縣領導同志的指示。
(九)負責以縣政府名義舉行的大型活動(會議)的組織安排和縣政府公務接待工作。
(十)負責縣政府協同辦公平台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指導縣政府系統的信息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組織做好縣政府系統輿情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聯絡新聞單位,對縣政府有關工作進行宣傳報道。
(十三)負責綜合協調、推進改革和轉變政府職能工作及縣行政權力運行,行政績效管理,公共資源交易,民意訴求和電子監察“五大系統”建設工作。
(十四)負責縣政府國防動員委員會綜合計劃、組織協調和文秘服務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印章、信函的管理和使用,承擔安全保密和信訪等工作;負責統籌管理縣政府日常及節假日值班工作;負責與省、市政府值班室聯絡工作;負責管理、指導、監督、考核全縣各鄉(鎮)、街道、經濟開發區(通航)、縣直各單位值班值宿工作;負責縣政府會議和重要活動的審核、計劃、組織工作,承辦縣政府召開的全縣會議和縣政府黨組會議、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等會議會務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同志內事活動安排服務及外事活動協調服務工作;負責縣政府公務接洽、政務活動總體協調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內部綜合協調、會議安排、公務接待、對外聯絡等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文電科。負責以縣政府或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公文的審核把關工作;負責對上級、下級來文的承辦工作;負責黨政專網、機要、密碼電報管理及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內部公文辦理、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科。負責機關編製和人事管理、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管理,辦公用品統籌管理,內部設施,衛生保潔管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相關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綜合科。負責《政府工作報告》和以縣政府名義召開的重要工作會議主要領導講話稿的起草工作;負責縣政府專題辦公會議記錄和紀要的撰寫工作;負責《政府工作》的刊發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對外宣傳稿件的撰寫工作;負責縣政府重要活動新聞通稿的撰寫工作;負責協助媒體的宣傳報道工作;負責縣政府和縣領導的部分文字綜合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內部文字綜合工作;承辦國動委綜合辦相關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政研科。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重要課題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重要參考資料的收集、整理、儲備工作;負責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的起草、整理、印發工作;負責全縣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信息的彙報工作;負責刊發《昨日要情》《信息專報》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督查一科。負責縣政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和省、市各項制度政策落實部署的督查工作;負責對縣政府各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貫徹執行上級指示、決定事項的督促檢查工作;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督查事項的落實和反饋工作;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全體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對縣政府領導指示和交辦事項進行專項督查;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督查二科。負責縣政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和省、市各項制度政策落實部署的督查工作;負責縣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的督查工作;負責縣政府工作報告的督查工作;負責依法行政、依法治縣、營商環境建設、信用體系建設、綜合治理(平安建設)等工作;跟蹤督辦縣政府領導批示、會議確定重要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對縣政府領導指示和交辦事項進行專項督查;負責縣政府系統巡視整改協調督辦聯絡工作;負責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批示的群眾來信來訪辦理等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政務公開科。負責全縣信息公開和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政務公開辦公室年度工作總結、工作要點、每月信息等相關文字材料的起草、報送工作;提供在線辦事和公益服務;承辦“五大系統”辦公室相關工作;負責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黨建科。負責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制度建設;負責意識形態工作;負責所屬各級黨組織政治理論學習和黨的方針政策宣傳工作;負責所屬各級黨組織黨員教育、管理、培訓、統計及黨費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安排各級黨組織會議、學習和重要活動,並做好會議記錄;負責指導縣政府辦公室黨組織、支部的換屆選舉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統一戰線和民族宗教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