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癥狀

精神癥狀

精神癥狀指一個人開心的時候,會愉快地與他人說笑,展露娛快的表情。而當一個人傷心憂鬱的時候,會哭,表現消極。同樣,異常的精神活動會通過人的外顯行為如言談,書寫,表情,動作等表現出來,稱之為精神癥狀。

基本介紹


指異常精神活動通過外界行為的變現和表達。

判斷


是否精神異常
縱向比較
一個人以前活潑開朗,沉默壓抑,表現出了很大的改變,應引起注意,
橫向比較
與正常人比較。例:一位患者說:“看到自己家的房頂上有一閃光的十字架及一具可怕的骷髏,他們在尋找死亡女神和希望女神。”而正常人在他家則不會觀看到此種景象。
分析判斷
應結合當事人的心理背景和當時的處境進行具體分析和判斷。我們必須學會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才能減少犯錯誤。

特點


每一精神癥狀均有明確的定義。
1,癥狀的出現不受病人意識的控制。
2,癥狀一旦出現,難以通過轉移使其消失。
3,癥狀的內容與周圍客觀環境不相稱。
4,癥狀給病人帶來不同程度的社會功能損害。

檢查注意事項


1,是否存在精神癥狀,且確定存在哪些癥狀。
2,了解癥狀的強度,持續時間的長短,評定其嚴重程度。
3,分析各精神癥狀之間的關係,哪些是原發的,哪些是繼發的,有可能與原發的精神癥狀存在因果關係。
4,應重視各精神癥狀之間的鑒別,減少疾病的誤診。
5,學會分析和探討各種精神癥狀發生的可能原因及影響因素。

建議


針對精神病癥狀這個問題一定要得到重視,關於精神病癥狀為你解答如下:
(一)精神疾病流行病學的定義精神疾病流行病學(psychiatric epidemiology)是在臨床醫學中的精神病學領域裡,引入現代流行病學和衛生統計學的方法,從患者個體的診治,擴大為對精神障礙及與精神健康有關的狀態在人群中發生、發展的原因和分佈規律的研究;探討精神疾病的病因、發病機理、臨床表現、診治、預防及預后等臨床規律,並著重對群體的特性進行研究;從而制定預防、控制和消滅這些精神疾病及促進健康的對策和措施,並通過科學的設計、測量和評價方法評價其效果的一門涉及多學科的體系。
(二)精神疾病流行病學的發展簡史流行病學近半個世紀以來發展迅速,其研究內容已經從傳染病和急性病擴大到非傳染性和慢性病,以及人群的健康問題。而精神病學的研究長期以來主要局限於臨床精神疾病患病個體的診治。隨著醫學模式的轉變,要探討精神疾病的病因、發病機理和臨床表現的本質,就需要將研究範圍由患病的個體擴大到患病的群體,並且將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與精神疾病聯繫起來。因此,精神病學的研究自然要應用流行病學的研究方法,這就形成了精神疾病流行病學這一門交叉學科。精神疾病流行病學的端倪可追溯到19世紀初期,當時歐洲一些國家為了估計建造精神病院的數量而對精神疾病患者進行人口學調查。
至19世紀末,由於多種契機,如一些歐洲國家為社區精神病患者提供照顧進行立法而需要了解精神病人的數量、病情及其需求,一些精神科醫生應用醫學遺傳學的理論研究精神病患者的家譜而需要對社區人群進行有關資料的收集,以及方法學的改進使研究結果更為真實可靠,促使精神疾病流行病學得以發展。美國的社會精神病學家Dohrenwend等將精神疾病流行病學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從本世紀初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此期間的研究方法僅是利用病歷資料和主要知情人來確診精神病患者。
第二階段是從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到70年代末,此期間的研究方法是通過對社區樣本的全部對象直接交談來確診病例。
第三階段是從80年代初開始至今,在遺傳學、精神藥理學、精神生物學,特別是精神病理學和社會科學發展的影響下,隨著方法學的日趨完善,精神疾病流行病學有了飛速的發展。這一階段對精神疾病的研究,由於改進了抽樣方法,發展了有良好效度和信度的精神疾病的篩查工具,使用統一的分類和診斷標準,採用標準化的精神現狀檢查工具等,因而達到了滿意的一致性要求,能夠更加客觀地提供在一定範圍內精神疾病的分佈特點,對精神病學的研究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從而推動了精神疾病流行病學的發展。

影響因素


1.個體因素。
2.環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