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國家行政機關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經中央編委和廣東省委省政府批准於2009年8月成立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組建而成立的行政機關。

機構改革后,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成為深圳繼公安局之後的第二大部門,其監管職責涵蓋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版權)、物價、餐飲監管(其他地區屬於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者衛生局的職能)、酒類產品監管等部門職責。

徠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組織實施全市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機構由來


2009年8月,根據經中央編委和廣東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組建而成的行政機關。
改革的目的:貫徹大部制改革思路,理順市場監管體制。為了解決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職能交叉、職責不清的問題,同時為加強商標、版權和專利以及食品安全等執法監督,充分發揮整合優勢,有力保護知識產權,強化食品安全監管責任,本次機構改革將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知識產權局的職責,以及衛生局餐飲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整合划入市場監督管理局。機構改革后,深圳市不再保留工商行政管理局(物價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知識產權局。
機構改革后,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成為深圳繼公安局之後的第二大部門,其監管職責涵蓋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版權)、物價、餐飲監管(其他地區屬於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者衛生局的職能)、酒類產品監管等部門職責。

機構職能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管和農業、畜牧業、藥品、知識產權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市場監管、農業、畜牧業、食品、藥品(含中藥、民族葯,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知識產權(含商標、專利、版權、原產地地理標誌,下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發展戰略、專項規劃、政策,經批准后組織實施。
(二)負責市場秩序監管。依法監管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組織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管廣告活動。負責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指導市消費者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三)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組織實施全市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四)負責協助反壟斷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配合開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以及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五)負責標準化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訂修訂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規範標準化活動。指導各行業各領域採用國際一流標準,建立健全覆蓋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的深圳標準體系。組織開展標準基礎和前沿研究,推進深圳標準公共支撐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深圳標準實施情況的考核評價。
(六)負責促進知識產權運用。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激勵獎勵,指導知識產權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指導落實知識產權申請的審查、確權等前置服務工作。指導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工作。指導和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組織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推進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
(七)負責保護知識產權。推進深圳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協調和執法協作機制。組織指導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組織指導知識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組織查處知識產權違法行為。開展知識產權對外交流與合作。
(八)負責統籌推進深圳質量建設。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指導各部門各行業各領域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推動相關領域質量全面提升。組織開展深圳質量實施情況的考核評價。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監管產品防偽工作。依法承擔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傷害監測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九)負責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綜合協調。組織協調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戰略。指導和促進食品業發展。負責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按規定組織協調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負責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管。負責食品行政許可和監管工作。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研判、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管工作。
(十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管。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行政許可和監管,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監管。負責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以及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以及藥品再評價工作。依法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二)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管。負責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安全監察、監督、風險防範和傷害監測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制定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預案。依法承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計量、認證認可和檢驗檢測工作。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指導協調全市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管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
(十四)負責農業、畜牧業管理。指導和促進農業發展,指導農業現代化建設,依法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負責農業、畜牧業生產資料的監管。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動植物及其產品防疫檢疫和動物衛生監管。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管理及相關執法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農貿市場的日常監管和升級改造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負責農業、畜牧業安全生產監管。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調研、綜合文稿、保密、統計、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
督查處
承擔重點工作、重大事項的督查督辦。組織開展本系統績效管理工作。承擔黨風黨紀政紀、作風建設和廉政教育工作。承擔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工作。
政策法規處
擬訂市場監管政策措施,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行政執法監督等工作。
財務審計處
組織部門預算、決算及財務核算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收取和上繳各項非稅收入。承擔內部政府採購監管工作。承擔內部審計和財務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對本系統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行政處
承擔安全、信訪、行政接待、後勤保障、物業管理、資產管理、裝備管理等工作。
指揮協調處
組織巡查網、執法網、檢測網建設。承擔建立監管執法銜接機制,對監管執法行動進行協調。承擔監管執法任務的審核、分派和督辦。組織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承擔對自貿片區相關業務工作的協調銜接。承擔對監管執法數據資源的綜合分析和開發利用。承擔值班及應急管理工作。指導投訴舉報分撥處置工作。
智慧監管和科技處
擬訂實施智慧監管和科技發展規劃。組織規劃信息化建設,承擔智慧市場監管平台建設和運維工作,制定智慧市場監管平台的技術規範和數據標準。組織監管執法裝備的配備和研發。組織協調相關科技項目管理工作。
審批服務處
牽頭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承擔政務服務改革和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各項行政許可及政務服務工作。擬訂食品藥品行政許可的規章制度和辦事流程並組織實施。統一承擔農業、畜牧業、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計量、特種設備等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受理、證書發放、業務諮詢工作。
知識產權促進處
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和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工作。指導、促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擬訂並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激勵獎勵制度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管理知識產權發展的有關專項資金。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指導軟體正版化工作。指導知識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和軍民融合工作。指導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承擔專利代理執業監督工作。組織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組織實施重要行業的知識產權分析評議。指導落實知識產權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各類人才申請國際和國家各種專利的服務工作。
知識產徠權保護處
擬訂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牽頭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協調和執法協作機制,組織查處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組織指導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組織指導知識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市場的監管和知識產權代理市場規範整頓工作。
信用監管處
擬訂並實施市場主體信用監管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信用分類管理、市場主體年度報告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承擔市場主體監管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承擔全市市場監管體系建設相關工作。
網路交易監管處
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管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交易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網路交易違法行為。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組織建設網路交易信用體系、監管體系、公共服務體系,推進網路可信交易環境建設。
市場建設處
建立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指導全市消費環境建設,承擔消費教育引導,推動經營者自律和履行社會責任。組織實施商品交易市場專項治理,組織相關創建工作。組織實施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監管,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
廣告處
擬訂實施廣告監管的制度措施,加強廣告事中事後監管。組織實施廣告發布登記、監測和廣告違法行為查處。指導促進廣告業和公益廣告發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質量處
指導深圳質量建設,完善深圳質量工作機制,組織深圳質量法規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和規劃、品牌建設的政策措施。推動深圳質量基礎設施和公共支撐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深圳質量實施情況考核評價和質量狀況分析。建立並推行質量獎勵制度、重大工程設備監理制度。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管工作。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和抽查,開展產品質量問題集中整治。組織開展缺陷產品召回、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和服務質量監測工作。
標準處
指導深圳標準建設,組織深圳標準法規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經濟、社會、文化、城市、生態和政府服務等領域的深圳標準建設。制定更高水平的深圳產品、服務、安全、環保等方面標準,建立覆蓋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的深圳標準體系。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聯盟)標準相關工作。承擔深圳標準的立項、編號、發布和備案工作。宣傳推廣深圳標準理念,組織開展標準基礎和前沿研究,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深圳標準公共支撐服務體系建設。建立深圳標準認證評價機制,組織開展深圳標準實施情況的考核評價。承擔標準化管理工作。
計量和認證處
承擔計量基準、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制定實施計量技術規範。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管工作。依法監管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規劃指導全市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承擔檢驗檢測機構監管工作。組織開展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和能力比對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
組織對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承擔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等承壓類特種設備,以及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機電類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和風險分析工作。組織對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檢查。組織完善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體系,指導特種設備風險預警。依法組織調查特種設備事故並開展統計分析。承擔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管。組織查處特種設備違法行為。
食品藥品安全協調處(食品規劃發展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組織指導全市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督促檢查市有關部門和區、街道政府落實食品藥品安全職責。組織開展全市性、綜合性食品藥品安全專項監督檢查。承擔食品藥品安全考核評價工作和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承擔食品藥品統計、食品藥品狀況分析、重大信息直報工作。參與制定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食品安全標準(地方性法規)。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工作。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承擔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食品生產安全監管處(特殊食品安全監管處)
分析掌握全市生產領域食品以及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勢。組織實施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特殊食品安全監管。落實食品生產者主體責任。擬訂全市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環節、特殊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評價性抽檢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環節、特殊食品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
食品經營安全監管處
分析掌握流通和餐飲消費領域食品安全形勢。組織實施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經營環節安全監管。督促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經營環節安全監督抽檢、評價性抽檢計劃。組織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管和酒類市場的監管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組織開展全市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經營環節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
農業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農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及農業基地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組織實施農產品抽樣檢驗和后處理。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的監管。依法承擔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建設工作。協調農業植物檢疫、現代農業科技推廣。承擔農業生產資料的生產、使用經營,以及農藥使用的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
畜牧和獸醫管理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畜牧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畜牧、獸葯、獸醫和飼料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動物疫病監測、預警和防控。承辦獸醫管理工作。承擔動物及動物產品防疫檢疫和動物衛生監管責任。承擔畜禽屠宰環節的相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
藥品安全監管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藥品零售、使用環節監管的具體措施、辦法。監督實施藥品零售、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對藥品零售、使用的監督檢查和抽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並依法處置。組織實施藥品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
醫療器械安全監管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監管的具體措施、辦法。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對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的監督檢查和抽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並依法處置。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
化妝品安全監管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化妝品經營環節監管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實施對化妝品經營的監督檢查和抽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並依法處置。組織實施開展化妝品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
機關黨委(人事處)
負責黨群工作,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對口幫扶、外事、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派出機構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福田監管局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羅湖監管局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鹽田監管局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監管局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光明監管局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坪山監管局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華監管局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大鵬監管局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汕監管局

直屬機構


深圳市市場稽查局
深圳市企業註冊局
深圳市動物衛生監督所

事業單位


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處置中心
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深圳市物品編碼所)
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國家高新技術計量站、國家數字電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深圳市特種設備安全檢驗研究院
深圳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深圳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深圳市藥品檢驗研究院(深圳市醫療器械檢測中心)
深圳市藥物警戒和風險管理研究院(深圳市藥師註冊管理中心、深圳市藥品行業技術審評認證中心)
深圳市農業科技促進中心(深圳市植物和種子檢疫檢測中心)

掛靠單位


如表所示
機構名稱機構職能
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辦公室一、向消費者提供消費和諮詢服務;二、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三、就有關於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四、受理消費者的投訴(包括受理旅遊服務質量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五、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 六、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揭露、批評。

政府機構


如表所示
機構名稱機構職能
深圳市打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深圳市打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打假辦)是市政府批准設立的深圳市打假工作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工作職責如下: 一、承擔深圳市打假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市打假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二、制訂深圳市打假工作的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市的打假統計、總結工作;各打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按要求及時填報有關打假信息。 三、組織、協調全市性的打假聯合行動和指導、督促各區打假辦對制假售假的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產品以及大案、要案進行查處。 四、督促各成員單位落實市打假聯席會議部署的有關任務,組織對我市制假售假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產品打假工作情況的大檢查。檢查、督促各區和各有關部門大案、要案的查辦進度及結案情況,組織對各區、各有關部門打假工作責任制的落實情況的檢查。 五、向市政府及市打假聯席會議彙報全市打假工作情況。 六、向市打假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通報全市打假工作有關情況。 七、根據深圳實際,組織起草有關打假工作方面的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草案)。 八、承擔國家及廣東省打假辦交辦的工作。 九、發揮輿論工具的宣傳和導向作用,不定期地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全市打假工作情況,特別是對數額較大和情節嚴重的大、要案要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強大的輿論監督聲勢。 十、組織深圳市打假工作年度總結及先進表彰活動。 十一、組織、協調全市性的銷毀和處理假冒偽劣商品行動。

現任領導


鄺兵:黨組書記
李忠:局長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20日,廣東省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福田監管局華強北所被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授予“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優秀市場監管所”稱號。
2020年7月,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授予“全國價格工作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