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醫藥學院學報
湖北醫藥學院學報
《湖北醫藥學院學報》原名《鄖陽醫學院學報》,創刊於1982年3月,原名為《武漢醫學院鄖陽分院學報》,1986年3月隨校名變更為《同濟醫科大學鄖陽醫學院學報》。1995年2月,由於鄖陽醫學院獨立設置,隨著學校更名,刊物也改名為《鄖陽醫學院學報》,同年6月,經湖北省新聞出版局審核,並報國家新聞出版署徠批准,《鄖陽醫學院學報》正式轉為公開發行的綜合類學術性期刊,新編國內統一刊號為CN42-1401/R,國際連續出版物刊號為ISSN 1006-9674,雙月刊,由湖北省教育廳主管, 湖北醫藥學院主辦。
《湖北醫藥學院學報》原名《鄖陽醫學院學報》,創刊於1982年3月,原名為《武漢醫學院鄖陽分院學報》,1986年3月隨校名變更為《同濟醫科大學鄖陽醫學院學報》。1995年2月,由於鄖陽醫學院獨立設置,隨著學校更名,刊物也改名為《鄖陽醫學院學報》,同年6月,經湖北省新聞出版局審核,並報國家新聞出版署批准,《鄖陽醫學院學報》正式轉為公開發行的綜合類學術性期刊,新編國內統一刊號為CN42-1401/R,國際連續出版物刊號為ISSN 1006-9674,雙月刊,由湖北省教育廳主管, 湖北醫藥學院主辦。
主要欄目
設專家論壇、原創研究(論著)、經驗總結、調查報告、評估分析、技術應用、護理園地、管理之道、繼續教育、學術講座、綜述、消息等欄目。
收錄情況
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中國科技核心期刊)、《中國學術期刊綜合評價資料庫》、美國《化學文摘(CA)》源期刊、《中國核心期刊資料庫》、《中文科技期刊資料庫》、《中國期刊全文資料庫》全文收錄期刊。
刊名:湖北醫藥學院學報
湖北醫藥學院學報
主辦:鄖陽醫學院
周期:雙月
出版地:湖北省十堰市
語種:中文;
開本:大16開
ISSN: 1006-9674
CN: 42-1815/R
歷史沿革:
現用刊名:湖北醫藥學院學報
曾用刊名:鄖陽醫學院學報;同濟醫科大學鄖陽醫學院學報
創刊時間:1982
該刊被以下資料庫收錄:
CA 化學文摘(美)(2009)
期刊榮譽:
Caj-cd規範獲獎期刊
投稿要求
1.2,文章格式請參照《鄖陽醫學院學報》網站,文檔以WORD或WPS格式保存,並附聯繫電話;若文件過大(>5M),請與編輯部聯繫上傳到網站或QQ傳送;來稿需寄審稿費30元。
1.3來稿請附單位正式推薦信,除對稿件內容註明評審意見外,還應包括:無一稿兩投,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等項。對國家級、省部級科研基金資助項目論文及其他科研基金資助課題論文優先發表(2個月內),稿酬從優。
1.4論著(包括摘要、圖表、參考文獻)一般不超過4 500字,技術方法不超過1 800字,經驗交流不超過1 500字,個案報道不超過800字。來稿應具有先進性、科學性、邏輯性。要求資料真實,數據可靠,論點明確,結構嚴謹,文字精鍊,標點準確。
1.5本刊有權對來稿做文字修改、刪節,凡有涉及主要內容的修改則提請作者考慮。採用者收取一定的論文發表費,同時付給作者相應的稿酬,並贈當期雜誌2冊,論著類文稿另贈彩色單行本10冊。作品在發表之日起3年內獲取任何成果獎請來函告知,以便備案和酌情增補稿酬。請作者自留底稿,不用稿件恕不退還,但會以電子郵件方式告知。
1.6本刊被《中國期刊網》、《維普資訊網》、《中國學術期刊(光碟版)》、《萬方數據科技期刊群》、《台灣華藝-思博網(CEPS)》、《中華首席醫學網》、全文收錄。凡在本刊登載的稿件,均視為同意入編期刊,不願入編者,請在來稿中註明。作者稿酬中已包含上述著作權使用費。
1徠.7 特別聲明:
凡主動投向本刊的文稿均自動認定為本人原始研究報告;來稿的原創性與真實性由作者自負;來稿在投到編輯部3個月內確定是否錄用,請作者自留底稿,不用稿件恕不退還,但會以電子郵件方式告知。作者欲轉投他刊,應事先與本刊編輯部聯繫;修改稿1個月不回復,則視為自動撤稿。
撰稿要求
醫學論文應符合《生物醫學期刊投稿統一要求》,論著由題名、署名、中英文摘要、中英文關鍵詞、正文、致謝、參考文獻、圖表等。具體要求如下:
2.1題名(篇名)
題名應選用最恰當、簡明的片語反映論文的中心內容,除公知公用者外,盡量不用外文縮略語。中文文題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英文題名不宜超過10個實詞。中、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以上基金或屬攻關項目,請在文題頁左下角腳註中註明,括弧內註明編號。如“×××基金資助課題”,腳註與正文之間用橫線隔開。
2.2署名
署名不宜過多,每篇論文的作者數最好不超過6位。文章的每位作者應是論文學術內容的創始構思者或設計者、實驗數據的採集者並能給予解釋者、能對編輯部提出的審改意見進行修改者、能在學術界就論文內容進行答辯者。對本文有貢獻的其他人可寫在致謝中。每篇論文作者的排序應在投搞時確定,在編排過程中一般不再作變更。作者的工作單位(包括單位全稱、科室名稱、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置於作者姓名之下,作者單位不同時,在名字右上角用阿拉伯數字分別標明。論著稿請在腳註中標明第一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職稱、學位、簡歷或研究方向、e-mail地址。
2.3中英文摘要
本刊論著文章所附的中英文摘要一律採用國際通用的結構式摘要,中文摘要250字以內。結構式摘要分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4部分,以上4部分連續排列,各部分的撰寫要求如下:(1)目的(Objective):簡要說明研究的目的,說明提出問題的緣由,表明研究的範圍和重要性;(2)方法(Methods):簡要說明研究課題的基本設計,使用了什麼材料和方法,如何分組對照,研究範圍及精確程度,數據是如何取得的,經何種統計學方法處理;(3)結果(Results):簡要列出研究的主要結果和數據,有什麼新發現,說明其價值及局限,敘述要具體、準確,並需給出結果的置信值、統計學顯著性檢驗的確切值;(4)結論(Conclusion):簡要說明經驗、論證取得的正確觀點及其理論價值或應用價值,是否可推薦或推廣等。
英文摘要與中文摘要相對照,英文摘要請寫文題,列出所有作者、單位名稱及郵政編碼。英文摘要中的國人作者姓名漢語拼音採用姓前名后,中間為空格,姓氏的全部字母均大寫,複姓應連寫;名字的首字母大寫,雙名中間加連字元,姓氏與名均不縮寫。
2.4 關鍵詞
本刊採用淺標引,每篇文章標註3~8個關鍵詞。標引的關鍵詞應針對文章所研究的重點內容。請盡量使用最新版美國國立醫學圖書館編輯的《Index Medicus》中醫學主題詞表(MeSH)內所列的詞。如果最新的MeSH中尚無相應的詞,處理的辦法有:(1)可選用直接相關的幾個主題詞進行組配,如“食管異物”一詞,在MeSH中查不到,則可用MeSH中列有的“食管”和“異物”兩個主題詞分別列出;(2)如果無法組配時,可根據樹狀結構表最直接的上位主題詞,如“五硫化物”(MeSH中無)則可標“硫化物類”(MeSH中有);(3)必要時,可採用慣用的自由詞排列於最後。關鍵詞中的縮寫詞亦以MeSH為準,一般應按MeSH還原為全稱。列關鍵詞時,各辭彙之間用分號。
2.5中圖法分類號
為了便於檢索和編製索引,本刊按《中國圖書館分類法》第4版標註論文分類號,置於中文關鍵詞的下方。作者可在文稿中留空,由本刊編輯部統一標註。
2.6正文
2.6.1格式和層次結構:論著、研究報告可按照引言、材料與方法、結果、討論4部分撰寫。各層次的編號一律採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如一級標題序號用1、2、3…;二級標題序號用1.1、1.2、1.3…;三級標題序號用1.1.1、1.1.2、1.1.3…。編號層次一般3級,最多不超過4級。各層標題應簡短明確,同級標題不應時有時無。段落內序號可用(1)、(2)、(3)…;下一級用①、②、③…。
2.6.2引言:簡要介紹立題的目的、歷史背景或理論依據、研究設想及意義。
2.6.3材料與方法:扼要敘述研究對象的特徵,主要實驗材料的來源、性質及數量,儀器設備(包括廠家、型號)等實驗條件。所用方法凡有文獻記載者,引用文獻即可;對方法有改進者須詳述改進之處;創新的方法應詳加敘述。要求所有方法均可重複驗證。
2.6.4結果:應客觀、真實、準確地描述研究所得數據和所觀察的對象。所有數據均需經統計學處理。根據情況選用文字、圖和表表達,但三者不能重複;不展開論證;不引證他人資料。
2.6.5討論:應圍繞研究結果進行。著重闡述研究結果的意義,實事求是地評價其科學價值。可與前人的有關結果進行比較論證,探討尚無定論之處。客觀真實地解釋研究中出現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切忌偏離研究結果地羅列資料。
2.7圖表
圖表應有自明性,可用文字敘述的則不必用圖表,圖表不相互重複。圖表隨文,按正文中出現的先後次序連續編碼。說明性的資料置於圖(表)註釋中而不放入圖(表)內,並在註釋中標明圖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認的縮寫。本刊採用三線表,表中取消豎線。圖要精心設計,大小適中,線條均勻,主輔線分明,圖中文字與符號均應植字,大小適宜;照片用彩色片,反差須鮮明,清晰宜辨,顯微照片應註明放大倍數和染色方法,圖和照片不得摺疊。原始圖表最好放在獨立文件夾內。
2.8醫藥學名詞
醫學名詞應以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醫學名詞》(科學出版社出版)為準。尚無通用譯名的名詞術語於文內第1次出現時應注原詞或註釋。藥名(包括中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1995年版)為準,中文藥物名稱應使用其化學名,不用商品名。
2.9縮略語
文題一般不使用縮略語,特別是英文縮略語。摘要及正文中的縮略語應於首次出現處在括弧中註明中文或英文全稱。
2.10 文字及標點符號
簡化字按國務院1986年10月15日公布的《簡化字總表》的規定書寫,通常可參照新版的《新華字典》。標點符號以國家標準GB/T 15834—1995《標點符號用法》為準。
2.11計量單位
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在我國統一實行法定計量單位的命令》,全面貫徹國家標準GB 3100~3102—93《量和單位》的規定,在文稿中應正確使用和書寫量和單位的名稱和符號。量的符號一般為單個拉丁字母或希臘字母,並一律採用斜體(pH例外),如m(質量)、t(時間)、λ(波長)等;為區別不同情況,可在量符號上附加下角標,如物質B的量濃度cB,物質B的質量濃度ρB等。單位符號一律以正體拉丁或希臘字母表示,例如秒(s),分鐘(min),小時(h),天(d),國際單位(IU),千克(kg),米(m),壓力、壓強、應力(Pa)。文稿的圖表中,表示數量的量和單位時,應採用“量/單位”的標準化形式,即把量符號寫作分子,單位符號寫作分母。例如:“m/kg”(質量單位“千克”),“t/h”(時間單位“小時”),“p/kPa”(壓力單位“千帕”)等。人體內某物質的含量,凡已知相對分子質量者,一律用物質的量濃度單位表示,如葡萄糖、鉀、尿素、鹵素、CO2結合力用mmol/L,膽紅素、皮質酮、肌酸、鐵、鉛、抗壞血酸用μmol/L,蛋白結合碘、腎上腺素、汞、黃體酮用nmol/L,雌二醇、胰島素、促腎上腺皮質激素、維生素B12用pmol/L;尚未精確測得相對分子質量的組分,仍可用質量濃度單位表示,如生化指標總蛋白、總脂用g/L。不論使用的量濃度或質量濃度,一般使用L(升)作為人體檢驗組分濃度基準單位的分母。克分子濃度、克當量濃度應改為物質的量濃度,更不宜使用不是計量單位的“%”來表示每百毫升(dl)。
組合單位中表示相除的斜線不能多於1條,也不可混用斜線和負指數冪,即不能用ng/kg/min或ng/kg·min-1的形式,要用ng·kg-1·min-1或ng/(kg·min)的形式;組合單位的分母中一般不加詞頭,一般也不在分子分母同時加詞頭,如kJ/mol不寫成J/mmol,MV/m不寫成kV/mm。
2.12數字用法
凡是使用阿拉伯數字且很得體的地方,均應使用阿拉伯數字。數值的修約不能採用“四捨五入”法則,應為“4舍6入5看后,5後有數進上去,5後為零看左數,左數奇進偶捨棄”。數值範圍的表示形式:5至10應為5~10;5萬至10萬應為5萬~10萬,不能寫成5~10萬;3×109至5×109應為3×109~5×109,或(3~5)×109,不能寫成3~5×109;百分數範圍20%至30%應為20%~30%,不能寫成20~30%;有相同單位的量值範圍:1.5~3.6 mA不必寫成1.5 mA~3.6 mA。偏差範圍:(25±1) ℃不寫成25±1 ℃或25℃±1℃;(50.2±0.6)%不寫成50.2±0.6%或50.2%±0.6%。附帶尺寸單位的量值相乘寫為:50 cm×80 cm×100 cm,不能寫成50×80×100 cm或50×80×100 cm3。分數的分號用斜線表示,數學公式例外。檢驗結果構成比統一用小數表示,不用百分數,如白細胞分類中的中性粒細胞佔75%,應寫成0.75。
在一組中的x±s的有效位數要一致,考慮到個體的變異,一般按准差s的1/3來定位數,如(3 614.5±420.8) g,它的s 1/3超過100 g,平均數波動在百位數,故應寫(3.6±0.4) kg。又如8.6±0.27 cm,s的1/3=0.09 cm,達小數點后第2位,故平均數也應寫到小數點后第2位,即(8.61±0.27) cm。
2.13統計學符號
按國家標準GB 3358-82《統計學名詞及符號》的有關規定書寫,常用如下:(1)樣本的算術平均數用英文小寫x表示(中位數仍用M);(2)標準差用英文小寫s;(3)標準誤用英文小寫sx;(4)t檢驗用英文小寫t;(5)F檢驗用英文大寫F;(6)卡方檢驗用希文小寫χ2;(7)相關係數用英文小寫r;(8)自由度用希文小寫ν(鈕);(9)概率用英文大寫P(P值前給出具體檢驗值,如t值、χ2值、Q值等)。以上符號均用斜體。
2.14致謝
對參加部分工作的合作者、接受委託進行某項工作的輔助人員,以及給予指導、提供資助者,可用簡單的文字表示感謝。原則應徵得被感謝人的同意方可提名感謝。致謝內容加括弧置於正文之後,參考文獻之前。
2.14參考文獻
按國標GB 7714-87採用順序編碼制著錄,其著錄要求如下:在引文處按論文中引用文獻出現的先後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將序號置於方括弧內,並視具體情況把序號作為上角標,或作為語句的組成部分。如:“……張××[1]、王××[2,3]、李××等[4~6]對這一現象作了研究,數學模型見文獻[7]。”盡量避免用摘要作參考文獻引用,未發表的觀察資料和個人通迅一般不作為參考文獻。二次文獻不宜作參考文獻引用,應引用其原始文獻。參考文獻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或“,et al”,作者姓名之間不用“和”或“and”,而用“,”分開;中國人和外國人的姓名一律採用姓前名后著錄法,西文作者的名字部分可縮寫,並省略縮寫點“.”。外文期刊的名稱縮寫以美國國立醫學圖書館編輯的《Index Medicus》所列為準,參考文獻必須由作者與其原文核對無誤。參考文獻按文中引用的先後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排列於文末。
參考文獻編排格式示例:
連續出版物(期刊):
1王家寧, 黃永章, 孔霞, 等. 細菌內同源重組快速構建和製備表達β-半乳糖苷酶的重組腺病毒. 鄖陽醫學院學報, 2004, 23(1): 1-6.
2 Picinich SC, Mishra PJ, Mishra PJ, et al. The therapeutic potential of mesenchymal stem cells: cell- & tissue-based therapy. Expert Opin Biol Ther, 2007, 7(7): 965-73.
專著:
3韓德民。鼻內窺鏡外科學[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1:144-146.
4梁曉俐.病理學基礎與實驗技術[M].北京:軍事醫學出版社,2004:141-142.
專著中的析出文獻:
5郭俊淵。膽道系統、肝臟、胰腺[A].見:吳恩惠主編。放射診斷學[M].第2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2:175-191.
來稿請寄:湖北省十堰市人民路30號,鄖陽醫學院學報編輯部, 4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