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橋資金

一種短期資金的融通

過橋資金是一種短期資金的融通,期限以六個月為限,是一種與長期資金相對接的資金。提供過橋資金的目的是通過過橋資金的融通,達到與長期資金對接的條件,然後以長期資金替代過橋資金。過橋只是一種暫時狀態。

過徠橋資金和助保貸充分顯現了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槓桿效應和引導作用,已成為企業普遍認可、最直接、最有效的政府服務中小微企業的有力措施。

特點


過橋資金有如下幾個特點:
1.期限短,通常不超過六個月。
2.含金量高:對於資金運作而言,對使用方相當重要,起支撐和撬動的作用。
3.資金回報高:因其重要性,給予資金提供者的回報相當高。
4.風險較容易控制:由於過橋資金不是長期佔用資金,只是一種臨時需要,往往有後續資金來替代,因此風險較易控制。

典型用途


註冊資金融資
註冊資金融資在一些大城市已經很普遍。如果你要想註冊一家大型的投資公司,註冊資金達幾千萬元,甚至上億元,你又無法一下從母公司抽出這麼多資金,那你只好選擇融資去註冊。即便是註冊100萬元註冊資金的公司,你因要從銀行取出現金,然後存入銀行,取現的手續也是相當麻煩。再加上工商、稅務、公安、技術監督等部門的手續也相當多,所以,一般人都選擇專門從事這一行的中介去操作。可以說,在部分城市80%的公司註冊是通過融資來解決。一些社會遊資專門從事註冊融資這一行業,他們往往與銀行、會計師事務所等部門有較好的關係,工商註冊的程序駕輕就熟,往往一周之內便可辦好所有手續。註冊資金的多少,與公司所有人承擔的風險大有關係。在貸款、對外融資以及貿易過程中,對方往往看重公司的註冊資金。因此,一些註冊資金偏小的企業,就會設法增資擴股。這又為註冊融資這一行當增加了新的業務渠道。更有一種業務,那便是外資註冊資金到位換照。一般的中外合資公司成立后,因外資遲遲不能到位,所以公司無法開展業務。公司的實收資本為零。為了開展業務,就必須想方設法驗資換照。有港澳社會遊資見有利可圖,便專為這類公司打資金。註冊資金融資,在法律上講,有抽逃公司註冊資金之嫌。但法律上講,並不禁止融資註冊公司。問題是成立公司之後,註冊資金不能抽走,使之成為一個空殼公司。融資註冊之後,股東必須儘快將註冊資金以現金或相等的資產注入公司,使註冊資金“充實”。只有這樣,公司才是正規合法。
銀行保證金業務
(1)定義
銀行以合法的借貸方式向企業或機構提供承兌匯票的保證金,幫助企業或機構完成與當地銀行之間的承兌匯票申請業務,在企業或機構取得承兌匯票同時,以承兌匯票方式償還銀行事先墊付的保證金,期間銀行收取一定比例的傭金或相關費用。
(2)客戶對象
與當地銀行之間有著良好信貸關係的企業或機構。
(3)條件
A.客戶在銀行申請開具銀行承兌匯票,已獲得銀行的批准;
B.客戶具有貼息能力(出具存款水單);
C.銀行和客戶認可銀主的操作方法.
(4)任務
A、在事先充分溝通的基礎上,銀行與企業或機構之間達成合法的資金拆借協議,明確在操作過程中雙方的責任權利等具體事項;
B、銀行通過一定的方式了解企業或機構對銀主的傭金或費用的支付能力;
C、銀行協同相關人員直接到達企業或機構所在地,完成正式協議的簽署手續,在當地銀行(關係銀行)開設臨時賬號,並以電子匯兌方式將企業或機構所需的保證金如數匯入當地銀行銀主的臨時賬號;
D、在銀行資金到達前述臨時賬號的同時,收取企業或機構1%的信譽金(定金性質);
E、企業或機構應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在當地銀行辦理完畢承兌匯票申請手續,與此同時,雙方在銀行完成以下相關交割手續:
a) 銀行將臨時賬號的資金划入企業或機構保證金賬號;
b) 企業或機構以承兌匯票方式全額償還銀行墊付的保證金;
c) 企業或機構向銀行支付協議約定的傭金或相關費用。
資金拆借業務
簡介
如今,在資金市場上有一種特殊的業務,叫做"還舊借新"資金拆借.這種業務,專為解決企業在銀行貸款到期需續期,但自己又沒有資金歸還,因此,必須臨時拆藉資金,歸還老貸款,再貸出新貸款,用以歸還臨時拆借的資金。原來商業銀行對這種情況,往往採取展期的辦法;但鑒於人民銀行貸款管理辦法對於貸款展期的規定,展期原則上不能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因此,商業銀行在企業貸款到期后往往要求企業歸還原貸款,再貸出新貸款,讓企業繼續使用資金.如此,企業在無足額資金情況下,就不得不去資金市場高息拆借一筆資金來周轉一下。做"還舊借新"資金拆借,風險很大,因此,收益也高.通常都要收取1%的手續費.風險點在於銀行很可能收回貸款后,不再發放新的貸款.那樣拆藉資金有去無回,陷入一場無休止的追索討債中。
操作方法
操作"還舊借新"資金拆借業務通常有以下幾種方法:
(1)貸款銀行出具承諾書,保證拆藉資金方(銀行)的資金歸還借款方在該行借款后,必須發放等額的新貸款,用以歸還拆藉資金的拆藉資金;
(2)同台交割.所謂"同台交割",指拆藉資金方(銀行)開出支票交給銀行的同時,銀行將拆借方還款的支票回單蓋好銀行轉訖章交給拆藉資金方(銀行).
(3)拆藉資金方(銀行)出具承諾書.拆藉資金方(銀行)在貸款銀行開立賬戶,轉入還貸資金,向銀行出具承諾書,承諾此筆資金用以歸還拆借方的貸款,銀行可以動用,並將一張空白或印鑒少一個章的支票交給銀行,銀行據以轉賬;在銀行發放新的貸款,歸還銀主所拆藉資金后,銀主保證補齊轉賬支票印鑒,完成整個操作過程.做此類業務,先要調查企業的貸款情況,是抵押或是擔保,企業信譽情況如何.如果企業經營情況良好,又是抵押貸款,那操作的可能性就很大;如果銀行只是想收回貸款,讓借款去拆借,那就無操作的可能性.這種業務現在越來越多,甚至有的公司專門從事"還舊借新"來牟利.所謂有利必有風險,把握不當,就會出現大的問題,好自為之吧.

優勢介紹


"過橋資金速度快,利率低,從企業提出申請到資金到位,僅需2-3天。"市經貿委中小企業發展局融資指導處處長鬍淑桂告訴記者,"這一辦法調動了政府、企業和銀行的積極性,充分提高了過橋資金的使用效率,把資金效應放大到幾百倍。切實幫助了企業產供銷資金的均衡分佈,維護了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同時資金封閉運行的流程設計也能夠有效規避風險。真正做到了通過有限的財政資金來撬動國有投融資機構,通過財政資金的放大作用使更多的中小企業受益。"

過橋貸款


過橋貸款(bridge loan)又稱搭橋貸款,是指金融機構A拿到貸款項目之後,本身由於暫時缺乏資金沒有能力運作,於是找金融機構B商量,讓它幫忙發放資金,等A金融機構資金到位后,B則退出。這筆貸款對於B來說,就是所謂的過橋貸款。在我們國家,扮演金融機構A角色的主要是國開行/進出口行/農發行等政策性銀行,扮演金融機構B角色的主要是商業銀行。從一般意義上講,過橋貸款是一種短期貸款(short-term loan),其是一種過渡性的貸款。過橋貸款是使購買時機直接資本化的一種有效工具,回收速度快是過橋貸款的最大優點。過橋貸款的期限較短,最長不超過一年,利率相對較高,以一些抵押品諸如房地產或存貨來作抵押。因此,過橋貸款也稱為“過橋融資”(bridge financing)、“過渡期融資”(interim financing)、“缺口融資”(gap financing)或“迴轉貸款”(swing loan)。

國外信息


過橋貸款在國外通常是指中介機構在安排較為複雜的中長期貸款前,為滿足其服務公司正常運營的資金需要而提供的短期融資。對我國證券公司來說,過橋貸款是專指由承銷商推薦並提供擔保,由銀行向預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提供的流動資金貸款,也就是說,預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或上市公司配股、增發的方案已得到國家有關證券監管部門批准,因募集資金尚不到位,為解決臨時性的正常資金需要向銀行申請並由具有法人資格的承銷商提供擔保的流動資金貸款。此外,過橋貸款還可以用於滿足併購方實施併購前的短期融資需求。

作用


在房地產金融領域,過橋貸款機制也被廣泛運用於開發商融資。由於開發商在拍賣獲取地塊后,尚未完全付清土地出讓金,就無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進而無法通過抵押土地向商業銀行融資。因此,利用金融領域過橋貸款機制,開發商通過向非銀行的金融機構進行資金借貸,以此借款付清土地出讓款,並利用隨後將土地抵押給商業銀行的貸款償付這部分過橋貸款,形成“拆東牆補西牆”的格局,避免資金鏈的斷裂。

銀行貸款利率


2012年6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下調0.25個百分點,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也同步下調。
2011年7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1年7月7日起銀行貸款利息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上調0.25個百分點,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也同步上調。
2011年4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1年4月6日起銀行貸款利息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上調0.25個百分點。
2011年2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1年2月9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上調0.25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
2010年12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0年12月26日起銀行貸款利息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上調0.25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
2010年10月19日自2010年10月20日起銀行貸款利息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現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現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據此相應調整。
2008年11月27日從2008年11月27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一年期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各1.08個百分點,其他期限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作相應調整。同時,下調中央銀行再貸款、再貼現等利率。
2008年10月29日從2008年10月30日起,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由現行的3.87%下調至3.60%,下調0.27個百分點;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由現行的6.93%下調至6.66%,下調0.27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保持不變。
2008年10月8日從2008年10月9日起下調一年期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各0.27個百分點;從2008年10月15日起下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008年9月15日從2008年9月16日起,下調一年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從2008年9月25日起,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下調1個百分點。
2007年12月20日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18個百分點。
2007年9月15日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
2007年8月22日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
2007年7月20日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
2007年5月19日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18個百分點。
2007年3月18日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
2006年8月19日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均上調0.27%。
2006年4月28日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上調0.27%,提高到5.85%。
2005年3月17日提高了住房貸款利率。
2004年10月29日一年期存、貸款利率均上調0.27%。
1993年7月11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9.18%上調到10.98%。
1993年5月15日各檔次定期存款年利率平均提高2.18%,各項貸款利率平均提高0.82%。

操作流程


一、基本流程
遞交申請→受理審查→項目評估→核查審批→發放貸款→資料歸檔→貸后管理→收貸撤保
二、借款人資格
借款人申請房地產開發過橋貸款必須具備4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開工證》。
徠三、申請貸款資料
在申請房地產開發貸款時,開發商必須提供如下資料:
⑴單位資料包括各種證照、公司章程、會計報表、註冊資料、稅務資料、房地產經營資質證書、貸款申請報告、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授權書、公司主要領導資料、保證人的相關材料。
⑵項目資料包括項目立項批文、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項目預算報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出讓合同及規劃紅線圖、國有土地使用證;地價繳交憑證複印件;施工許可證;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合作項目需提交合作開發合同或有權部門批准合作開發的批件。
四、房地產開發過橋貸款調查
1.對借款人資格的核查
⑴調查借款人的基本情況;
⑵了解企業經營班子真實情況;
⑶審查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及相關財務信息;
⑷了解借款人的誠意和過往的合作情況。
2.調查核實項目情況
⑴詳細掌握項目的基本情況;
⑵了解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特別是“4證”是否齊全;
⑶審查項目的可行性及抗風險能力;
⑷審查貸款項目工程預算報告是否合理、真實;
⑸項目市場前景及經濟效益預測與敏感性分析。
3.核實確定擔保方式
擔保者是否真實、承諾是否真實可信,抵押物是否真實,質押物是否具備質押條件,擔保者的資信是否真實、有效……等等。
五、核定信用等級,提出審查意見
貸款調查部門經實地調查並嚴格按照相關程序進行分析后,編寫和提交調查報告,由貸款審查部門進一步的審查核實,最後由公司決策部門作出決定。
六、房地產開發貸款的審查
貸款審查的主要內容:
⑴審查調查部門提供的數據、資料是否完整。
⑵審查貸款投向是否符合規定。
⑶審查項目的評估情況。
⑷審查貸款是否合法、合理,借款人是否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