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賀州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賀州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賀州市稅務局,是由原賀州市國稅局、原賀州市地稅局合併而成。
2018年7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賀州市稅務局掛牌成立,標誌著原賀州市國稅局、地稅局正式合併。
國家稅務總局賀州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國家稅務總局賀州市稅務局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工作。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製、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保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划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國家稅務總局賀州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黃京利
國家稅務總局賀州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賀州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吳建波、商雲龍、朱名校、歐陽美明、岑淵、楊沙沙
國家稅務總局賀州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劉訓祥
國家稅務總局賀州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吳永成
國家稅務總局賀州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梁佩斌、陳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