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東星

劉東星

劉東星(公元1538年-1601年),字子明,號晉川,謚庄靖,直隸州沁水縣(今山西沁水縣)人。隆慶二年(公元1568年)登進士,初授翰林院庶吉士,萬曆年後,歷任刑部主事員外郎、浙江提學副使、湖廣右布政史、右僉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吏部右侍郎、工部尚書等職。他一生在立法平、解救災民、治理黃河、開河圍湖、修築橋樑等重大工程中,為國為民辦了不少好事。明萬曆二十八年,在開挖界首西湖和泇河引漕工程中,因積勞成疾死於治河任所,可謂“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劉東星一生酷愛文學,曾撰有《明燈道古隸》《晉川集》等著作。

生平


劉東星,字子明,山西沁水人。隆慶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河南人、大學士高拱兼吏部尚書因他不善逢迎,以非時考察,貶謫蒲城縣丞。但他毫不氣餒。不久調廬氏知縣,累遷湖廣左布政使。
平濟民,獻身治黃。萬曆二十年升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當時日本豐臣秀吉發動侵朝戰爭,朝鮮告急求援,明朝調集數十萬大軍集結在天津。可是當年天津、靜海、滄州、河間都遭災,米價飛漲,百姓流離失所。劉東星奏請運漕米十萬石平,民乃獲救。

經歷


明中後期,黃河決口頻繁,河道遷徙不定,災情嚴重。萬曆二十六年,黃河又在單縣黃堌決口,沖毀運河,漕運河道梗阻,朝廷以劉東星為工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理河道與漕運,先後主持了開趙渠,通邵伯、界首二湖的河渠等重大水利工程。劉東星在漕運要道徐州、下邳至宿遷一帶,沿潘季馴治黃故道挑挖開浚,五個月工竣,費僅十萬。得到皇帝下旨嘉獎。第二年,他又開挖一條溝通淮河和海河,便利漕運的加河,此項工程前任總督翁大立首先提議,其後工部尚書朱衡、都御史傅希摯都建議過,明廷也數次派遣官員勘察,終未上馬。後來河道總督舒應龍曾開鑿韓庄一段,但也因工程太艱巨中途而廢。劉東星傾全力實施此項工程。原來工程概算估計需經費120萬。劉東星吃住在工地,精心組織施工,和民工同甘苦,披星戴月,日夜不停地奮戰,大大節省了工時公費,開工后挖成渠十分之三,經費只花了7萬。但由於日夜操心,勞累有加,劉東星病倒在工地上。有人建議他回家養病,朝廷屢次溫旨慰留,但這位明後期水利專家,為了國計民生,最後累死在治水工地上。

影響


廉潔敬業,影響後世。劉東星的廉潔敬業、死而後已精神在身後的確影響了一批山西水利專家。至清時,山西又出現了一批水利專家。興縣人孫嘉淦提出開分洪道以減輕水災的思路、吉縣人蘭第錫主持參與了許多重要的水利河防工程、興縣人康基田一生致力於水利事業、渾源人栗毓美多年主持黃河中下游的水利工程,創造出“拋磚築壩法”,是中國治河史上又一項重要的水利堤防技術。該期山西湧現的治水專家,數量多,在理論與實踐中的貢獻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