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嘉淦
清朝歷史人物
孫嘉淦(1683年-1753年),字錫公,又字懿齋,號靜軒,山西興縣人,歷經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以敢言直諫而出名。
孫嘉淦幼年時期家境貧寒,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孫嘉淦考中進士,自此踏入仕途。初任翰林院庶吉士、檢討等小官,此後歷任國子監司業、順天府尹、工部侍郎、刑部侍郎、吏部侍郎、都察院徠左都御史、刑部尚書、吏部尚書、直隸總督、宗人府府丞、工部尚書、協辦大學士等職。
乾隆十八年(1753年)十二月,孫嘉淦去世,享年七十一歲,謚號文定。
孫嘉淦早年家境貧寒。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孫嘉淦考中進士,自此步入仕途,任庶吉士,隨後擔任翰林院檢討一職。
雍正帝性格喜怒無常,登基之初,大臣們皆不敢直言進諫。孫嘉淦首先上疏建議他“親近兄弟、停止納捐、西北收兵”。孫嘉淦的上疏頗有含沙射影的嫌疑,雍正帝聞之,大怒,並斥責翰林院掌院學士。當時輔臣朱軾在旁邊,委婉地說道:“孫嘉淦雖然狂妄,但我很佩服他的膽量。”雍正帝沉吟一會兒,大笑說:“朕亦佩服他的膽量。”雍正帝立即召見孫嘉淦,並升任他為國子監司業。
雍正四年(1726年),孫嘉淦擔任國子監祭酒。六年(1728年)正月,署理順天府尹一職。期間孫嘉淦父親去世,回鄉守喪,期限未滿便被要求回京擔任工部侍郎,仍兼任順天府尹、國子監祭酒的職務。
孫嘉淦《三習一弊疏》奏章拓片節選
乾隆三年(1738年)十月,孫嘉淦任直隸總督。
清朝建立之初,為滿足民眾口糧的需求,曾頒布過極嚴格的法令以禁止民間釀酒。各地百姓以私釀獲罪而犯法者甚多。孫嘉淦任直隸總督后,經過調查了解後上疏朝廷,指出釀造燒酒只用高粱、谷糠、豆皮等做原料,並不影響民生,且於民生有利。若一味地禁止百姓釀酒,則不利於民生之計。清廷接受了他的建議,解除了對民間釀酒的禁令。這對於激發民間手工業生產和改善民眾生活都有很大益處。
乾隆四年(1739年),孫嘉淦兼管直隸地區的直隸河務工作,孫嘉淦首先提議治理永定河。提出在金門閘上下多建草壩,使河道逐漸恢復的意見。
同年,孫嘉淦、顧琮二人親赴天津,勘察河道及眾河交匯、入海之路。此後,他上疏朝廷,在奏書中他認為,“天津是南北運河與淀河匯合后入海之重地,建議在靜海縣獨流鎮開挖引水河,以防止年久淤墊,這是下游治水的關鍵。”
乾隆五年(1740年)九月,他又上疏陳述綜合治理直隸境內永定河、子牙河、南運河、北運河及東白洋兩淀的具體辦法,得到皇帝允許,並嘉獎孫嘉淦。奏疏呈遞后,恰逢江南河道總督高斌進京,路過直隸地區,乾隆帝命令高斌會同孫嘉淦一併處理直隸河務工作。經過一階段的修復整頓,永定河河道暢通,進而加固了保定城郊堤防,提高了抗災能力,減輕了百姓的困苦。
乾隆六年(1741年)八月,孫嘉淦由直隸總督調任湖廣總督。乾隆八年(1743年),孫嘉淦因處理謝濟世案不當,包庇屬下,被革職。乾隆九年(1744年),孫嘉淦擔任宗人府府丞。乾隆十年(1745年),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乾隆十二年(1747年)孫嘉淦以年老乞求退休,得到批准。
兩年之後,孫嘉淦回京,入值上書房。乾隆十五年(1750年)正月,擔任兵部侍郎一職,同年八月升任工部尚書,不久后署理翰林院掌院學士一職。乾隆十七年(1752年),孫嘉淦任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乾隆十八年(1753年)十二月,孫嘉淦去世,享年七十一歲,謚號“文定”。
孫嘉淦以敢於直言進諫而著名,他在乾隆帝即位之初上疏《三習一弊書》被譽為清代“奏議第一”。
孫嘉淦在任直隸總督期間,體察民間疾苦,主要致力於解除釀酒禁令,並奏請修改調整有關法規,安定民生,興修水利,治理河流,發展生產,並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效果。
《春秋義》《南華通》《詩義折中》《周易述義》《司成課程》《近思錄輯要》《成均講義》《詩刪》《南遊記》。
關係 | 人物 | 備註 |
祖父 | 孫世藎 | 貢生,官至江西崇仁知縣,誥贈光祿大夫。 |
父親 | 孫天綉 | 廩生,誥贈光祿大夫。 |
母親 | 原配李氏 | |
繼母 | 繼配原氏 | |
伯兄 | 孫正淦 | 早卒。 |
仲兄 | 孫鴻淦 | 進士,官至湖北公安縣知縣,著有《莊子內篇評註》。 |
弟弟 | 孫揚淦 | 進士。 |
長子 | 孫孝愉 | 曾任刑部主事,官至直隸按察使。 |
二子 | 孫孝則 | 官至直隸天津府通判。 |
孫子 | 孫鑄 | 官至河南鹽大使;孫鑾,官至河南員外郎;孫鏞,監生。 |
在國子監祭酒任上,一次引見期滿教習,皇帝對教習宋鎬、方從仁不滿意,孫嘉淦則堅持認為二人稱職可用。雍正帝責問他,孫嘉淦接著上奏說教習方從仁不稱其職。雍正帝大怒,斥責孫嘉淦欺君罔上,並下令將他革職交由刑部定罪,擬斬。雍正帝對大臣們說:“孫嘉淦太憨,但他不愛錢。”將他的處罰改為罰往戶部銀庫效力。當時兼領戶部的果親王允禮親往勘察,得知他實心用事,並無怨言,且所經管賬目不差毫釐,於是便據實奏報,孫嘉淦才重新得到任用。雍正十年(1732年),調任刑部侍郎,不久后兼任吏部侍郎。
孫嘉淦告老還鄉,從京城回興縣之前,心想自己一輩子從不貪污,沒有攢下幾個錢,如今榮歸故里,還是一副窮酸模樣,遭鄉紳土財恥笑的同時,也給朝廷丟臉。思謀良久,他讓僕人連夜買來十幾口厚重木箱,並親自動手裝滿了磚頭。第二天,輜重浩蕩啟程回家。沒料到,皇帝得到舉報說,孫嘉淦平常裝清廉,實際也是個貪墨官,原因在於,他回鄉的時候金銀財寶帶了好幾騾車。於是,孫嘉淦行至半路遭到檢查。此事一經彙報,皇上很是感動,命令沿途官府以真金實銀換下了孫嘉淦箱子里的磚頭,算是重重賞了他一筆。
孫嘉淦在任直隸總督期間,十分關心百姓疾苦。有一個名叫焦韜的人被誣告為“邪教首領”,被官府鎖拿。焦在嚴刑逼供之下屈打成招,不但本人被判凌遲處死,而且株連數百名無辜平民。人命重案依照法律必須經總督複審。孫嘉淦認真查閱案卷,聽取口供,從中發現破綻,為焦韜澄清了冤枉,也還數百名無辜者以清白。
晉州一名叫做紀懷讓的村民,吃飯時不小心把小豆汁灑在自己身上,衣服染上一片紅色。正巧村裡發生一樁小兒被殺人命案,捕役硬說他是殺人兇手,不由分說抓到縣衙。紀懷讓忍受不住酷刑,被迫招認,於是被錯判極刑。等到處決的那一天,正定知府陳浩來報告冤情,孫嘉淦親自審理之後紀懷讓的沉冤才得昭雪,錯案才得糾正。
徠《清史稿·孫嘉淦傳》
雍正帝:“朕自從繼位以來,敢於直言進諫者,只有孫嘉淦一人。”
《清史稿》:“嘉淦諤諤,陳善閉邪,一朝推名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