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定
文定
相傳周文王卜得吉兆納徵訂婚後,親迎太姒至渭濱。後世因此以“文定”代稱訂婚。語出《詩經·大雅·大明》:文定厥祥,親迎於渭。”
文定,清朝人,名止,字子敬(或作豹),又字止菴,長洲(今江蘇蘇州)人;熙光子,彭曾孫。
納采:古時婚儀之主,預取女時,以雁為見面禮,使媒人致意於女父,今稱〝提親〞;
問名:男方探問女方之姓名及出生年月日,卜吉兆,今稱〝合八字〞納吉:問名若屬吉兆,則進媒人致薄禮相告,今稱〝小定〞(也稱“文定”);
納徵:此儀節主要是送定金、囍餅及多種飾物、祭品,作為正式下聘訂盟之禮物。今稱〝大定〞;
請期:俗稱「送日頭」,是由男方委請擇日師擇定吉日良時,請媒人徵求女家意見,故又稱〝乞日〞;
親迎:婚期確定,新郎乘墨車,迎親隊伍一路爆竹鑼鼓喧天,喜氣洋溢赴女家迎取新娘,拜堂完婚;
由上可見,“六禮”中得前面五禮都是屬於訂婚得範疇。此婚禮流程在我國延續了2000餘年。隨著時代的進步,人們思想的解放,自由戀愛代替了父母包辦,文定儀式已經可有可無,不再是結婚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今天的訂婚儀式可能叫做“雙方家長的正式會晤”更貼切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