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重慶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24號)和《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重慶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渝委發〔2009〕6號),設立重慶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為市政府直屬機構。
(二)負責組織或參與對重慶改革發展的體制機制創新、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和諮詢意見。
(三)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單獨或組織、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市政府有關重要文件,起草市政府領導同志的重要講話等文稿。
(四)組織市政府決策專家諮詢委員會開展重大決策諮詢和重點課題研究,協調政府系統調研力量和社會力量開展專題研究。跟蹤研究國內外發展形勢,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信息、動態,為市政府決策提供諮詢和建議。
(五)加強與國務院研究室的溝通聯繫,開展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決策諮詢部門的工作交流。
(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重慶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設8個內設機構:
(一)人事秘書處
(二)綜合處
負責組織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參與改革發展、經濟運行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綜合性講話和報告等文稿;跟蹤、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國內外發展形勢及經濟社會生活中的重要信息、動態,為市政府決策提供諮詢和建議;參與起草向黨中央、國務院及其領導同志的工作彙報和綜合性會議文件。
(三)經濟處
負責跟蹤分析經濟運行態勢,開展財稅、金融、工業、園區、科技、信息化、企業改革、國資管理、民營經濟、節能減排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或參與有關重要講話、文件等文稿。
(四)農村處
(五)建設處
負責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國土資源、交通能源、房地產業、物業管理、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或參與起草有關重要講話、文件等文稿。
(六)商務處
(七)社會處
負責人力資源、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教育、文化衛生、體育、人口和計劃生育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或參與起草有關重要講話、文件等文稿。
(八)政法處(決策諮詢聯絡處)
負責政府自身建設、黨風廉政、公安司法、信訪穩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黨派統戰、民族宗教、民政群團、社區建設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市政府決策專家諮詢委員會開展重大決策諮詢和重點課題研究,協調政府系統調研力量和社會力量開展專題研究;起草或參與起草有關重要講話、文件等文稿。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周建池: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試用期1年);
劉倫波:重慶市公安局巴南區分局局長和重慶市公安局巴南區分局督察長(兼);
彭涌:重慶市財政局副局長;
李虹:重慶市財政局副局長(試用期1年);
陳艷:重慶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試用期1年);
劉彬、張雪峰:重慶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試用期1年);
裴國琪:重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重慶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局長和重慶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督察長(兼);
唐衛東:重慶江津綜合保稅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試用期1年);
趙仁勇:重慶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試用期1年);
郝禕:重慶市道路運輸事務中心主任(試用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