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王立明

劉王立明

劉王立明(1896年-1970年4月15日),安徽省太湖縣人,中華婦女節制會創立者和領導人,中國婦女運動傑出領袖之一,著名的國際婦女運動代表;中華女子職業培訓創始人,我國最早節制生育運動與建立和諧幸福家庭的倡導者;中國婦女聯誼會、中國人權保障委員會、中國農工民主黨創始人之一;著名的社會活動家,堅定的愛國主義者。曾任中華婦女節制會會長,世界婦女節制會副主席,政務院政法委員會委員,全國政協第二、三、四屆委員(第二屆常委),全國婦聯第一、二屆常委,民盟中央委員。

簡歷


本姓王,安徽太湖縣花園楊銘屋(今新倉鎮鳴山村)人,字夢梅,小名楊順,曾用名擴志潔,因紀念丈夫劉湛恩遭日偽特務暗殺,改姓劉王。
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10歲時,進福音堂小學讀書。
民國元年(1912)保送九江儒勵書院。
民國5年(1916年)畢業,留校當教員。
民國5年(1916年),獲獎學金赴美留學,入美國芝加哥西北大學生物系。
1920年畢業於美國伊利諾州西北大學,獲碩士學位。回國后參加婦女解放運動,創辦婦女職業學校,擔任中華婦女節制會會長,世界婦女節制會遠東區副主席。
抗日戰爭時期,與丈夫劉湛恩一起從事抗日救亡活動,並與李德全史良、劉清揚發起組織成立中國婦女聯誼會。曾任第一、二、三屆國民參政員。
1943年在第三屆參政會上因支持董必武斥責國民黨當局破壞團結抗日,被撤消參政員資格。
1944年參加中國民主同盟,當選為中央委員。
1946年"校場口慘案"后,在上海與陶行知等人共同倡議成立中國人權保障委員會,揭露反動當局蹂躪人權的行徑,營救和援助被捕進步人士。
1947年民盟被迫解散后,赴港出席中國民主同盟一屆三中全會,協助建立民盟臨時總部,並任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1949年到解放區,代表民盟主席張瀾出席政協籌備會議。
建國后被推選為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代表,是第二、三、四屆全國政協委員,在全國政協第二屆第三次全議上當選常務委員。曾任政務院政法委員會委員,全國婦聯第一、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民盟中央委員。
1957年被錯劃為"右派",1981年予以改正。

經歷


海外留學

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10歲時,進福音堂小學讀書。民國元年(1912)保送九江儒勵書院,5年畢業,留校當教員。同年因考試成績合格,獲獎學金赴美留學,在芝加哥西北大學生物系獲碩士學位后回國。

婦女事業

民國4年(1915),參加世界婦女節制會,任世界婦女節制會駐華代表,同年,成立中華婦女節制會,任主席。她努力創辦書刊,宣傳婦女解放,爭取中國富強,出版有《快樂家庭》、《自強之路》、《中國婦女運動》、《生命的波濤》、《婚約》、《珍堡夢》、《小珍尋母》等書,其中《生命的波濤》榮獲國家一等獎。她還在上海、成都、廣元、香港等地創辦過婦女職業學校、婦女文化補習學校、工藝社、賑救工業社等。

革命歷程

劉王立明
劉王立明
抗日戰爭爆發后,她在上海發動婦女募集寒衣,支援前線,搶救傷病員,還負責主持梅園難民救濟所工作。民國27年(1938)4月7日,丈夫劉湛恩被日本特務暗殺,她忍住悲痛,赴武漢、重慶等地,繼續從事抗日救亡工作。在四川敘府創辦難童教養院,撫養來自襄樊淪陷區的數百名難童。同年7月6日,她以國民議會參政員身份出席有中共代表參加的參政會議,在會上,一再揭露國民黨禍國殃民的罪行,痛陳貧民百姓的苦難生活。當時參加參政會議的中外記者,稱她是“敢於向當局挑戰的女參政員”。
1943年9月,在第三屆第二次國民參政會議上,國民黨軍政部長何應欽污衊共產黨和八路軍,中共代表董必武嚴詞駁斥后,劉王立明登台質問何應欽:“為何避而不談八路軍、新四軍前線抗日、浴血奮戰的英雄事迹?”指責何是“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有意製造摩擦,破壞團結”。這次會後,她被排擠出參政會,有人勸她“言語要謹慎些,免遭禍事”,她回答說:“大不了坐牢殺頭就是了。”
1944年10月,當選為民主同盟中央委員,與李德全、史良、劉清揚等發起組織中國婦女聯誼會,團結國民黨統治區婦女爭取民主,反對獨裁,積極抗日,從事各種愛國民主活動。1946年1月,國民黨在重慶召開政治協商會議,她受民盟中央的委託,在勝利託兒所宴請以周恩來為團長的中共代表團。同年7月11日和15日,昆明民盟負責人李公朴、聞一多被國民黨特務殺害,她與陶行知在上海為他們舉行追悼會,並倡議成立中國人權保障委員會,由陶行知主持該會工作。陶去世后她接替陶的工作。
1947年10月27日,國民黨政府宣布民盟為非法團體,強令解散。她為擺脫國民黨特務的監視,到香港參加籌建民盟臨時總部工作,併當選為該部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在香港期間,參與創辦《遠東通訊》(英文版),發表文章揭露國民黨,曾兩次被香港警署傳訊。

愛國精神

1949年初回到北京。6月1日,代表民盟中央主席張瀾加入中國共產黨召開的政治協商會議籌備委員會’,被選為代表。9月21日,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10月1日,參加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慶祝大典。曾任全國政協第二、三、四屆委員會委員,第二、三兩屆全國政協委員會常務委員,全國婦女聯合會常務委員。
1954年,參加在北京舉行的亞洲國際婦女會議。1956年,中國共產黨毛澤東主席堅持派她率代表團赴西德不來梅參加世界婦女節制會。會上,她介紹了新中國婦女地位的提高和婦幼福利事業的發展,駁斥了埃及代表污衊中國生產、輸出麻醉毒品的讕言,促使大會取消了國民黨代表參加會議的資格。在這次會議上,她當選為世界婦女節制會副主席。會議結束回來,周恩來總理對她的愛國精神給予高度評價。

錯划“右派”

1957年,她被錯劃為“右派分子”。“文化大革命”期間遭受迫害,關進監獄,受折磨三年零八個月,1970年4月15日含冤去世,終年74歲。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她的冤案得到平反昭雪。
1981年3月18日,全國政協、民主同盟中央、全國婦聯在北京政協禮堂為她舉行追悼會。鄧穎超、烏蘭夫、劉瀾濤、李維漢、庄希泉、榮毅仁、胡愈之送了花圈。史良、季方、胡子昂以及中共中央統戰部負責人、在京的全國政協常委、民盟中央常委、全國婦聯常委都參加了追悼會。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婦聯主席康克清主持追悼會,民盟中央副主席楚圖南致悼詞。骨灰盒安放在八寶山革命公墓
2004年元月被上海市列入革命英烈名錄。

作品


《快樂家庭》、《自強之路》、《中國婦女運動》、《生命的波濤》、《婚約》、《珍堡夢》、《小珍尋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