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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偉明
福晟集團董事長
潘偉明,男,漢族,1964年出生於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現任福晟集團董事長、總裁。
1993年辭去公職與其兄創建了雲星集團,在廣東開發了包括星河綠洲、夏日港灣等多個地產項目,2004年創建福晟集團。
2016胡潤房地產富豪榜,以175億排名第21。2019福布斯中國400富豪榜排名第151位,財富值153.4億元人民幣。2020年4月7日,以22億美元財富位列《2020福布斯全球億萬富豪榜》第945位。
創業之前,潘偉明兩兄弟當時都在公務員位置上做得挺好,大哥當時在監察部門工作,25歲的潘偉明已經成為從化最為年輕的鎮長,生活過得十分滋潤。
辭公創業
兩兄弟要離開公務員位置是需要一些勇氣的,但1993年,潘偉明毅然辭去公職,與其兄創建了雲星集團,短短几年時間在廣東開發了包括星河綠洲、夏日港灣在內的30多個地產項目,總開發面積達500多萬平方米。
潘偉明參加活動
擴大規模
潘偉明敢闖且善闖,2004年,他攜數億資金進駐福州,親手締造福晟集團。並在2006年大手筆收購兼并重組福建六建集團,憑藉16年深厚房地產開發經驗,5年積累福晟60億資產,橫跨中國六省七市開發了20多個錢隆系列精品項目,福晟集團成為福建一線知名房地產品牌。
成熟運作
潘偉明對樓市有獨到的辨別力和見解,通過多年的成功實踐,潘偉明和他的精英團隊已形成一套成熟且穩健的項目操作經驗:全國拓展但謹慎拿地、快速開發但嚴格把控產品質量、快速銷售但絕不欺騙消費者、未雨綢繆時刻樹立危機意識、保證資金鏈的安全與完善等等。特別是“福晟五不拍原則”、“福晟369模式”等運作方式,被業界稱為“福晟地產運作法寶”。
任免信息
2020年,潘偉明不再擔任福晟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福建福晟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企業成就
時間 | 企業成就 |
2009 | 中國最具價值中產階級住宅品牌 |
海西樓市最具影響力地產企業 | |
品質地產貢獻典範企業 | |
中國十大最具影響力地產企業 | |
2009建行總行級重點客戶 | |
2008 | 2008影響中國的房地產名牌企業 |
CIHAF中國房地產名企 | |
2007 | 福州樓市標桿企業 |
榮獲“2007福建放心示範單位” | |
2006 | 年度中國值得尊敬的房地產品牌企業 |
榮獲“2006年度中國(福建)房地產企業十強” |
財富排名
時間 | 全稱 | 結果 |
2020年4月 | 2020福布斯全球億萬富豪榜 | 22億美元 第945位 |
2016年 | 胡潤房地產富豪榜 | 175億 第21位 |
2015年 | 胡潤榜 | 155億第162位 |
2019年LEXUS雷克薩斯·胡潤百富榜排名第214名,財富值170億元人民幣。
2020年4月7日,以22億美元財富位列《2020福布斯全球億萬富豪榜》第945位。
在“2009福布斯中國優選理財師”頒獎典禮圓桌論壇上,潘偉明提出中產階級時代已經迎面而來,強調了“企業公民”理念,強調企業的社會責任感,提出地產企業必須順應中國城市化發展的道路,為中國現代化進程做出自己的貢獻,一再堅持:拋棄違背社會進程與城市化健康發展的高利潤開發模式,不做高端豪宅與盲目發展商業地產,秉承“做中產階級住房領跑者”的社會理想,提出要做中產階級住宅以及品質地產,並已經形成福晟品質地產項目系列品牌。
參加圓桌論壇
福建廣東商會會長
福建企業家聯合會海西創業專家
廣東省房地產業協會副會長
福建省企業和企業家協會副會長
廣東從化第十三屆、第十四屆人大代表
廣東從化民營企業協會副會長
廣東從化私營企業協會副會長
2008年,潘偉明在媒體公開提出了“企業健康,才不怕樓市流感”的觀點,為房地產行業在危機面前何去何從指明了方向,在業界引起了極大反響,該文也因此被《人民文摘》收錄,其後為眾多媒體轉載刊登,2009年其文章《跨越》也被《人民文摘》收錄。
潘偉明生活照
2020年3月3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公告稱,其受理的上海東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東方雨虹防水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與福晟集團有限公司、潘偉明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潘偉明下落不明,現依法向潘偉明、福晟集團有限公司公告送達本院(2019)粵01民初1418號案起訴狀副本。
潘偉明與同事合照
公告顯示,訴訟請求方面,判令解除原被告簽訂的《福晟集團&東方雨虹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及全部附件;判令解除被告福晟集團有限公司向原告上海東方雨虹防水技術有限責任公司退回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一億元並支付利息(利息以人民幣一億元為基數,按年利率10%的標準,自2019年8月15日起,計算至被告將履約保證金全部退還之日止);被告潘偉明對被告福晟集團有限公司向原告退還履約保證金一億元及支付利息承擔連帶責任;本案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用由兩被告承擔。
公告稱,證據材料、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開庭傳票等訴訟材料,自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及舉證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定於2020年5月21日下午2時30分在第四十九法庭證據交換,2020年5月22日9時在第四十九法庭開庭。
潘偉明的商業發展軌跡在於:順應政府地產調控、以社會責任為企業責任,對於房地產企業而言,其實更能帶來企業的穩健發展。
潘偉明演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