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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

清代文人、地方官員

李林,清代地方官員,山左著名才子,號稱“相鶴辨青田進士”。魯東南馬耳山下李古庄人,乾隆二十二年(1757)丁丑科二甲第24名進士,歷任職湯陰知縣、祥符知縣、開封府同知,署衛輝知府事、汝寧知府事等。后因下屬官員徇私枉法案牽連,貶任雲南開化府同知,未到任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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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李林(1730-1781),字西園,號野亭,魯東南馬耳山下李古庄(古名李哥庄,清屬諸城,現屬五蓮)人,清代地方官員,山左著名才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丙子科鄉試第14名舉人,乾隆二十二年( 1757)丁丑科會試第39名貢士,殿試二甲第24名進士。
李林自幼天資聰慧,器宇端凝,志向高遠。還在孩提時代的時候,“父宜坦使言志,以立德對”。乾隆二十二年( 1757)四月二十一日(庚子),乾隆帝親臨太和殿策試天下貢士,乾隆壬申科狀元、翰林院學士秦澗泉”指謂同列曰:此相鶴辨青田進士也。"
李林獲進士金榜題名后,原籍待職九年。“需次家居,肆力經史,為古文辭,於詩益涵演醞釀,溯源於漢魏,取材於六朝,反覆於三唐,博涉於蘇陸,故君之詩無體不備,而卓然成一家之言”。期間與山左官員文人閻循觀、韓夢周、宮懋讓、曹克紹等相善,交遊酬唱,其詩作多數產生於這一時期。期間還受諸城知縣宮懋讓之約,參加編修《諸城縣誌》等。
乾隆三十一年(1766)起,李林先後任職湯陰知縣、祥符知縣、開封府鹽捕同知,以同知署衛輝知府事、署汝寧知府事等,連續任職長達15年,所到之處勤政親民,平反囹圄,“所至有聲”。尤其擔任開封府同知期間,“檄巡河堤三年,備歷勞勩”。其為政竭心儘力,為人廉潔自守,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李林最後於乾隆四十五年(1780)十月,因所屬確山試用知縣王懋昭“庇役擾民”、“混牽捏稟”一案,擔失察之責,貶任雲南開化府同知,未到任病故,千里歸葬故鄉,沿途鄉民泣奠不絕。上世紀七十年代地方平整“大寨田”,挖掘到李林墓葬,骸骨而外,空無一物。
李林文學作品眾多,有多篇詩作收入盧見曾《國朝山左詩鈔》、王賡言《東武詩存》。有《知稼堂集》六卷,其清代刻本收藏於青島市圖片館,並收入2006年《山東文獻集成》。另有《野亭詩草》一卷,失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