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田小學
1994年在深圳成立的小學
深圳市錦田小學,位於深圳市羅湖區貝麗南路七號,東臨萬佳百貨商業城,南接文錦廣場,西連嘉多利花園,北靠深圳中學初中部,始建於1993年7月,前身為“深圳市錦田中學”,1997年9月改製為“深圳市錦田小學”。學校佔地13057.7平方米,建築面積13810平方米,綠化覆蓋率達86%。
錦田小學自改制以來,先後經歷了兩任校長的領導和管理。首任校長何伯安,率先在全市創建健康促進學校,建立了開辦學校來的教學基礎。校長郭文政,2002年8月來到錦田小學。郭文政校長是教育界一位有知名度的校長,他懂教育、善管理、開拓創新、敬業務實,有清晰的辦學思想,有教高的教育理論水平,具有強烈的時代意識和改革創新的精神。他在全市率先提出“辦健康學校育健康新人”的辦學理念,學校以“辦健康學校,培養健康人”為宗旨,將創新教育與健康育人有機結合,辦學理念先進,目標明確,致力於特色學校的建設,致力於素質教育探索與實踐,已初步形成自己的特色。學校堅持科學民主管理,以德治校,教風端正,學風優良,改制六年來成績斐然。
錦田小學
錦田小學
葉小鋒,男,廣東河源人,1965年9月出生。中共黨員,教育碩士。 1984年7月參加教育工作,中學高級教師, 深圳市小學自然學科中青年骨幹教師、羅湖區自然學科帶頭人、市小學幼兒園高級教師第二職稱評審委員、全國現代小學數學實驗研究會第二分中心理事、中國教育學會實驗研究會會員、深圳市小學自然教研會會員。
學校圍繞促進師生身心健康,開展遞進式的教育教學活動:從“做健康人”的層面加強學生的心理教育,學校開設的心理健康課被學生稱為“心靈廣播操”;將課程改革和創建健康促進示範學校有機結合,開設健康人生綜合實踐校本課程。學校組織編寫了《新世紀健康兒童行動》、《健康促進學校教師指導手冊》、《家長指導手》,《學生指導手冊》等一批校本教材;開展豐富多彩的實踐活動,加強做人體驗,舉辦小能人露一手、科技節、運動會張揚學生的個性;舉辦形式多樣面向教師、學生、家長的教育活動、宣傳活動,使健康理念走進家庭、走進社區。
學校堅持科學民主管理,以德治校,教風端正,學風優良,改制六年來成績斐然。
校風:
文明、勤奮、健美、創新
校訓:
勤、嚴、實、活
教風:
善教、愛生、嚴謹、求實
錦田小學
班風:
活潑、守紀、尊師、爭優
隊風:
誠實、勇敢、活潑、團結
公交:翠竹萬佳站、田貝四路站、田貝站;
1路(東湖客運站-火車站)、33路(水貝-沙嘴村)、203路(環線:漁農村-新永站)、209路(松坪山-水貝)、212路(環線:下沙-東昌)、212路快線(環線:經濟大廈-東昌)、238路(市民中心-鹽田四村)、320路(東湖客運站-西鄉碧海灣)、322路(東角頭-水徑村)、333路(蓮塘-四季花園)、371路(環線:人才大市場-南嶺村)、371A路(環線:市民中心-南嶺)、401路(環線:皇崗口岸-布心總站)、422路(內環:布心金稻田路-沙尾)、441路(環線:竹子林-水貝)、447路(環線:東湖客運站-下梅林)、452路(東湖客運站-銀湖汽車站)、475路(內環:東湖客運站-銀湖汽車站)、531路(南嶺村-火車站)、542路(東湖客運站-四季花城)。
地鐵:龍崗線田貝站、翠竹站。
機構名稱 | 職責 |
少先隊 | 學生會、少先隊組織建設 |
教科室 | 學校教育科研事務 |
德育處 | 德育管理 |
安全辦 | 管理學校安全事務 |
辦公室 | 人事校務協調及管理、學校信息傳送、辦文辦會等行政事務工作。 |
教務處 | 學校教學、教務事務工作教學、學生工作。 |
總務處 | 後勤、學校後勤、財務事務安全工作。 |
本地生源招生範圍及規定 | 凡年滿六周歲,在羅湖區合法居住,有學習能力,深圳市戶籍的適齡兒童。 |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招生規定 | 凡年滿六周歲,在羅湖區合法居住,有學習能力,符合如下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 1、享受相關優惠政策人員的子女。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規定,父母在羅湖區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且能提供相關真實、準確信息材料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 |
當年招生計劃 | 本學年度我校小學一年級預計招生為6個班,共計300人,根據當年預報名情況,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后,作適當調整。 |
報名時間 | 4月1日—13日網上報名 |
報名地點 | “羅湖區教育局”網上預報名系統,家長(學生)登錄“羅湖教育信息網”或 “羅湖社區家園網”—“學位申請”欄目, 按指引進入“羅湖區小一學位網上預申請系統”報名。 |
所需提交材料 | 按照市有關政策規定,根據適齡兒童的戶籍情況,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向學校交驗如下證明材料原件(不用提交複印件): 1、深圳戶籍兒童 (1)戶籍證明材料:兒童出生證、全家戶口本。(2)住址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有效《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和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出具的無房證明(《房屋產權查詢證明》)並實際居住。 2、非深戶籍兒童 非深戶籍兒童父母在羅湖區連續合法居住1年以上,符合市政府“1+5”文件規定就讀條件的,交驗如下證明材料: 溫馨提示:計生管理部門不再出具紙質的《計劃生育證明》,招生系統將直接在網上與計生管理系統比對申請兒童家長的計生狀況。家長務必提前到居住地社區工作站完善和核對計生信息,以免影響學位申請和入學資格審核。 (1)戶籍證明材料:兒童出生證、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戶口本。(2)居住證明材料:①適齡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有效《房產證》。②父母持有《深圳市居住證》(新)或有效的舊居住證(需滿一年以上)。(3)就業或社保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深圳繳交社會保險的證明(提供社保卡和參保證明)或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完整納稅證明。 3、享受相關政策優惠人員的子女 屬於享受政府特殊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在申請學位時除應按上述要求提供資料外,還應出具優惠政策規定的有關材料。 4、台、港、澳及外籍兒童 (1)台灣籍兒童:①區教育局出具的《台灣學生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表》(憑《台胞證》到教育局教育科辦理);②申請學生及其父母或委託監護人的身份證明、《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③法定監護人在本學區的有效《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或由房屋租賃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和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出具的無房證明(《房屋產權查詢證明》)並實際居住。 (2)港澳及外國籍兒童:港澳籍適齡兒童請到港人子弟學校或其他民辦學校申請學位,外國籍適齡兒童請到國際學校或其他民辦學校申請學位。 關於住房材料的說明: 1、已辦理房改手續的住房、購買的保障性住房、特區原居民手續齊全的(屬於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轄區社區工作站開具相應證明)自有住房可視為購房。 2、居住在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等能證明房產確屬適齡兒童父母(或監護人)所有並居住的,按特殊房產處理。①屬於軍產房的,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出具的購房證明(附付款憑證),及轄區社區工作站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②屬於集資房的,應出具購房合同和交款收據,並由轄區社區工作站出具住房證明材料和實際居住證明;③屬於自建房的,應提供轄區街道辦或社區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證明材料和實際居住證明。 3、居住在祖輩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適齡兒童及父母須和祖輩實際居住在一起,戶籍在同一個戶口本。 4、住房屬單位職工(集體)宿舍的,所住職工(集體)宿舍應屬所在單位合法住房且取得房產證。由適齡兒童父母所在工作單位及轄區社區工作站出具居證明材料,並提供實際居住證明,同時提供適齡兒童父母(雙方)在本市沒有房產的《房屋產權查詢證明》(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出具,地址:羅湖區北環大道1022號金湖文化中心大廈)。按租房處理。 5、2016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購房合同不能作為學位申請依據,申請者應先在現住址地段學校申請,住址變動后再申請轉學插班;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學校視學位情況決定是否接受申請。6、租房居住的租賃用途必須為“住宅”,計算租房起始時間以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簽署(備案)日期或《房屋租賃信息》簽發日期為準,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31日。同一地段前後連續租賃合同可合併計算租住時間,租住時間原則上應跨越2016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內有多戶居住者,地段學校只接受其中一戶的學位申請。7、租房居住的必須出具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列印的,顯示父母(或監護人)在本市沒有房產的《房屋產權查詢證明》(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出具,地址:羅湖區北環大道1022號金湖文化中心大廈)並實際居住。在本市其他地方有房產的,原則上不受理申請。 8、租住在城中村、村民房、自建房、軍產房和其他小產權房,無法辦理正式《房屋租賃憑證》(紅色封面)的,應到租賃管理部門開具《房屋租賃信息》(藍色封面)。 |
報名流程 | 1、網上預申請,家長通過預報名系統進行網上預報名。2、提交申請材料,家長到網上預報的地段小學驗核材料。3、就讀和免費資格審核,申請人網上填報的申請信息經學校驗證無誤的,招生系統將採集申請人相關信息,通過網上系統與政府有關部門進行數據比對,對申請人進行就讀和免費資格審核。4、公布新生名單,根據申請兒童(及監護人)的學位申請類別和學位申請積分,按順序錄取。對個別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學校,進行統籌調劑。5、新生報到,家長根據錄取結果到學校進行正式報名註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