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漆

船舶漆

塗裝於船舶內外各部位、以延長船舶使用壽命和滿足船舶的特種要求的各種油漆統稱為船舶漆。

歷史


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我國的造船工業出現了歷史性的轉折。以承接建造各種類型的出口船舶為契機,國外先進的造船技術和造船生產管理模式不斷得到引進、消化、吸收,中國的造船工業開始了騰飛。這對我國的船舶漆和船舶塗裝帶來了巨大的推動作用。在船舶漆方面,國外各種新型高性能油漆不斷得到應用,國內相應的油漆也相繼誕生,國產船舶漆在檔次、質量、產量以及銷售服務等方面有巨大的長進。在船舶塗裝方面,各種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新的生產管理模式不斷地改造和取代陳舊、落後的舊事物、舊習慣,是國產船舶在塗裝技術和塗裝質量方面達到或接近國外先進水平。但是由於科學管理和人員素質方面的原因,我國船舶塗裝的生產效率和成本同世界先進造船國家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

組成


船舶漆是船舶底漆、船底防鏽漆、船底防污漆、船舶水線漆系列、船殼及上層建築用漆、各類船舶艙室用漆— 壓載水艙漆、油艙漆、飲水艙漆、乾貨艙漆等一系列油漆組成的。
車間底漆包括:酚醛改性磷化底漆、環氧富鋅底漆、正硅酸酯鋅粉底漆、不含金屬鋅粉底漆。
防鏽底漆包括:磷酸鋅防鏽漆、鋅黃防鏽漆、紅丹防鏽漆、其他防鏽漆
船底漆,也是船水下部位的用漆包括:船漆防鏽漆和船底防污漆。其中船底防鏽漆又包括:瀝青船底防鏽漆、氯化橡膠船底防鏽漆、環氧瀝青船底防鏽漆;船底防污漆包括:溶解型--瀝青系氧化亞銅防污漆;接觸型--氯化橡膠乙烯氧化亞 銅防污漆;擴散型:有機錫防污漆;自拋光防污漆--有機錫高聚物防污漆。

船舶漆的特點


1、具有良好的附著力、較好的耐水性、耐化學品性和耐磨性,性能卓越。船舶防腐漆能在苛刻條件下使用,並具有長效防腐壽命,福熙防腐漆在化工大氣和海洋環境里,一般可使用10年或15年以上,即使在酸、鹼、鹽和溶劑介質里,並在一定溫度條件下,也能使用5年以上。
2、厚膜化,質量好,價位合理是船舶防腐漆的重要標誌。
3、船舶漆附著力強:塗層與基體結合力強。
4、船舶漆高效方便,施工簡便。

船舶漆的特性


由於船舶塗裝有其自身的特點,因此船舶漆也應具有一定的特性。
船舶的龐大決定了船舶漆必須能在常溫下乾燥。需要加熱烘乾的油漆就不適合作為船舶漆。
船舶漆的施工面積大,因此油漆應當適合於高壓無氣噴塗作業。
船舶的某些區域施工比較困難,因此希望一次塗裝能達到較高的膜厚,故往往需要厚膜型油漆。
船舶的水下部位往往需要進行陰極保護,因此,用於船體水下部位的油漆需要有較好的耐電位性、耐鹼性。以油為原料或以油改性的油漆易產生皂化作用,不適合製造水線以下用的油漆。
船舶從防火安全形度出發,要求機艙內部、上層建築內部的油漆不易燃燒,且一旦燃燒時也不會放出過量的煙。因此,硝基漆、氯化橡膠漆均不適宜作為船舶艙內裝飾油漆。
施工

船舶漆的塗裝


一般船舶漆塗裝工藝要求:
船體原材料表面處理要求(簡稱一次處理)
1. 船體外板、甲板板、艙壁板、舷牆板、上層建築外板,內地板和組合型材等內部用板材,在下料前採用拋丸處理,達到瑞典除銹標準Sa2.5,並立即噴塗富鋅車間底漆一度。
2. 船體內部用型材等採用噴砂處理,達到瑞典除銹標準Sa2.5,並立即噴塗富鋅車間底漆一度。
3. 表面處理后,應儘快噴塗車間底漆,不允許在鋼材表面出現返銹后再塗裝。
二次處理
已塗有底漆或其它塗料的船體表面處理(簡稱第二處理)
1. 已塗有底漆的船體表面如有缺陷,應按附表1進行處理。
2. 已塗有底漆或其它塗料的船體表面,在進一步塗裝時應進行二次處理,其等級標準應符合(CB*3230-85)的標準。

船舶漆的選用


1. 選用的塗料必須符合規定的技術條件,不合格的塗料不允許用於施工。
2. 開罐前,應首先檢查油漆品種、牌號、顏色和貯存期限等是否與使用要求相符,稀釋劑是否配套。一旦開罐,就應立即使用。
3. 油漆開罐后應充分攪拌均勻,環氧漆要加固化劑,徹底攪拌,注意混合時間,方可施工。
4. 施工時,油漆如需稀釋,應按油漆廠家的說明加入合適的稀釋劑,加入量一般不超過塗料量的5%。
對塗裝環境的要求
1. 不得在下雨、下雪、重霧、潮濕的氣候條件下進行室外塗裝作業。
2. 不得在潮濕表面塗裝。
3. 濕度在85%以上,室外溫度高於30℃、低於-5℃;鋼板表面溫度低於露點3℃,不能進行塗裝作業。
4. 不得在灰塵較多或污染嚴重的環境下施工。
塗裝施工的工藝要求
1. 船體塗裝的施工方法按下列要求進行:
a. 船體外板、甲板、甲板室外板、舷牆內外、機艙舵槳花鋼板以上部位採用噴塗方法進行。
b. 對手工焊縫、角焊縫、型材背面、自由邊先行預塗,方可噴漆。
c. 其他部位採用刷塗和輥塗方法進行。
2. 應嚴格按照《船體各部分油漆牌號、塗層數、干膜厚度一覽表》進行施工。
3. 塗漆必須在塗裝表面清理符合要求,經專門人員檢查,船東代表認可後方可進行。
4. 塗漆工具的類型應與所選用的塗料相適應,當改用他種塗料時,應對全套工具徹底清洗。
5. 塗刷后一道油漆時,應保持前一道表面清潔乾燥,其乾燥時間通常不少於生產廠規定的最短塗裝間隔時間。
6. 為減少二次表面清理的工作量,凡焊縫、割口、自由邊(自由邊要求倒角)和火工燒損部位(不包括水密試驗焊縫),應在焊割加工后,立即清理乾淨,用相應的車間底漆補漆。
7. 對錶面美觀要求較高的部位,應避免塗層產生流掛、積聚等缺陷。

保養的目的


營運中的船舶用油漆進行維修保養是為了最大限度地延長船舶內部、外部和各種設備的使用壽命。
並儘可能減少船底海生物。
以減少船舶阻力。因此營運中的船舶應制定並全面實施一套長期的、預防性的維修保養計劃,這包括定時沖洗、補塗和一段時間后的通油。
油漆施工前對構件表面的處理:
(1)、在船廠進塢修理時,首先用高壓淡水沖洗掉船體上因海水而沾上的鹽分,然後再用噴砂法 (或稱拋丸法,俗稱"打砂"),將銹皮和已剝離的漆皮打掉,經油漆代表、船舶機務代表或船方驗收,認為符合要求后才能對船體表面進行油漆;
(2)、在無法噴砂或不值得噴砂 (小面積)的地方,可採用打磨和敲鏟方法除銹。
敲鏟採用除銹錘、鏟刀刷鋼絲刷用人工方法進,而機械打磨則通常用風動工具,如風動榔頭、砂輪和旋轉金屬件等進行構件表面除銹,除銹完畢后要用壓縮空氣吹凈表面粉塵,用淡水沖洗一遍則更好。
(3)、對於雙組份的油漆,在塗漆前也要求將表面打磨粗糙,以增加油漆表面的附著力。

綠色船舶理念


我國已正式實施《綠色船舶規範》。今後建造的船舶都要按能效、環保、工作環境三大指標進行綠色認可,並劃分三個等級:GreenShipⅠ、GreenShipⅡ、GreenShipⅢ(其中:GreenShipⅢ為最高級)。
綠色船舶規範》,共分四章:通則;能效要求;環境保護要求以及工作環境要求。通篇雖沒有談及船舶設計建造中使用綠色塗料的問題。
既然綠色船舶是未來航運業發展的必然的趨勢,那麼保護河流海洋生態義務,塗料行業責無旁貸。
《綠色船舶規範》的出台,不僅與國際海洋環境保護髮展趨勢有關,而且也與我國在全球海洋裝備領域立足龍頭應承擔的責任有關。因此,隨著綠色船舶理念的深化,對於涉足船舶塗料生產與銷售的企業,如果繼續對溶劑性塗料(包括有毒有害的添加)採取“維穩”的態度,將遭遇無情地洗牌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