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攀龍(1562年-1626年),字存之,號景逸,江蘇無錫人。祖父高靜成曾任浙江黃岩縣令,父親高繼成生有五個子女,高攀龍排行第二,后因高靜成的弟弟高靜逸無子而被過繼為嗣。
萬曆十七年(1589年)中進士。后遇父喪歸家守孝。萬曆二十年(1592年)被任命為行人司行人。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高攀龍上疏參劾首輔
王錫爵,被貶廣東揭陽典史。
天啟六年(1626年),
崔呈秀假造浙江稅監
李實奏本,誣告高攀龍等人貪污,
魏忠賢藉機搜捕
東林黨人。該年三月,高攀龍不堪屈辱,投水自盡,時年六十四歲。
崇禎初年(1628年),朝廷為高攀龍平反,贈太子太保、兵部尚書,謚“忠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