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單位預算
行政單位編製的年度財務計劃
行政單位收入預算的編製行政單位收入預算指預算年度取得的各項收入以及用於各項支出的情況,包括財政預算撥款收入、預算外資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項內容。
自籌基本建設支出是行政單位經批准用財政預算撥款收入以外的資金安排自籌基本建設時發生的支出。
一要做到收入合法,特別是行政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和其他收人,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
行政單位預算是行政單位根據其職責和工作任務編製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它是對單位一定時期財務收支規模、結構、資金來源和去向所作的預計。
行政單位收入預算指預算年度取得的各項收入以及用於各項支出的情況,包括財政預算撥款收入、預算外資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項內容。行政單位在編製預算時,應按規定合理劃分不同類型的收入,將應列入預算的各項收入全部列入預算,不得遺漏,但沒有收入數額的項目可以空置。
1)財政預算撥款收入。
財政預算撥款收入反映財政撥給行政單位的經費數額及用途,撥人的專項經費要在財政預算撥款收入項下單列反映;根據機構編製主管部門核定的單位編製和財政部門核定的定額,結合行政工作任務需要和財力可能,逐項計算編列。
2)預算外資金收入。
預算外資金收入是指財政部門按規定從財政專戶核撥給行政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和財政部門核准由單位留用的預算外資金收入的合計數,反映本預算年度可由單位支配使用的預算外資金收入金額數,是“可用預算外資金收入”。一般根據預計繳入財政專戶數和按規定留用不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數額確定。按規定應上繳財政預算的罰沒款和行政性收費(包括基金),應及時足額上繳,不得列入單位收入預算,用於各項支出。按規定暫未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行政陛收費等預算外資金,應按規定進行處理,除經批准由單位留用的外,應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繳人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不能作為單位收入直接列入收入預算,但可用預算外資金收人應作為單位收入列人收入預算。
3)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反映非獨立核算後勤機構取得的各項收入以及其他服務性收入等,包括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收入、出租出借收入、報損殘值變價收入、利息收入、非獨立核算單位的刊物發行收入、服務收人等。其他收入應列入單位收入預算,用於本單位的支出。其他收入按“節”級科目分項填列。有收費標準的項目,應當按照標準計算編列;沒有收費標準的項目,則要根據上年執行情況,結合預算年度相關因素編列。行政單位編製預算時,應按規定合理劃分不同類型收入,將應列預算的各項收入全部列入,不得遺漏,非獨立核算後勤機構取得的各項收入以及其他服務性收入等其他收入也應列入單位收入預算。將除財政預算撥款收入以外的可用預算外資金收入和其他收入,連同財政預算撥款收入一起納入單位收入預算,並不意味著國家鼓勵行政單位組織創收,也不改變財政預算撥款是行政單位資金來源主渠道的資金供給方式。
1)經常性支出。
這是維持單位日常基本運轉所需要的支出,編製時應按其用途列入相應的預算科目。其中,人員經費支出項目應按編製人數和規定標準計算編列;公用經費支出項目應按支出定額計算,沒有支出定額的,應按上年實際支出數,並考慮本年度增減變化因素編列。
2)專項支出。
專項支出主要包括大型設備購置費、大型修繕費、大型會議費和專項業務費,可按照支出用途分別編列到有關項目,或按專項工作任務分項編列,並參考有關開支水平和定額標準編列。專項支出應當有詳細的說明。
3)自籌基本建設支出。
自籌基本建設支出是行政單位經批准用財政預算撥款收入以外的資金安排自籌基本建設時發生的支出。自籌資金安排基本建設應先落實資金來源,並按審批許可權,報經有關部門列入基本建設計劃,按照有關部門批准的投資規模和單位籌資能力計算編列。自籌基本建設支出應嚴格控制,在保證正常工作支出需要和預算收支平衡的基礎上統籌安排,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批。經審核批准的自籌基本建設資金納入基本建設財務管理,並在年度預算中單獨反映。行政單位對預算收支各部分計算的結果進行綜合后,就形成了行政單位預算。行政單位預算的編製要堅持收支平衡的原則,並按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的原則安排各項支出。財政預算撥款收入應根據管理要求用於經常性支出和專項支出,尤其要優先安排用於保證人員基本工資和開展公務活動必不可少的開支,在此前提下,統籌安排其他各項支出。用於職工待遇方面的支出,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範圍和標準。
行政單位預算是財政總預算的基礎,它是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和社會發展戰略在行政單位預算中的體現,是單位行政正常開展業務活動的重要經濟保證。因此,為保證預算編製的質量,在編製預算中,要遵循下列原則:
預算編製要符合《預演演算法》和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要體現黨和國家的重大方針政策,要在法定的職權範圍內編製。一要做到收入合法,特別是行政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和其他收人,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二要做到支出合法,支出安排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開支標準,遵守現行的財務制度。在支出測算中,要結合本單位所承擔的職責任務和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一致,與經濟增長速度相配合,要體現勤儉節約精神。三要做到對依法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預算,必須認真執行。
行政單位預算是反映單位的經濟活動全貌的年度財務計劃,因此,在編製預算時,要遵循完整性原則。一要把所有的收入與支出全部納入預算管理,編製綜合預算;二要嚴格按照財政部門統一布置的預算報表格式和口徑填報項目、計算數據、報送程序編報;三要編寫文字說明,主要對行政單位預算的編製範圍、特殊收入、支出項目的依據和測算方法,重大不確定性事項的提示等作出說明,全面反映單位的預算情況,為財政總預算的編製提供完整、可靠的數據和資料。
行政單位預算收支的數據測算必須遵循真實性原則。特別在支出數據的測算上,必須按照規定時點的實際人員、車輛等基本數據和必須開展的項目為依據,按規定的定額標準和市場價格測算,不得打埋伏、造假人頭和虛設項目,編製虛假支出預算,騙取財政資金。
行政單位預算作為政府預算的組成部分,編製時應以社會經濟發展和本單位的職能需要為依據,制訂積極、合理的預算收支指標,儘可能地使預算確定的目標穩妥可靠,符合客觀實際。一是收入預算要打實,並留有餘地,對沒有把握的收入不能列入預算。二是支出預算要打足,首先要保證人員經費、離退休經費、日常辦公經費等基本經費的足額;其次,視財力情況,分輕重緩急合理安排項目支出,做到量力而行,統籌安排,積極穩妥。
行政單位預算的編製,涉及行政單位內部有經濟業務關係的各個部門、各種業務。這就需要單位領導、部門負責人、預算編製人員的緊密配合,共同完成預算的編製工作,特別是我國推行預算改革的零基預算編製方法,沒有部門負責人等參與,預算編製人員是無法編製出切實可行的年度預算的。
行政單位在編製預算時,特別對項目預算的編製要遵循績效性原則。在編製預算時,要對項目的投資作可行性評估,根據成本一效益的考核標準,衡量項目的可行性,決定方案取捨,發揮預算資金支出效益的最大化作用,避免浪費或損失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