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過渡時期
1949年到1956年間的時期
政治上:反動殘餘勢力被徹底消滅,新生的人民政權日益鞏固;
經濟上:由國營經濟領導的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社會主義成分不斷取得勝利,三大改造完成後,社會主義制度建立,我國進入社會主義初期階段。
1.土地改革,農民互助合作運動
2.平抑物價,統一財經
3.抗美援朝
4.沒收官僚資本
1.1950年平抑全國物價和統一財經工作取得決定性勝利
2.1952年底,國民經濟恢復與發展。
第二階段:向社會主義過渡時期(1953-1956)
1.1953年提出過渡時期總路線,提出從新民主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
3.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