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過渡時期

1949年到1956年間的時期

社會主義過渡時期是指從1949年新中國成立到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完成,是新民主主義社會向社會主義社會過渡的時期,具有新舊社會交替時期的特徵。

特徵


政治上:反動殘餘勢力被徹底消滅,新生的人民政權日益鞏固;
經濟上:由國營經濟領導的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社會主義成分不斷取得勝利,三大改造完成後,社會主義制度建立,我國進入社會主義初期階段。

措施


1.土地改革,農民互助合作運動
2.平抑物價,統一財經
3.抗美援朝
4.沒收官僚資本

結果


1.1950年平抑全國物價和統一財經工作取得決定性勝利
2.1952年底,國民經濟恢復與發展。
第二階段:向社會主義過渡時期(1953-1956)
1.1953年提出過渡時期總路線,提出從新民主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
2.1953年制定第一個五年計劃:開展社會主義工業化建設,逐步進行三大改造
3.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1956年基本完成了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社會主義制度在中國基本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