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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官學校

警政最高學府

中央警官學校,1936年6月3日,《整理警政原則》中第7條規定:警官教育應統一於中央警官學校,各省已辦的少數警官學校應一律停辦。

歷史沿革


南京國民政府前期,各省辦理高等警察教育缺乏統一地規劃,既不利於高級警政人才的培養,也不利於中央對警察權的控制,於是集中力量統一辦理高等警察教育的做法再次被提出。1936年4月,黃埔軍校出身的李士珍接任北京警官高等學校校長。李士珍早在1932年就曾建議將警官高等學校改名為“中央警官學校”並遷往杭州,接任該校校長后他再次向蔣介石提出書面建議,請求更改校名並由蔣介石兼任校長,以期統一領導全國警察教育。在校學員也紛紛提出“提高學校地位”、“由母校統一領導全國警察教育”等建議,支持學校改革,1936年6月3日,行政院第265次院務會議通過《整理警政原則》,其中第7條規定:警官教育應統一於中央警官學校,各省已辦的少數警官學校應一律停辦。同年8月4日,行政院第272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有關提案,同意警官高等學校與辦得較有成效的浙江警官學校合併,成立中央警官學校,由蔣介石兼任校長,原警官高等學校校長李士珍任教育長。9月1日,中央警官學校在南京城郊馬群鎮新校址正式整理。蔣介石以國家領導人的身份親自兼任中央警官學校校長長達11年之久,除了在政策和經費等方面給予多方優待外,還直接參與學校各項重大決策,每逢開學或畢業典禮,必親自到場並發表講話,這在舉辦近代高等警察教育的世界各國中是絕無僅有的。
抗日戰爭爆發后,該校於1937年底西遷重慶,為適應戰時需要,除學製為2—3年的正科之外,還開辦了多種形式的速成班、講習班、警官班和研修班,以培訓各級警官。為了培養讓國民黨政權放心的高級警政人才,完成安內之全責,協助攘外之使命,中央警官學校成立后,政府和校方十分重視對學生的思想控制,教育長李士珍專門製作了十分詳細的校訓圖解,並親作《力行歌》、《警魂歌》,命師生朝夕歌頌,以實現精神上的潛移默化。從1938年開始,學校安排學生於畢業前辦理集體加入國民黨的宣誓典禮,以加強黨化教育。作為南京國民政府後期全國僅此一家的高等警察教育機構,中央警官學校除向地方警察教育培訓機構提供教材和輸送畢業生外,還在全國各地開設6所分校,為周邊省份培訓警官。
民國三十二年,教育長李士珍氏更草擬五年建警計劃,於四月二十四日校長蒞校時,面呈核批“此計劃可用,速擬預算呈核”及至國府改組成立。校長任主席對建警問題至為重視,復將前項計劃詳加批示,特別提示“須培養各省獨當萬面之高級幹部”,乃於三十三年一月成立中央警政高等研究班,並奉准派遣品學優良之各期畢業生赴歐美留學精研警政。其中警政班研究員都均以黃埔軍校一至六期畢業的抗戰將官及國內外警官學校畢業生諸多,首批七人已返國,均服務於京滬各警察機關中。
民國三十三年,中央警政高等研究班一期研究員畢業,共計三十二人。
一期研究員:韓文煥、蔡勁軍、廖奉周、郭茂蓮、鄭育英、毛文佐、張鵬程、尹擇一、刑世彥、蔣天擎、鄭擇光、劉誠之、唐毅、李峯、梁其林、王哲、徐維新、楊俊奇、胡福相、劉靜安、畢孔殷、傅肇仁、陳玉輝、方超、徐勵、王悅澄、應懷宗、李謇、李白澄、俞叔平、郭維、陳千炤。
民國三十四年,中央警政高等研究班二期研究員畢業,共計三十二人。
二期研究員:董學舒、丁榮燦、祝維平、劉潛、舒翔、王泰興、劉協德、侯守常、周子益、谷風遠、喻澤清、英貴長、陸紹淵、廖楚良、孫人傑、王宗毅、黃正傑、柳維垣、李英、石錦章、鄭綱、戴煥星、楊美霖、鄭維屏、齊惠吾、趙炳坤、陳季雄、廖炯然、陳善周、徐中齊、劉璠、李一民、
民國三十五年,中央警政高等研究班三期研究員畢業,共計五十七人。
三期研究員:朱篤祜、方師岳、黃賓一、馬啟邦、史仲魚、龔延勛、楊中格、劉逹、李園、童維經、許伯州、吳垂昆、史耀東、王雲沛、黃瑾、邱開基、劉惠蒼、樂干、馮劍飛、曹金輪、楊嘯伊、吳守權、苗秀霖、陳孝強、李龍飛、袁滌清、甘竟生、劉觀龍、王鵬飛、詹忠言、歐本鸞、郭安宇、鄭宗楷、揭錦標、余錦源、谷熹、楊瑞麟、駱德榮、葉苕中、單裕豐、劉移山、李強、金亞東、郭眾超、凌光亞、施建康、馬戟文、張子春、嚴澤元、李善、賀鉞芳、袁正東、李國俊、蔣賢輔、吳晃、談桐蓀、李德洋。
中央警官學校警政高等研究班在大陸時期共開辦三期,畢業研究員人數共計:121人。

發展現狀


抗戰勝利后,學校遷返南京,直至1949年隨國民黨撤退台灣。這時期的高等警察教育完全集中於中央,在南京國民政府的高度重視下,辦學經費得到保障,各項教育教學及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結合中國國情的高級警政人才培養模式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