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程序法

中國程序法

《中國程序法》是中山大學出版社於2004年2月出版的圖書。本書論述了中國程序法是中國法律體系中一個完整而獨立的法律部門

內容簡介


本書把中國程序法作為中國法律體系中一個完整而獨立的法律部門來論述,突出了法院在程序中的訴訟主體的地位,及證據規範在程序中的證明作用,這不僅便於作者對中國程序法的體系結構和內容細節進行合乎邏輯的論述,而且更便於讀者對中國程序法進行全面、系統、深入、準確的理解。

媒體評論


20世紀80年代初期,中國經過“文化大革命”動亂年代之後,在開始改革並變成一個更開放的社會時,許多外國和香港的公司開始進入中國。雖然許多商人在他們所到之處都看到中國的廣闊市場和投資機會,但是他們最初的大膽嘗試卻常常遭受挫折和失敗。有些人甚至還發誓不再去中國投資。新聞媒體對有關外國商人在中國投資挫敗和不幸的軼聞也特別感興趣。然而,沒有偏見的觀察者們則認識到這是因為外界缺乏對中國文化、文明、歷史和政治的了解以及中國缺乏連接國際商法的機制所致。
20年以後,這種情況改變了。中國已經走在前頭。它制定和修訂了所有領域內的法律,包括商法。它穩定了自己的貨幣,精簡了負責管理商業活動的政府機構,懲治了貪污和腐敗,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商人在困難時寧願求助於法律和法院體系,而不像過去那樣利用“關係”。這就創造了一個更健康和更穩定的商業投資環境。這樣的結果是明顯的:現在,成千上萬的外國公司正在中國運作。
不過,正因為這樣,人們還需要了解和研究中國法律和中國法律程序。對於那些渴望有一部內容廣泛而翔實的中國法律民事程序和刑事程序指南的外國商人,鄭文輝教授所著的這部書如同雪中送炭,它是一份期待已久的禮物。我們熱情地希望鄭教授在本書中所介紹的中國法律程序將普遍統一於並廣泛應用於整個國家。

書籍目錄


前言
第一章 法院:訴訟程序的執行機關
第一節 法院的性質和任務
一、法院的性質:國家的審判機關
二、法院的任務:行使審判權
第二節 法院審判工作的基本原則
一、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原則
二、審判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
三、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則
五、檢察院對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原則
六、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訴訟原則
第三節 法院審判工作制度
二、合議制度
四、兩審終審制度
五、陪審制度
七、國際司法協助制度
第四節 法院的管轄權:審判許可權分工
一、管轄權的定義
二、確定管轄權的意義
三、管轄權的分類
第五節 法院的結構
一、法院外部組織體系結構
二、法院內部組織管理結構
第六節 法庭:法庭審判的場所
第七章最 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
一、制定司法制定司法解釋的程序
二、最高法院制定司法解釋的程序
三、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的內容和形式
四、關於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的效力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