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打魚

捕魚手段

電打魚是指採用蓄電瓶、升壓器、大號魚勺等打魚設備非法捕魚行為。“電打魚”者會放兩條電線在水裡面,當魚被打魚機打死浮上來,再用魚網撈。

危害


“電打魚”的危害是顯而易見的。
非法“電打魚”漁船在長江上肆無忌憚地亂跑,影響航道的安全,他們自身也十分危險,2012年西塞山江段就曾發生過漁船被大船吸走造成漁民傷亡的悲劇。
另外一個危害是嚴重破壞生態平衡,非法“電打魚”是一種掠奪性捕撈,它可能使魚類滅絕,而且對一些保護動物甚至是瀕危物種的生存是一種威脅,比如中華鱘江豚等。

規定


“電打魚”是一種有害行為,國家對“電打魚”明令禁止。《漁業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使用電魚、炸魚、毒魚進行捕撈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加強珍稀魚類的繁殖保護,讓長江上游成為“生態江河”,長江禁漁期制度已實施11年,每年的禁漁時間為4月1日12時至6月30日12時,禁漁期間長江沿岸要做到江中無漁船,岸邊無網具,市場無野生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