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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海超

“張海超塵肺病防治網”創辦者

張海超,男,河南省新密市工人。2004年6月到鄭州振東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先後從事過雜工、破碎、開壓力機等有害工作。工作3年多后,他被多家醫院診斷為塵肺,但企業拒絕為其提供相關資料,在向上級主管部門多次投訴后他得以被鑒定,鄭州職業病防治所卻為其作出了“肺結核”的診斷。為尋求真相,這位28歲的年輕人只好跑到鄭大一附院,不顧醫生勸阻鐵心“開胸驗肺”,以此悲壯之舉揭穿了謊言。其實,在張海超“開胸驗肺”前,鄭大一附院的醫生便對他坦承,“憑胸片,肉眼就能看出你是塵肺”。2012年12月,張海超被取消低保符合國家政策。2013年張海超因塵肺患上氣胸,換肺可能是唯一的希望,同年6月28日在無錫成功換肺。

2016年5月,張海超走上了一條幫助塵肺病人維權的道路,創辦“張海超塵肺病防治網”。

2018年7月10日,張海超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獲新肺后需終生服藥,5年負債已60萬。為了維持家中父母自己醫藥費和女兒生活費用,舉債購買公交車,開公交為生。

根據檢方指控,2002年至2015年,時任新密市委書記王鐵良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價值總額超4100萬元。

大事件

2004-08

鄭州振東耐磨有限公司上班

2004年6月到鄭州振東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先後從事過雜工、破碎、開壓力機等有害工作。

2009-06

開胸驗肺,被證塵肺

2009年6月的一天下午,他異常平靜地對麻醉師說:“麻煩您轉告主刀大夫,把我開了胸之後,要注意我那肺上到底是啥。” 5個多小時后,在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重症監護室里,身上纏著繃帶的張海超醒來后,絮絮叨叨說了好多話。一名參與手術的大夫第一時間趕來告訴他:“我們已經看了,你那就是塵肺。”

開胸驗肺,被證塵肺
2009-09-16

獲得賠償

河南省新密市劉寨鎮農民工張海超“開胸驗肺”事件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張海超在2009年9月16日向媒體證實其已獲得鄭州振東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簽訂了賠償協議:賠償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償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津貼及各項工傷保險待遇共計615000元,他自己也與鄭州振東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終止了勞動關係。

2012-12

被取消低保

2012年12月,張海超被取消低保符合國家政策。

2013-06-28

在無錫成功換肺

2013年6月28日在無錫成功換肺。

2016-05

創辦“張海超塵肺病防治網”

2016年5月,張海超走上了一條幫助塵肺病人維權的道路,創辦“張海超塵肺病防治網”。

人物事件


張海超圖2
張海超圖2
張海超,河南省新密市劉寨鎮老寨村村民,2004年8月至2007年10月在鄭州振東耐磨有限公司打工,做過雜工、破碎工,其間接觸到大量粉塵。2007年8月開始咳嗽,當感冒久治未愈,醫院做了胸片檢查,發現雙肺有陰影,診斷為塵肺病,並被多家醫院證實,但職業病法定機構鄭州市職業病防治所下的診斷卻屬於“無塵肺0+期(醫學觀察)合併肺結核”,即有塵肺表現。
在多方求助無門后,被逼無奈的張海超不顧醫生勸阻,執著地要求“開胸驗肺”,以此證明自己確實患上了“塵肺病”。2009年9月16日,張海超證實其已獲得鄭州振東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各種賠償共計615000元。

驗肺維權

突患塵肺
張海超第一次出現咳嗽、胸悶的癥狀是在2007年8月。起初當感冒治了很久,挨不住了,去醫院做了個胸片檢查,發現雙肺有陰影。此後,在河南省的許多大醫院裡,他相繼排除了肺癌、肺結核等可能,最終,有醫生想到了“塵肺”。
張海超這才想起,可能是自己工作環境的問題引起的,因為在工廠他做過雜工、破碎工,其間接觸到大量粉塵。同村的張喜才也曾在該處打工。2006年9月,張喜才被診斷為塵肺2期,過了不到半年就死掉了。老鄉的死當時並沒有讓張海超警覺。他覺得自己還年輕,更何況,早在2007年1月,自己曾參加單位組織的體檢,還到新密市衛生防疫站拍了胸片,後來也沒聽說有什麼問題。
等到肺病嚴重到工作都吃力了,2009年1月6日,張海超才來到新密市防疫站查詢。他第一次看到了2007年拍的胸片,胸片上有明顯的陰影。在當地電視台的採訪中,鄭州市振東耐磨材料廠負責人承認,防疫站要求複檢的通知並沒通知張海超。另一名負責人私下裡對張海超說,“體檢是公司出的錢,沒有把結果告知個人的義務。”

法定確診

這個真實的故事令人心碎。張海超的被迫自救,更像在拿健康甚至生命冒險,賭自己沒病(肺結核),而是社會(鄭州市職業病防治所)有病(“誤診”)。鄭大一附院的診斷也證明張海超是對的。不幸的是,由於無權做職業病鑒定,該院的診斷只能作為參考,一切還要看鄭州職防所是否會“持之以恆”地繼續“誤診”。據說,在開胸后張海超曾找過新密市信訪局,答覆是他們只認鄭州市職業病防治所的鑒定結論。
為維權求醫,近兩年來張海超花費近9萬元的醫療費,早已債台高築。耐人尋味的是,張海超自知面對的是一家大企業,“我這是一個人在戰鬥!”他也深信在那個企業里與他有相同遭遇的工友,還另有其人。這種“一個人在戰鬥”的公民形象,其痛感之深,情何以堪。

開胸驗肺

張海超不服。幾個月後,他拿著本來要做鑒定的7000多元在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做了開胸肺活檢。他一度以為,只要把自己的胸膛打開,一切都會一目了然。
2009年6月的一天下午,他異常平靜地對麻醉師說:“麻煩您轉告主刀大夫,把我開了胸之後,要注意我那肺上到底是啥。” 5個多小時后,在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重症監護室里,身上纏著繃帶的張海超醒來后,絮絮叨叨說了好多話。一名參與手術的大夫第一時間趕來告訴他:“我們已經看了,你那就是塵肺。”
一周后,張海超給鄭州市職業病防治所打電話。“你們誤診了”,他對一名業務科工作人員抱怨。不料電話那頭,職防所的工作人員冷冷地告訴他,開刀的醫院“沒有做職業病診斷的資質”。
一個冒著生命危險換來的病理學證據,就這樣被輕易地否定了。不過,媒體記者抓住了這個新聞,經過一番渲染,張海超的“悲愴之舉”,引發了空前關注。

索賠之路

這個內向安靜的小夥子覺得自己被企業欺瞞了。這時候,他已經被病痛折磨了兩年。他決定先確診再索賠。不過,當他前往鄭州市職業病防治所求診時,振東公司卻拒絕出具有關張海超的職業健康監控檔案等相關材料。而這些材料是做職業病鑒定所必需的,缺了這些,職防所拒絕作診斷。
無奈之下,張海超走上了上訪之路。因去的次數太多,“信訪辦的人看見我,大老遠就把玻璃門關了”。到後來,新密市的市委書記先後接訪了3次,張海超也沒拿到完備的材料。
張海超回憶,最後的結果是,市委書記最後決定,“你也別糾纏了,也別要材料了,單位不會給你出。我先給你走後門,你先去診斷吧。”於是,他終於如願以償完成了診斷。
“如果合併成別的,比如肺氣腫,我當時就不會有那麼大質疑了。”張海超回憶說,這兩年的求醫過程中,他做了大大小小近百次檢查,肺結核始終是重點篩查對象,每項結果都顯示成陰性,且這些材料都提交給了職防所。此外,他還遠赴北京,在北醫三院、煤炭總醫院這類具有資質的職業病機構做過檢查,有時甚至在一個醫院掛兩個號,就為了“多聽聽意見”。 “到最後,意見都一致了,都說肯定是塵肺。”張海超至今仍舊不明白,“為什麼明明是塵肺,還要按結核診治,這不是誤診嗎?”
此時的張海超知道該如何去爭取自己的權利。他早就弄清楚了《職業病防治法》,知道自己可以通過依法申請鑒定對職防所的診斷作出評判。原本,他已經向鄭州市衛生局申請鑒定,並且在2009年6月9日上午帶著衛生局的文件去找了鑒定委員會。
“職防所的幾名工作人員卻都勸我放棄鑒定。其中一個人說,想推翻我們那個結論,你是不好辦的。”張海超說,“我這才發現,鑒定委員會與職防所在同一棟樓里。”不過,鄭州市職防所業務科長光在省否認了這個說法,他認為該機構工作人員不可能說這樣的話。

孰是孰非

醫院中的張海超
醫院中的張海超
在媒體和公眾的關注下,相關醫療機構也被推到了風口浪尖。鄭大一附院呼吸 內科副主任醫生程哲一直記掛著她那個年輕的病人。“他的片子一直都刻在我腦子裡,雙側陰影。”她說,“說白了,就是兩個大疙瘩。”最終開胸手術后取出了兩個樣本,肺檢結果顯示:“肺組織內大量組織細胞聚集伴炭木沉積並多灶性纖維化”。程哲當時在張海超的出院證明上寫道“塵肺合併感染”。這6個字給她本人帶來了麻煩。按照規定,她所在的醫院儘管是河南省最好的醫院之一,卻不具備做塵肺診斷的資質。不過,在有關部門到醫院調查了解時,她也曾反問:“我仍然給他寫肺結核?那豈不超過了作為醫生的道德底線?”
職防所則有不同意見。他們更強調資質,面對媒體的採訪,被授權的發言人光在省捧出一堆用筆勾畫過的材料,向記者們證明:其他醫院作出的診斷不合法。 “我覺得就張海超這個事,是一個向老百姓宣傳普及相關知識的好機會。”他說。據光在省介紹,儘管目前張海超一事是做鑒定還是複檢尚沒有定論,但職防所非常重視。這幾天,張海超當時在職防所內診斷的材料被重新取出,所內專家以及省內專家一起進行了一次內部的會診。而一份《塵肺病理診斷標準》規定,只有外科肺葉切除標本和人死後的屍體解剖才能作為參考依據,至於張海超的“開胸驗肺”,被特地註明不作為參考標準。
現在,張海超身體上的傷口還沒有癒合,關於他的醫學診斷也還沒有最終結果。儘管他一度以為,只要把自己的胸膛敞開,一切都會一目了然,但現在,他卻無奈地發現,整件事情就像他肺部那團陰影一樣,一時說不清楚。

前途未卜

農民工開胸驗肺這是個巨大的諷刺
張海超看病
張海超看病
得病以前,張海超與妻子都在鄭州打工,一個月能掙2000多元,去掉日常花銷,還有餘力把女兒送到鄭州市區的雙語幼兒園上學,好日子才剛開始。而現在,他已經沒法去勞動,聞見怪味,咳嗽就止不住,整個家庭的重擔落在妻子身上,因為借了債,有時候老鄉面對面都不打招呼。女兒也不得不離開幼兒園的夥伴們,回到老家。
在妻子王玲玲眼中,得了這個病之後,丈夫也變得和以前不同,以前說話聲音可小了,特溫柔,現在卻經常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2009年3月份病重時,鎮里曾給他批下一筆困難補助,後來跑了4個月,直到7月8日,300元才拿到手。而在媒體集中報道后不久,7月17日晚上,一位副鎮長揣著信封走進張家,村支書進門就說,“鎮領導看了相關報道拍案而起,很氣憤,也很傷感。說鎮里先拿1萬塊錢給海超,先看著病,維持生活。”
現在的張海超正頹然躺在自家那間舊瓦房裡。為了湊夠這次的手術費,剛收的小麥當天就賣了,父親把12隻綿羊也都賣了,然後又四處借錢。因為承擔不起每天數百元的醫療費用,手術后一周,他就不得不回到沒有空調的家裡養傷,每天讓村衛生所的大夫輸幾瓶相對便宜的消炎藥。那條15厘米長的刀口暫時沒有感染,卻長滿了痱子。

獲得賠償

河南省新密市劉寨鎮農民工張海超“開胸驗肺”事件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張海超在2009年9月16日向媒體證實其已獲得鄭州振東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簽訂了賠償協議:賠償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償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津貼及各項工傷保險待遇共計615000元,他自己也與鄭州振東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終止了勞動關係。
案例分析
具體到張海超之個案,一方面,表現為相關法律有漏洞可鑽。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相關規定,職業病診斷應當綜合分析病人的職業史,分析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和現場危害調查與評價,需要用人單位提供有關職業衛生和健康監護等資料。然而,從實際效果看,用人單位很少願意“自證其罪”。如有醫生指出,“得了職業病,還得單位開具證明才能鑒定,說是讓高污染企業憑良心辦事,其實恰恰給企業留下了能鑽的空子”。在切身利益面前,企業良心靠不住。
另一方面,則是法治與社會之闕如。值得追問的是,為什麼類似的個案時有發生?為什麼自救者時常走投無路,不得不採取極端方式?為什麼原本由全社會擔負的自救成本,卻要由一位孤苦無告的農民承擔?在人類還沒有完全放棄“以暴易暴”的思維前,人們在張海超身上也看到了一種“讓人含淚的暴力”,一種並不施害於他人,而是加諸自身的暴力。為證明自身清白(得的是職業病而非普通的傳染病)而“開胸驗肺”,又何嘗不是一種無可奈何的“自殘”?
事件影響
“張海超事件”之後,鄭州市將組織開展職業衛生專項監督檢查。組織人員對張海超及其工友以及從事粉塵作業的人員進行排查登記,並進行健康體檢,建立診療救治綠色通道。鄭州市人民政府下發了《關於開展職業衛生專項監督檢查的緊急通知》,迅速在全市範圍內全面開展職業衛生監督專項檢查。在8月底前,完成對粉塵、有毒化學品等行業職工的健康檢查。
建立職業病防治的長效機制。加強衛生、安監、勞動保障、工會、民政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密切聯繫、互通信息、協調配合,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對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危害預防性衛生審查、職業健康監護、職業危害申報等方面存在的違法行為,及時互相進行通報。提高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能力。把加強轄區內職業衛生服務能力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積極申請職業病診斷資質、健康檢查資質,加快職業衛生技術服務網路建設,為勞動者、用人單位提供方便、快捷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注重宣傳培訓。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等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提高用人單位的職業病防治責任意識和勞動者的職業病防治意識,充分調動群眾的參與積極性,讓社會和群眾關心、支持和監督職業病防治工作。
名人效益維權
在多起代理維權案件中,相比於張海超所能提供的法律和實踐經驗援助,似乎其個人光環下的“名人效應”更起作用。
然而,張海超的“名人效應”似乎也僅僅限於震懾力,在上文提及的黃福華、登封案件中,法院均作出了“不予受理”的決定,而張海超也明白“靠我的名片去維權,這說明(職業病維權)還是無法可依”。
據統計,張海超接觸塵肺病友一千多人,介入一百多起案件,地域覆蓋河南、貴州、四川、廣東、浙江等地,“能夠維權成功的,百分之一不到”。

取消低保

2012年10月17日,張海超寫了一封3000多字的公開信,控訴家人的低保被停,導致醫保沒有續費,無法報銷醫療費用。
劉寨鎮民政所張所長表示國家審計署於2012年3月下發文件,要求取消包括張海超在內的近300戶的低保。
2011年,新密市農村低保標準是家庭人均純收入180元。2009年以來,張海超已經沒有任何收入,全家四口人主要依靠當年61.5萬元的賠款。如今,這筆存款還有30多萬元。
據2010年8月民政部頒布的《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低保對象認定工作的通知》,各地應將家庭財產作為認定城市低保對象的重要依據。“家庭財產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所擁有的有價證券、存款、房產、車輛等資產。對於擁有大額存款、有價證券、多套房產、機動車、經營性資產等財產的家庭,各地應根據財產類型規定不同的條件,並依據這些條件來認定低保對象。”
《新密市城鄉低保政策》中規定了17項不能享受城鄉低保的情形,其中,“當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低保標準,但家中有一定存款積蓄,能夠自行維持基本生活者”以及“擁有機動車輛或大型農機具者”,都不能享受城鄉低保。
在新密市,新農合醫保和低保是捆綁的,低保戶不需要另行繳納新農合保費。張海超的低保被取消了,他又沒有繳納新農合保費,所以2012年張海超父母的數萬元醫療費,都無法報銷。

致力公益

曾因“開胸驗肺”而引起全國媒體關注的河南塵肺病患者張海超,獲得60餘萬元賠償后,開始四處奔走致力於公益事業,尋救患塵肺病的難兄難弟。
網上工作室
張海超網上工作室是由張海超自己主持,對外發布自己的最新動態,感恩所有的愛心人士對他的關心和鼓勵,而且可以對需要維權幫助的朋友給予幫助和指導。張海超網上工作室有一個最大的亮點,就是:這不是張海超一個人在戰鬥的工作室,這是一個團隊。張海超網上工作室依託中國勞動爭議網運營指導,並且已經成立了強大的工作室律師團隊進行專業支持,為張海超的網上工作室保駕護航。
網上工作室是中國勞動爭議網為提升服務水平、推動勞動立法、司法與執法進步而開闢的新欄目,目的是推動社會公平正義,勞資關係和諧,同時給勞動法專家、律師、維權人士提供一個網上交流、溝通與實踐的平台。
“開胸驗肺”之後,張海超走上了一條幫助塵肺病人維權的道路,創辦“張海超塵肺病防治網”。

氣胸換肺

對於一位塵肺加氣胸患者而言,這是一個不祥的信號。2013年2月14日,張海超患“氣胸”入院,然而由於當初開胸驗肺留下的病灶,傳統治療辦法無法在張海超身上使用,而一旦傷口“無法自愈”,或許留給其唯一的選擇只有“換肺”。
入院的日子一天天變長,病情卻沒有根本好轉,但張海超並未放棄最後的一絲希望,“與其這樣活著,還不如拼了。”
張海超所說的“拼”是指換肺,但不到萬不得已,張海超還不想嘗試。張海超說,即便手術成功,換肺病人通常也只能活7-8年,“這還得要有供體,還得有錢。”
同年7月11日,張海超在無錫市人民醫院成功換肺。在肺移植病房,張海超度過了肺移植手術后的觀察期,轉入康復期,並進行肺功能鍛煉。

最新情況


2018年7月10日,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中國開胸驗肺第一人的張海超已然成為肺的奴隸,他覺得自己像公交線路上的陀螺,被生活的鞭子反覆抽打,陷入死循環。他要給自己買葯續命,爹娘就沒錢買葯,不給自己買葯,自己會很快死亡,爹娘和女兒更沒人照顧了。每日需要消耗200多塊錢13粒藥丸來抗排異,一旦停葯,他將呼吸衰竭而死。現在,他已經花光了所有賠償金,又負債60多萬。他駕駛一輛公交車,每天在河南新密沿著城鄉29站地往複循環來回8趟,行程248公里,工作超過12個小時,能換來160元薪水,和一沓數目不定的一元紙幣,以此維持一家人的開支,尤其家中父母同樣是病號,女兒尚在讀書,所以經常入不敷出,捉襟見肘。
2021年4月,12309中國檢察網發布河南落馬廳官王鐵良受賄案起訴書。其中介紹,2009年張海超“開胸驗肺”事件被媒體曝光后,時任新密市委書記王鐵良曾收受涉事企業董事長給予的40萬元。
根據檢方指控,2002年至2015年,王鐵良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價值總額超4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