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漁期

禁止漁船捕魚作業的措施

休漁期是禁止漁船捕魚作業的措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宣布的規定,於1999年夏季開始,在南中國海推行。

休漁期是指政府規定的禁止或者是限制捕撈海內動物的活動的期間。其目的是保護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長或繁殖,保證魚類資源得以不斷恢復和發展。

基本介紹


每年6月1日至9月16日是溫州一年一度的休漁期,而在此之前,已有部分大漁船紛紛自發提早休漁
據菜籃子集團錦繡農貿市場相關負責人說,眼下部分水產品缺貨和休漁期有一定關係。不過,他也表示,今年水產品的供應量基本處於緊張態勢,一方面是受海水污染和捕撈過度的影響,東海水產品的量正逐年下降,另一方面漁民也在不斷減少。水產品價格因此也是漲多降少。
“上個月,小黃魚一斤四五十元,昨天進價就要一百十元。”張隆指著價目牌說,小黃魚的時價基本上加價二三十元。而其他海鮮,像白膏江蟹,則漲了七八十元。華僑飯店中餐廚師長鄭武說,想吃到和以前價位相當的魚鮮,如今選擇範圍確實很小,不僅量少而且身價飛漲。

公布時間


1996年,經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發布。

出處


《航海科技名詞》第一版。

非法捕撈


2021年5月20日,休漁期漁民網路直播捕魚,被海警現場查獲。福建寧德海警局20日披露,該局在轄區海域查獲1起涉嫌伏季休漁期非法捕撈水產品案,現場查扣涉案船舶1艘,抓獲嫌疑人4名,查獲涉案漁獲物150餘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