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財政局
負責三明市的財政工作的政府機關
三明市財政局是三明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財稅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擬訂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根據預算的安排,確定財政稅收收入計劃;擬訂市與區、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等規章制度。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製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和市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擬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複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三)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監督管理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安全使用、收益,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管理彩票市場,監管彩票資金使用。
(四)貫徹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擬訂和執行市級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管理市本級財政專戶;執行社會集團購買和政府採購制度、法規,擬訂我市政府採購政策規定,負責控、購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控購方面的違法違規事項。
(五)擬訂和執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國有資產權屬界定和登記;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擬訂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
(六)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指導資產評估工作。
(七)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財政性投融資建設項目的工程概(預)算、決(結)算的評審,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八)執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編製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九)貫徹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擬訂和執行我市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統一管理全市政府外債。
(十)管理和指導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貫徹落實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擬訂和執行會計委派制度,指導和管理會計委派工作。
(十一)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規範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二)貫徹落實農村綜合改革的方針政策,指導、協調全市農村綜合改革工作;牽頭起草全市農村綜合改革方案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村綜合改革涉及的財政轉移支付方案的測算和資金的分配,監督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承擔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市縣(區)共建園區財政工作,擬訂共建園區財政發展規劃和財稅制度,加強園區資金、財務監管。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明市財政局局長:蘇迎平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三明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