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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博

湖南省邵陽縣委原常委、統戰部長

李博,男,漢族,湖南隆回人,1972年10月出生,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9月入黨,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邵陽縣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2021年1月,湖南邵陽縣委原常委、統戰部長李博因涉嫌賭博犯罪和高利轉貸犯罪被“雙開”。

人物經歷


1988.09--1991.07 邵陽農校經作專業學習
1991.07--1992.11 隆回縣石門鄉政府秘書
1992.11--1995.06 隆回縣石門鄉政府副鄉長
1995.06--1995.11 隆回縣大水田鄉工委委員
1995.11--1998.04 隆回縣大水田鄉副鄉長(其間:1994.09--1997.07 邵陽市委黨校業餘大專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8.04--2000.02 隆回縣司門前鎮副鎮長
2000.02--2001.10 隆回縣虎形山瑤族鄉黨委副書記
2001.10--2003.02 隆回縣虎形山瑤族鄉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副鄉長
2003.02--2006.03 隆回縣七江鄉黨委副書記、鄉長(其間:1997.10--2003.12 湘潭大學行政管理專業自考本科學習)
2006.03--2009.12 隆回縣羅洪鄉黨委書記(其間:2006.09--2009.07 湖南省委黨校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9.12--2011.06 隆回縣金石橋鎮黨委書記
徠2011.06--2016.11 中共隆回縣委委員、隆回縣金石橋鎮黨委書記
2016.11--2016.12 中共隆回縣委委員、隆回縣金石橋鎮黨委書記、隆回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16.12--2018.11 中共隆回縣委委員、隆回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2018.12--2020.10 邵陽縣委常委、統戰部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0年11月,邵陽縣委原常委、統戰部長李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邵陽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1月,經邵陽市委批准,邵陽市紀委監委對邵陽縣委原常委、統戰部長李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在違規借貸問題專項清理過程中,不按要求報告個人違規借貸的情況;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群眾紀律,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李博及其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差額巨大,不能說明來源,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此外還涉嫌賭博犯罪和高利轉貸犯罪。
李博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離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對省委、市委“約法三章”置若罔聞,長期打牌賭博並縱容涉黑團伙骨幹成員開設賭場,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邵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邵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由邵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