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八大紀律部隊之一
香港警察(HONG KONG POLICE)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八大紀律部隊(指香港警務處、香港懲教署、香港消防處、香港海關、香港入境事務處、香港政府飛行服務隊、香港醫療輔助隊和香港民眾安全服務隊)之一。
香港警隊是一支擁有31,154名紀律人員及 4,620名文職人員的隊伍(截止2019年12月31日)。警民比例及編製均為世界上最高及最龐大之一。水警總區擁有一支超過110艘船的船隊,超過2,300名的警務人員及180名文職人員,能夠應付不同行動及地理環境上的需要,為世界上最大規模的警察水師。
香港警務處有176年的專業經驗,規模廉潔、警察力量規模龐大、高度效率及破案率,於1960年開始,被國際上評定為亞洲最佳警隊,為香港治安及社會穩定奠定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2019年11月19日決定:任命鄧炳強為香港警務處處長。
香港第一條警察條例於一八四四年生效,而香港警隊亦正式成立。1840年開埠時,香港島沿岸只有數條村落,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隨著人口逐漸增加,香港極需要成立一支組織架構完善的警隊,以處理涉及個人安全及社會治安日趨重要的問題。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警隊進行了雷厲改革,令經歷戰火洗禮后的警隊變成一支執法有效和表現穩定的隊伍。該次改革具有重要價值,令竭誠盡忠的警務人員得以應付於1956年至1967年間的三次大型暴亂,成功恢復香港社會的秩序。1969年,香港警隊及輔警憑著優良服務及無私奉獻,獲英女皇授予「皇家」榮銜。
1970年,警隊展示了杜絕貪污的決心,令他們的工作獲得市民更廣泛認同。此外,在1970年至1990年期間,警隊為解決越南船民問題付出了很大努力,並得到市民支持。隨著1997年臨近,首名本地華人於1989年獲委任為警務處處長。
1990年代初期,香港市民的教育水平及生活質素有所提高,他們對公營機構提供優質服務的需求也日漸提升。隨著社會轉變,警隊亦與時並進,從半軍事化的警政模式邁向以服務為本的現代化警隊。1997年7月1日,警隊正式改名為香港警務處,以反映香港回歸。
21世紀見證警隊如何應對全球性的挑戰,例如國際恐怖主義活動、跨國有組織犯罪、網路及科技罪行等。警隊明白到有需要與其它區域加強合作,因此與世界各地的執法機構建立夥伴關係。信息及通訊科技發達,亦有助及促進警隊通過各種電子及數碼方法,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
香港警察警徽
根據偵破罪案效率上的比較,警務處的整體破案率為46%。(參考:紐約市警察局:35%、日本警察廳:33%和倫敦警察廳:21%。)對於較為嚴重的刑事罪行,破案率多高達90%或以上。比較各地數字得出,香港罪案率為亞洲最低,為全亞洲最安全地區,亦為全世界最安全的地區之一。
根據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隊條例》第10條:警隊的責任中列明,警務處有以下責任:
警隊的職責是採取合法措施以──
(a) 維持公安;
(b) 防止刑事犯罪以及犯法行為的發生和偵查刑事罪及犯法行為;
(c) 防止損害生命及損毀財產;
(d) 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而又有足夠理由予以拘捕的人;
(e) 規管在公眾地方或公眾休憩地方舉行的遊行及集會;
(f) 管制公共大道的交通,並移去公共大道上的障礙;
(g) 在公眾地方及公眾休憩地方,和公眾集會及公眾娛樂聚會舉行時維持治安;而為上述目的,任何當值警務人員在該等地方、聚會及集會對公眾開放時得免費入場; (ga) 協助死因裁判官履行他在《死因裁判官條例》(第504章)之下的責任和行使他在該條例之下的權力;
(h) 協助執行任何稅務、海關、衛生、保護天然資源、檢疫、入境及外國人士登記的法律;
(i) 協助維持香港水域治安,並於香港水域內協助強制執行海港及海事規例;
(j) 執行法院發出的傳票、傳召出庭令、手令、拘押令及其他法律程序文件;
(k) 提交告發書及進行檢控;
(l) 保護無人認領及遺失的財產,並尋找其擁有人;
(m) 管理及扣留流浪動物;
(n) 在火警中協助保護生命及財產;
(o) 保護公眾財產免受損失或損害;
(p) 在刑事法庭出席,並於有特別作出的命令時在民事法庭出席,以及維持法庭秩序;
(q) 押送及看守囚犯;
(r) 執行法律委予警務人員的其他職責。
處長級別
警銜
警務處副處長 Deputy Commissioner(DCP) (兩名) ,分管「行動」及「管理」。
高級助理處長 Senior Assistant Commissioner(SACP) (四名),副處長以下再分為五個部門分別由高級助理處長指揮︰
·行動處處長
·刑事及保安處處長
·人事及訓練處處長
·監管處處長
·財務、政務及策劃處處長 (由一位與高級助理處長相等職級的文職人員擔任)
警務處助理處長 Assistant Commissioner(ACP) (十四名)五個部門之下再分為八個部及六個總區分別由一位警務處助理處長指揮。
八個部︰
·行動部
·支持部
·刑事部
·保安部
·人事部
·訓練部
·信息系統部
·服務質素監察部
財務部、政務部及策劃及發展部由文職處長指揮。
警司級別
總警司Chief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CSP) - 通常是部或區指揮官
高級警司 Senior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SSP) - 通常是部或區的副指揮官
警司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SP) - 通常是總部單位主管或分區指揮官
督察級別
總督察 Chief Inspector of Police(CIP)- 通常是總部單位副主
管或分區副指揮官
高級督察 Senior Inspector of Police(SIP) - 小隊指揮官
督察 Inspector of Police(IP)- 小隊指揮官
見習督察 Probationary Inspector of Police(PI) - 小隊指揮官
員佐級別
警署警長Station Sergeant(SSGT) - 小隊指揮官、小隊副指揮官
警長 Sergeant(SGT)- 分段指揮、車輛指揮
高級警員 Senior Constable(SPC) - 巡邏人員
警員 Constable(PC) - 巡邏人員
以上包括香港警務處警銜(香港實行職務警銜)
香港警察各部門的名稱及英文縮寫:
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 District Anti Triad Squad (DATS)
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 Regional Anti Triad Unit (RATU)
特別職務隊 Regional Special Duty Squad (RSDS)
特遣隊 Task Force (TF)
總區情報組 Regional Intelligence Unit (RIU)
刑事情報科 Criminal Intelligence Bureau (CIB)
總區跟蹤及支援組 Regional Surveillances & Support Squad (RSSS)
技術支援組Technical Service Department (TSD)
保安局 Security Wing (SW)
虐兒罪案調查組 Child Abuse Investigation Unit(CAIU)
保護兒童政策組 Child Protection Policy Unit(CPPU)
刑事記錄科 Criminal Record Bureau(CRB)
鑒證科 Identification Bureau(IB)
失蹤人口調查組 Regional Missing Person Unit(RMPU)
警犬隊 Police Dog Unit(PDU)
警察公共關係科 Police Public Relation Bureau(PPRB)
快速反應部隊 Quick Reaction Force(QRF)
重點及搜查隊 Force Search Cadre(FSC)
警察高空工作隊Force Abseiling Cadre(FAC)
毒品調查科 Narcotics Bureau(NB)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 Organised Crime and Triad Bureau(OCTB,俗稱O記)
警察機動部隊 Police Tactical Unit(PTU)
衝鋒隊 Emergency Unit(EU)
機場特警組 / 機場保安隊Airport Security Unit(ASU)
特警隊 / 特別任務連 Special Duties Unit(SDU,俗稱飛虎隊)
反恐特勤隊Counter Terrorism Response Unit (CTRU)
要員保護組 Very Important Person Protection Unit(VIPPU)
保護證人組 Witness Protection Unit(WPU)
商業罪案調查科 Commercial Crime Bureau(CCB)
小艇隊 Small Boat Unit(SBU)
重案組 Regional Crime Unit(RCU)
爆炸品處理科 Explosive Ordanance Disposal(EOD)
刑事偵緝處 Criminal Investigations Department(CID)
警察談判小組 Police Negotiation Cadre(PNC)
警隊護送組 Force Escort Group(FEG)
警校 Detective Training School(DTS)、Police Training School(PTS)
野外巡邏隊BorderPatrolUnit(BPU)
特別戰術小隊(俗稱速龍小組)SpecialTacticalSquad(STS),於2014年6月成立
香港有警察投訴機構,一個是警察投訴科(Complaints Against Police Office)是警隊內部的部門,一般完成調查會把報告交警監會。另一個是IPCC(the Independent Police Complaints Council),即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簡稱警監會。香港警隊內的警察機動部隊(Police Tactical Unit,簡稱PTU,俗稱藍帽子)是以半軍事訓練及組織的應變及防暴部隊,由輪流抽調的警員組成。隊員都必須進入機動部隊基地接受為期兩個月的訓練。日常工作包括巡邏、各區支援、人群控制等工作,遇有騷亂時則負責防暴工作。
機動部隊屬下的特別任務連(Special Duties Unit,簡稱SDU,俗稱飛虎隊),於1974年成立,前身是早期成立的神槍手隊,特別任務連是接受特別訓練而成的特警隊,主要負責應付擁有大殺傷力武器的犯罪分子。成立初期由英軍特種部隊空降特勤隊、皇家海軍陸戰隊及英軍降傘部隊所訓練。
要員保護組 (前身是政治部屬下的G4分隊),負責保護政府高層及到港訪問的外國政要,要員保護組早年接受英軍特種部隊空降特勤隊有關保護要員的訓練,隊伍成熟后,亦自行發展出一套保護要員的技考。
機場保安隊(常稱機場特警),於1977年11月14日成立,負責香港國際機場的保安工作,和特別任務連一樣配備MP5衝鋒槍。
機場特警
機場特警隊的的官方名稱為“機場保安隊Airport Security Unit”,1977年成立,隊員分別由警員到高級督察組成,隸屬機場警區,其主要職責是保障香港國際機場的安全,特別是阻止及在有需要時打擊恐怖分子對機場的襲擊。
機場保安隊的職務包括軍裝巡邏赤蠟角國際機場及其範圍內的建築物、在截獲武器案件中提供協助、以及其它由機場區指揮官指派的保安行動。隊員必須參加每日的體能訓練和每星期的進修訓練,確保有充分的準備應付突發事件。
機場特警隊原本有一支狙擊手隊,在1999年取消。
機場特警隊的槍械主要有:HK公司的MP5A3衝鋒槍,美國COLT公司的AR15自動步槍,比利時勃朗寧的HP手槍,奧地利GLOCK17自動手槍 HK公司生產的PSG-1狙擊步槍。不過2002年後,機場特警隊已經淘汰了“曲尺”(勃朗寧HP手槍)。
機場特警隊在選拔隊員時的要求和SDU選拔的資格差不多。
飛虎隊
SDU
ASU
飛虎隊主要是針對極為兇悍、極度危險、持有重型武器的罪犯。2003年年底的一個半夜時分,香港警察追緝當時匿藏在一棟居民樓的一個住宅單位內的頭號通緝犯季炳雄的時候,出動了飛虎隊,其中帶頭的五名飛虎隊隊員只用了六秒時間,就成功破門並將季炳雄和他的一名同伴拘捕,當時兩人的房間藏有多支槍械、多個手榴彈和八百多發子彈,飛虎隊當時不僅行動迅捷,同時對居民大樓內的其他市民沒有造成多大騷擾。飛虎隊出動的時候,往往乾淨利落,迅速制服疑犯后就把現場交其他警務人員處理,隊員則迅速撤退,因此往往給市民留下威猛而低調的形象。
香港警察的飛虎隊不僅配備精良的武器裝備,在面對極危險的疑犯時還配備優良的德國警犬一同出動,這種警犬不怕槍聲,在槍林彈雨中可以配合制服疑犯,十分神勇。
反恐特勤隊
反恐特勤隊(英文:Counter Terrorism Response Unit,縮寫:CTRU)於2009年7月成立,隸屬於香港警務處行動處行動部行動科反恐怖活動及內部保安組,是准軍事化特種警察部隊,主要責任為執行警務處的反恐策略(“防禦、保護、戒備、追查及復原”)、反恐巡邏潛在恐怖襲擊威脅的建築物及地點、處理恐怖襲擊,並且在香港面對高度恐怖襲擊威脅時,負責處理爆炸品、生物武器、化學武器及輻射核武器等危險品事故,及負責當中的押運任務。反恐特勤隊乃警務處繼特別任務連及機場特警組后,具備反恐能力的第3支特種警察部隊,及亞洲第一支警察反恐巡邏部隊。
調查科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rganisedCrime andTriadBureau,OCTB,俗稱O記)是從前的有組織及嚴重罪案調查科〈Organized andSeriousCrimeBureau,OSCB〉及反三合會行動組(DistrictAntiTriadSquad,DATS,俗稱反黑組)合併而成,是香港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刑事部轄下的一個科,主要負責調查及打擊極為複雜及嚴重的有組織及三合會罪行。該科彙集各方面的資源和專業知識,打擊極為複雜的集團式犯罪活動,包括洗黑錢活動,並確認、凍結和充公非法涉及販毒活動的罪犯資產。該科亦定期與內地和海外的執法機構聯絡,交換情報,消除和防止非法活動
所謂的“O記”,其實是「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的俗稱,因為這個“科”的英文名稱的第一個英文字母是“ O ”字,單位內的人員便俗稱為“O 記”……後來廣為流傳,一般新聞報章都稱這個單位為“O記”,再加上這個題材的電影、電視的劇名,使得“O記”這個名稱更為通俗了,很多人只知道這個俗名,不知道真正名稱。
“O記”主要調查複雜的有組織罪案和嚴重的三合會罪行,該部門的人員俗稱O記探員。三合會也可以理解為俗稱的黑社會。香港警察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彙集各方面的資源和專業知識,打擊極為複雜的集團式犯罪活動,包括涉及販毒、洗黑錢活動,並確認、凍結和充公涉及罪犯活動的資產。該科定期與中國內地和海外的執法機構聯絡,交換情報,打擊和防止非法活動。
衝鋒隊
衝鋒隊(EmergencyUnit,EU)於1927年成立,隸屬於香港警務處行動處,為準軍事部隊,成立初期負責處理嚴重罪案及暴動;近代衝鋒隊的主要職責為執行機動性巡邏、處理突發事件、對999緊急召喚作出迅速警力回應、設置緊急路障及反罪惡巡邏等;與此同時,支援軍裝巡邏小隊,趕抵增派軍裝警務人員到場及提供第一線的協助。
EU(Emergency Unit):一般衝鋒隊的隊員都在PTU機動部隊服務過,不是每個警員都可以加入衝鋒隊,因為衝鋒隊隊員在加入衝鋒隊之前都要受到訓練,因為他們是最先到達犯罪現場撲滅罪行的警員,所以只有在警隊服務4年以上或者在機動部隊服務過的PC才可以加入衝鋒隊。所以衝鋒隊隊員的素質是很高的。每部衝鋒車上有5-6名隊員,一名隊長(為Sergeant警長),4-5名PC(警員Constable),其中一名為便衣警員。
EU衝鋒隊裝備的衝鋒車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福特公司生產的Transit,而另外一種是梅塞德斯—賓士公司的Sprinter,兩種衝鋒車都是以柴油為動力,具備強大的馬力,而賓士Sprinter還將陸續代替目前正在服役的Transit,之後這些Transit或者退役,或者轉給其它部門(例如輔警,即香港輔助警察)。
其實EU車之所以帶著全套裝備是因為他們會是最先到達案發現場的警員,他們在收到call之後會在最短時間內到達案發現場,所以很有可能和悍匪駁火,所以EU車裡的裝備很現代化,也很精良,其中除了MP5,M870,頭盔,避彈衣外,還有煙霧彈,路障,探照燈,滅火器,破門工具等裝備,所以EU也就成為市民安全最基層的保障。
西九龍衝鋒隊的總部在西九龍總區油麻地警署。
港島衝鋒隊的總部在港島總區中區警署。
新界北衝鋒隊總部在新界北總區新界北警察總部。
東九龍衝鋒隊總部在東九龍總區牛頭角警署,也是香港警務處東九龍行動基地。
新界南衝鋒隊總部在新界南總區葵涌警署,是香港警務處新界南行動基地。
西九龍衝鋒隊總部在西九龍總區旺角警署。有別於其它警區衝鋒隊都部署在各區行動基地,包括西九龍衝鋒隊和西九龍交通部總部都部署在旺角警署。
特種部門
「藍帽子」:這是香港警察機動部隊(PTU)的別稱,是一支專門應付突發事件的隊伍。一般香港市民看到戴藍帽子的警察出現,便知此事非同尋常。
「紅粉部隊」:是香港女警內部保安連的別名,成立於1992年,由170名女警察組成。它的作用在於對付一些特殊案件,比如處理示威、對付消極抵抗者、排解越南船民中心騷亂等,與男警相比自有優勢。
裝甲車隊:組建裝甲車隊是警方為發揮機動部隊的最大功能,提高該隊在應付天災、人禍等方面突發事件的反應能力的一個重大措施。該隊成立於1970年,擁有14輛功能多樣的薩拉遜裝甲車和30多名隊員。
此外,香港警局還有數支小特種隊,如打擊海上犯罪活動為主的“水鬼隊”;以保護機場安全為主的“機場特警隊”;以貨運檢查、邊境巡邏、搜捕案犯和證據為主的“警犬隊”;還有以說服和談判為主的“談判專家”等。
按照香港警察的管轄範圍(不是香港本身的行政區劃),香港分為六大總區,分別是:
·香港島總區
·西九龍總區
·東九龍總區
·新界北總區
·新界南總區
·水警總區
在這六個總區內除了水警外都部署衝鋒隊,分別駐在各個警署,有時衝鋒隊要帶警犬巡邏。
舊中區警署和警政大樓
PTU
1950年代,政府撥出灣仔軍器廠街的新填海土地供警務處興建新總部,以取代中區警署。警察總部先後經歷幾次擴建,堅偉大樓(Caine House,紀念香港警隊創辦人威廉堅)率先於1952年建成,而樓高20層的梅理大樓(May House,紀念首任香港警察司查理士·梅理)於1973年落成。直到1987年,警隊拆卸警察總部內的已婚警員宿舍,推動「軍器廠街警察總部範圍發展計劃」分兩期興建警政大樓及警政大樓西翼,於1990年及1997年建成啟用。由於翻新日漸老化的梅理大樓,不附合成本效益,當局遂即於1998年3月決定於2002年清拆梅理大樓重建為一座綜合大樓,與1990年代落成的兩座警政大樓組成警察總部。
隨著新建的警政大樓主樓於2005年3月12日正式啟用,1990年落成的警政大樓正式易名為警政大樓東翼。重整后,警政大樓作為警察總部各主要單位使用的高座辦公大樓;警政大樓西翼作為中區總部及中區分區警署使用的中座辦公大樓;警政大樓東翼則作為警察總部其他單位的辦公大樓;原有的堅偉大樓在重建前則闢作港島總區及港島衝鋒隊總部。
為了執行日常的警務工作,警隊分為六個總區。總區又分為區和分區,而在若干情形下,警務管轄範圍是以警署為單位。現時全港共分為23個警區。在總區工作的警務人員提供24小時的前線服務,負責執行傳統的警務工作:
港島總區總部
行政部
行動部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
港島交通部:香港筲箕灣道28號
東區
北角分區:香港渣華道343號
柴灣分區:香港柴灣樂民道6號
灣仔區
灣仔分區:香港灣仔告士打道123號
跑馬地分區:香港跑馬地成和道60號
中區
中區分區: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
海傍分區:香港上環中港道2號
山頂分區:香港山頂道92號
西區
西區分區:香港德輔道西280號
香港仔分區:香港黃竹坑道4號
赤柱分區:香港赤柱赤柱村道77號
東九龍總區總部
行政部
行動部
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
東九龍交通部:九龍牛頭角兆業街2號
黃大仙區
黃大仙分區:九龍黃大仙沙田坳道2號
慈雲山分區:九龍慈雲山道151號
西貢分區:九龍西貢普通道1號
觀塘區
觀塘分區:九龍觀塘鯉魚門道1號
將軍澳分區:九龍將軍澳寶琳北路110號
秀茂坪區
秀茂坪分區:九龍康寧道200號
牛頭角分區:九龍牛頭角兆業街1號
鐵路區
觀塘線
荃灣線
港島線
大嶼山及機場線
西鐵線
東鐵線
西九龍總區總部
旺角區警隊區總部行政部
行動部
西九龍總區刑事總部
西九龍交通部:九龍紅磡衛環里8號
油尖區
油麻地分區:九龍油麻地廣東道627號
尖沙咀分區:九龍彌敦道213號
旺角區
區總部及行政科:九龍太子道西142號
行動科
刑事科
深水埗區
深水埗分區:九龍欽州街37號A
長沙灣分區:九龍荔枝角道880號
九龍城區
九龍城分區:九龍亞皆老街202號
紅磡分區:九龍公主道99號
新界北總區總部
行政部
行動部
新界北總區刑事總部
新界北交通部:新界粉嶺沙頭角道粉嶺迴旋處
大埔區
大埔分區:新界大埔安埔里4號
上水分區:新界粉嶺沙頭角道粉嶺迴旋處
屯門區
屯門分區:新界屯門杯渡路100號
青山分區:新界屯門湖安街12號
元朗區
元朗分區:新界元朗青山道246號
天水圍分區:新界天水圍天耀路11號
八鄉分區:新界八鄉錦田大馬路
邊界區
沙頭角分區:新界沙頭角沙頭角道石涌凹
打鼓嶺分區:新界打鼓嶺坪輋路
落馬洲分區:新界元朗落馬洲落馬洲路100號
新界北總區總部
新界南總區總部
行政部
行動部
新界南總區刑事總部
新界南交通部:新界荃灣城門道8號新界南總區警察總部地下
荃灣區
荃灣分區:新界荃灣荃景圍23-27號
葵青區
葵涌分區(合併梨木樹分區):新界葵涌葵涌道999號
青衣分區:新界青衣島青衣鄉事會路13號
沙田區
沙田分區:新界沙田禾輋街1號
田心分區:新界沙田顯徑街
馬鞍山分區:沙田馬鞍山道200號
大嶼山區
大嶼山北分區:大嶼山順東路1號
大嶼山南(梅窩)分區:大嶼山梅窩虎崗山1號
機場區:赤臘角航膳西路8號機場警署
水警總區總部
行政科
行動科
支援科
水警訓練學校
小艇分區
反走私特遣隊
水警總區刑事總部
水警港外區
水警東分區:西貢對面海華容路1號
水警北分區:馬料水水警基地
水警西分區:新界青山公路16咪半
水警海港區
水警港口分區
水警南分區:香港香港仔深灣道28號
長洲分區:長洲警署徑4號
香港警車
港英時期,警隊記者會常以供奉關帝的神桌作為背景。時至今天,大部分警署仍然供奉關帝,警隊高層有意淡化此種活動。
警隊護送組(ForceEscortGroup,FEG)成立於1986年4月,隸屬於香港警務處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由行動處處長直接指揮。警隊護送組的主要任務為護送,包括國家元首、重要人物、重要人物靈柩、國寶以及危險性物質等,為警務處最前線的接待角色之一,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被護送人士的重視及看顧。此外,警隊護送組亦都負責押解高危險性犯人、爆炸品、武器及彈藥、貴重財物、遺體及靈柩等任務。於2010年,警隊護送組共出動1,636日次,執行117次的調派行動香港警察的FEG香港警隊交通部的警隊護送組(Force Escort Group,簡稱FEG),專門負責護送各國政要及皇室人員,包括為在香港訪問的國家政要、總統等的座駕領航開路,之前更要做足工夫為各位大人物出入香港策劃路線,責任非常重大。護送組隊員每一位都是摩托車精英,每一次護送行動常保持130至160的高速(市區中會視乎情況減慢)和“箭形”陣式行駛。
所有護送組隊員都是從交通部挑選出來,每一位都是摩托車精英,擁有一流的駕駛技術,由於每一次護送行動都講求速度及隊形,車速要保持高速(市區中會視乎情況減慢),以盡量縮短封路時間,減少對市民的影響。此外,更要互相配合,確保車與車之間相距一米,以保持“箭形”行駛。
其實FEG的工作性質和警隊中其他的一些部門(像PNC警察談判小組)一樣,在沒有任務的時候都會在原來任職的部門工作,在接到任務后在履行其特別部門的職務,不過在接到任務后,要馬上履行特別職務,要以特別職務為主,例如:一名EU隊員加入了PNC,不過在他巡更時收到PNC任務,這時候他要馬上履行PNC的任務,將手上的工作交給其他EU同僚。而FEG和PNC一樣,都不會因為加入FEG或PNC而升職加薪(絕對不會像加入“SDU特別任務連”或“ASU機場特警隊”即可升職又可加薪),僅僅是一項特別的工作。不過還是有很多人在每年的PNC和FEG招募中踴躍參加,因為參加這種特別的工作可以記在記錄中,對以後的升職(這裡指的是正常的升職)會有所幫助。
他們的BMW RT850電單車在平時也作為巡邏車使用。RT850在全世界都被警察和其他部門廣泛使用在香港,除了警務處的交通部用其作為巡邏車外,在香港消防處亦用此車作為救護電單車和輕型滅火電單車。
香港警察隊有160餘年的長久歷史,由1842年英國人佔據到1997年回歸后,普通市民對“警察”有很多俗稱,另外在“警隊”內使用的“行語”,亦有“警察”長久以來的“敵人”---犯罪份子以及黑社會人物的次文化,特別在進行犯罪活動時對於“警察”更是有“暗語”,以下是一些次文化“產品”的羅列:
“皇氣”- 對警察一般通俗稱呼,來自回歸前香港警察的「皇家香港警察隊」的“皇家”稱號。
“阿sir”- 對警察一般通俗稱呼,是以前英國人管治留下對長官、教師的專稱。
“花腰”或"花腰仔”- 香港60年代之前的另一個俗稱,本是對警察很古老的稱呼,源自有清一代的廣東三合會的術語,因為以前官衙的衙差腰上是束縛一條顏色布帶。
“差人”- 這是中國對官衙的衙差一個很古老的稱呼。
“差佬”- 這是廣東話對“警察”的一個俗稱,含有貶意,如從事駕駛的士的叫“的士佬”、做廚師的叫“廚房佬”等。
“差婆”- 同上,是對女警警察的俗稱。
“衰人”- 老一輩犯罪份子,最常見的是“打荷包友”(扒手)對警察的污衊稱號,“衰”是他們對被拘捕的“背語”。
“烏龜”- 上世紀80年代以來青少年黑社會對軍裝警察的污衊稱呼,因為著裝警察是戴大蓋帽,看似烏龜的殼。他們對香港海關的執法人員亦污衊稱做“海狗”。
“黑腳”- 上世紀80年代以前,黑社會對軍裝警察的污衊稱呼,因為員佐級人員的著裝警察以前是在小腿戴上一對的黑色帆布“腳綁”,所以稱為“黑腳”,廿年前香港警察取消“腳綁”后,這個名稱已經淘汰。
“卧底”亦稱做“二五仔”,“反骨仔”,“針”派遣卧底叫做“落針”:是長期潛入犯罪團伙內部的警察的別稱,這是為協助破獲棘手案件或大案而設置的特殊警察。香港警隊大約有80多名“卧底”潛伏在各類犯罪集團內部,做“卧底”的警員必須出於自願,不能是獨生子,祖宗三代必須清白;“卧底”一般在社會或學員警中招募,面孔必須陌生,“卧底”有多項特殊權利,可以“假戲真做”,功成身退後升級快。
“線人”:是香港警察獲取情報的來源之一。做“線人”的有兩種人,一種是自願者,這類人一般都與犯罪集團有關係;另一種人是被招募的罪犯,戴罪立功。當然“線人”與警察一般是買賣關係,香港警方每年這種費用高達五億港元。所以在香港有靠做“線人”發家致富一說。
軍裝部門:雷明頓散彈槍、M16A2突擊步槍、MP5衝鋒槍和史密斯·韋爾森特種軍警左輪。
偵探部門:(CID):.38特別偵探型左輪手槍。
香港警察配備槍
機動部隊:.38史密斯·韋爾森N10左輪、M16A2突擊步槍、長短管催淚彈槍、木彈槍、催淚噴霧器及催淚手榴彈。
政治部(SB):.38徑柯爾特廠特別偵探型左輪手槍。
衝鋒隊:史密斯·韋爾森特種左輪、催淚噴霧器、雷明登散槍、長短管催淚彈槍。
特警隊(SDU):9毫米HP自動手槍、德國MP5型衝鋒槍、美國雷明登N700型連紅外線瞄準器遠程來複槍、帶消音器的MP5SD衝鋒槍、震弦手榴彈(Thunder Grenade)
另:現在香港警察配備的新式避彈衣重量只有1.3磅,可抵擋.357和.44馬格努姆彈等大殺傷型槍械,價值2000-3000港元。
在交通工具方面,香港警察有兩架UH—60“黑鷹”式直升機,兩架滑輪螺漿雙引擎飛機,一架“島民”式飛機,四架“熒火蟲”訓練機,三架“海豚”式雙引擎直升機。
而在汽車和通訊方面,香港警察的裝備無論是數量還是先進程度在亞洲都是一流的。
2019年1月3日消息,據香港文匯網報道,日前,《亞洲周刊》年度風雲人物評選結果出爐,“香港警察”被評為“二零一九年度風雲人物”。
《亞洲周刊》表示,因為在關鍵的時刻,香港警察影響了歷史的進程,守衛香港的法治。他們是香港社會的“定海神針”,是香港市民福祉的“守護天使”。
《亞洲周刊》還表示,香港警察2019年是最被扭曲、被辱罵的群體,也是最被仰賴、最被敬重的群體。無論你愛它還是恨它,這個3萬人的紀律部隊,左右了香港700萬人的命運,讓香港人尋回免於恐懼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