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宋澶淵之盟

遼宋澶淵之盟

遼宋澶淵之盟是澶淵之戰圖徠盟,是北宋與遼經過多次戰爭后所締結的一次盟約。對宋而言,澶淵之盟不過是以「賄賂」來取和平,甚至可說是喪權辱國。但盟約締結后,宋、遼之間百餘年間不再有大規模的戰事,這對中原與北部邊疆經濟文化的交流和民族的融合有正面的作用。

簽訂背景


澶淵之盟是北宋與遼經過多次戰爭后所締結的一次盟約。北宋景德元年(1004年),遼承天皇太后和遼聖宗耶律隆緒以收復瓦橋關(今河北雄縣舊南關)南十縣為名,發兵南下,連破宋軍,十一月已抵達黃河邊的重鎮澶州城北,威脅宋都東京,宋朝也人心惶惶。
宋朝大臣王欽若主張遷都升州(今江蘇南京),陳堯叟主張遷都益州(今四川成都);宰相寇準則力請宋真宗親征,宋真宗被迫北上。這時寇準倚重的將領是在抗遼戰爭中屢立戰功的楊延朗(楊業之子,后改名延昭)等人。

簽訂經過


宋軍在澶州前線以伏弩射殺遼南京統軍使蕭撻凜(一作覽),遼軍士氣受挫。宋真宗在寇準一再催促下,登上澶州北城門樓以示督戰,宋軍士氣大振。宋、遼兩軍出現對峙局面。
遼軍這次南侵,其目的只是想對宋進行一次物資掠奪和政治敲詐,因折將受挫,表示同意與宋議和。宋真宗亦希望遼軍能儘快北撤,於是遣使向遼求和。

產生結果


十二月,雙方達成和議,約定宋每年給遼絹二十萬匹、銀十萬兩,沿邊州軍各守疆界,兩地人戶不得交侵,不得收留對方逃亡的「盜賊」,雙方可以依舊修葺城池,但不得修築城堡、改移河道,並約定宋遼為兄(宋)弟(遼)之國。由於盟約在澶州(今河南濮陽附近)締結,澶州亦名澶淵郡徠,故史稱宋遼此次盟約為「澶淵之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