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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生子
書籍
美國的黑人曾經有著長期受奴役的經歷,被剝奪了受教育的權利。他們在人們眼裡一直是那個國家裡顯得神秘而模糊的一個群體,一方面在籃球、拳擊、田徑等各項體育運動中睥睨群雄,甚至在流行樂壇上也有不容忽視的地位;另一方面又經常與吸毒搶劫強姦兇殺等可怕的字眼聯繫在一起,令人望而生畏,敬而遠之。而作為一個弱勢的群體,他們經常遭到忽視而居於社會邊緣的位置。真實的生存狀況又是怎樣的?沒有什麼人能夠清楚地知道。仍然有不少人試著用各種方式傳達出那"沉默的大多數"的聲音,理查·賴特就是這樣的一個人。.....
理查德·賴特 美國黑人作家。1908年9月4日生於密西西比州納齊茲附近的一個種植園裡。祖父是黑人奴隸,父親是種植園工人,母親是鄉村教師。賴特進過孤兒院,曾在親戚家寄養,15歲起獨立謀生。他從小深受歧視並從事各種體力勞動。同時他勤奮自學,立志成為作家,深受德萊塞、劉易斯、安德森等現實主義作家的影響。1932年加入美國共產黨,1937年賴特去紐約任美共機關報哈萊姆區的編輯。1940年他的長篇小說《土生子》問世,使他一躍成為享譽美國文壇的黑人作家。小說獲得暢銷,后又改編成戲劇在百老匯上演,並拍攝成電影。西方有的評論家認為只有在《土生子》出版之後,黑人文學才在美國文學中取得地位。1944年賴特退出共產黨。1946年遷居巴黎,1960年11月28日去世。賴特著有長篇小說五部、中短篇小說集兩部、與人合寫的劇本兩個以及其他著作近十部,也發表過一些詩,但他最突出的成就是小說。
土生子[書籍]
在所有的黑人作家中,實際上在一切不同膚色的美國作家中,理查德·賴特因其涉及政治、經濟和社會之深而佔有主宰地位。
——埃爾德里奇·克里夫
(《土生子》)向全國表明,美國如此對待黑人群眾造成了(黑人的)怨恨、無助感、暴力和革命的可能性……(作者)能夠用藝術傳達出兩個信息:在美國做個黑人意味著什麼,以及創造了這樣一個異類土生子對美國來說意味著什麼。
——亞瑟·戴維斯
如果我只認識一個別格·托馬斯,我是不會寫《土生子》的……別格是美國的產品,這片土地上的土生子。
——理查德·賴特
美國黑人文學發展到理查德·賴特,確實出現了一個高峰,一個里程碑。美國黑人是一個受奴役的民族,長期在奴隸制下過著牛馬不如的生活,被剝奪了受教育的權利,因此他們在口頭文學和音樂等方面雖有古老的傳統,在書寫文學上卻處在幼稚階段。南北戰爭以後,美國黑人名義上算是獲得了解放,然而在某種意義上說,所受的壓迫反而有變本加厲的趨勢。列寧曾把重建時期的美國南方比作一座“解放了的”黑人的監獄。白人統治階級的壓迫,加上棉花連年歉收,終於促使廣大黑人群眾紛紛遷居北方大城市,這就是美國歷史上有名的“大遷移”。黑人大規模集中於城市,生活改善了,有了受教育的機會,也具備了廣泛展開文藝活動的條件。到了二十世紀二十年代,終於以美國最大的黑人聚居區哈萊姆為中心,興起了哈萊姆文藝復興運動(或稱黑人文藝復興運動)。這個運動內容十分豐富,影響也十分巨大,簡略地可以概括為如下兩點:一、黑人文藝復興運動也叫新黑人運動,它否定了逆來順受的湯姆叔叔型黑人形象,要求黑人作家在文學創作中樹立新黑人形象,賴特的長篇小說《土生子》中主人公別格的形象,就是在這個運動的影響下創造出來的;二、運動的中心任務之一是要加強和提高文學作品的藝術表現能力,運動中通過“是藝術還是宣傳”的討論,大大地提高了整個黑人文學的藝術水平。運動前期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蘭斯頓·休斯,後期的主要代表是理查德·賴特,休斯的詩歌和賴特的小說在藝術上都達到了很高的水平。
賴特出生在美國密西西比州納齊茲附近的一個種植園裡,祖父是奴隸,父親在種植園裡當過工人,後來棄家出走,母親是鄉村女教師。賴特自幼過著貧窮的生活,進過孤兒院,輾轉在好幾個親戚家裡寄養過,備受虐待和凌辱,也經常受街上和學校中兒童們的欺侮,他為了自衛,往往跟人打得頭破血流。他從小在充滿敵意的環境中長大,深感自己是受歧視的黑人,又是“棄兒”和“局外人”,對社會、對周圍的白人世界懷著又恨又怕的反常心理。賴特的這種心理狀態,不僅在他的著名自傳《黑孩子》(Black Boy,一九四五)里有生動的描述,而且在他的小說里也有所反映。他在《土生子》里寫道,把別格的性格乘一千二百萬,就得出黑人民族的心理。
賴特十五歲尚未在九年制學校畢業時,就寫了一篇反映黑人生活的生動小說刊登在當地黑人報紙上。此後他就對文學創作發生強烈的興趣,立志要當作家。一九二七年去芝加哥,一邊從事當僕人之類被人們看不起的賤役,一邊勤奮自學。他最愛讀西奧多·德萊塞、辛克萊·劉易斯和舍伍德·安德森等美國現實主義作家的作品,他曾在自傳中說:“是我這一輩子所過的生活,促使我嚮往現代小說中的現實主義。”
在三十年代美國經濟蕭條時期,賴特長期失業,只好靠社會救濟過活。一九三二年他參加了美國共產黨,他自稱黨給了他無限溫暖和精神力量,他從此以黨為家,勤奮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並試圖用馬克思主義的觀點去觀察社會。賴特以前的黑人作家,尤其是二十年代黑人文藝復興時期的黑人作家如哈萊姆派,只停留在黑人生活的某些表面現象上,醉心於描寫黑人民族落後的一面和異國情調。賴特卻不一樣,他的創作往往能用現實主義的筆觸,深刻地挖掘出生活的底蘊,揭示美國大城市的黑暗面,向社會提出控訴和抗議,因此被認為是三四十年代美國左翼文學中所謂“抗議小說”的創始人之一。
一九三七年,賴特離開芝加哥去紐約,任共產黨機關報《工人日報》的哈萊姆區編輯。一九三八年他的中篇小說集《湯姆叔叔的孩子們》(Uncle Tom's Children)出版,獲得好評,奠定了他的文學地位。兩年後,他的代表作長篇小說《土生子》出版,使他一躍而成為最享盛譽的黑人作家。次年這部小說改編成戲劇,在百老匯上演,不久又拍成電影。小說本身也很暢銷,被美國著名的“每月一書讀書會”選中,後來又被收入很有影響的《現代叢書》。西方評論家一般都認為從賴特的《土生子》出版后,黑人文學才在美國文學中取得地位,受到評論界的重視並在人民群眾中產生較大影響。美國當代著名黑人作家勒洛伊·瓊斯(又名伊·阿·巴拉卡)說:“賴特的《黑孩子》和《土生子》,是描寫南方與北方的黑人的城市生活和非城市生活的兩部最有永久價值的社會小說和社會批評。”賴特成名后,逐漸與美共的觀點和政策發生分歧,終於在一九四四年退出共產黨,一九四六年離開美國到巴黎定居,直到去世。
賴特共出版過長篇小說五部、中短篇小說集兩部、與人合寫的劇本兩個以及其他著作近十部,也發表過一些詩,但他最突出的成就是小說。
《湯姆叔叔的孩子們》包括五個中篇小說,內容均系描寫南方黑人受歧視、受壓迫的悲慘生活。這部小說集刻畫了一系列有反抗精神的黑人青少年形象,他們寧肯英勇地犧牲,也不願意屈辱地貪生。但總的說來,作者在性格刻畫上仍繼承黑人文學中的傳統:把黑人描寫成種族歧視的受害者和犧牲品,他們儘管富於反抗精神,但總處在挨打的地位。
兩年後出版的長篇小說《土生子》,不僅是賴特最優秀的代表作,而且被認為是黑人文學中的里程碑。小說出版后,不僅震動美國文壇,也震撼了美國社會。白人們一向認為黑人奴性十足,可以任意凌辱,後來卻對黑人刮目相看,開始有了畏懼之心。白人輿論一向誣衊黑人天性野蠻,動輒殺人、強姦。以往的一般黑人作家或是否認,或是分辯,只有賴特能夠深入剖析,發掘犯罪活動與社會制度之間的內在聯繫,指出黑人的野蠻凶暴既非天性也非民族特性,而是美國社會制度所造成的,別格的性格乃是美國文明的產物。《土生子》的書名就隱含這層意思。西方評論界都認為《土生子》像赫爾曼·麥爾維爾的小說《白鯨》一樣,含有很深的意義,它把對美國社會制度的控訴包含在一個描寫黑人青年犯罪故事的寓言里。賴特在小說出版后不久,曾在哈萊姆區的紐約公共圖書館里作《別格是怎樣出生的?》演講,詳細闡述了他寫這部小說和創造別格這一藝術形象的過程,演講稿的一部分先刊登在《星期六評論》(一九四○年六月號)上,後來又全文印成小冊子出版。
《土生子》共分三部分:《恐懼》、《逃跑》和《命運》。第一部一開始,就展現出美國黑人悲慘生活的生動畫面:別格·托馬斯一家四口同住在一個狹小房間里,兩張床佔去房間的大半:兄弟倆合睡一張床,母女倆合睡另一張床,每次母女倆要起床穿衣,得先叫兩個男孩子扭過頭去。繼而作者栩栩如生地描繪了別格殺死耗子的場景,既反映了黑人的貧困生活,又烘托出由這種生活環境所養成的主人公的殘忍性格。主人公別格是白人心目中的“壞黑鬼”,而他對白人也懷著又恨又怕的心理,後來在無意中殺死了一個白人姑娘,自己也被捕入獄,最後被判死刑。第三部分《命運》寫共產黨白人律師麥克斯出庭為別格辯護,有說教成分,藝術感染力不及前兩部分。但這部小說從鬧鐘丁零零響開始,一直到別格最後微微苦笑著跟麥克斯道別,通篇充滿著一個生活在社會底層的被壓迫民族埋在心底的深仇大恨。
賴特的創作繼承美國文學中的現實主義優秀傳統,《土生子》更是明顯地受德萊塞的代表作《美國的悲劇》的影響。兩部小說都以生活中的真實犯罪案件為素材(《土生子》以一九三八年芝加哥黑人羅伯特·尼克松謀殺一個白種女人的案件為藍本),二者都以犯罪行為作戲劇性故事發展的主要線索,二者也都把主人公的罪行看成是資本主義社會畸形發展的必然產物。但在賴特的時代,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學說在文學中已有較大影響,賴特也在創作中把較多的注意力放在人物病態心理的分析和描寫上,而這種心理,據作者自己承認,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他自己心理狀態的反映。但是賴特擯棄了弗洛伊德關於壓抑出於性慾那部分學說,突出內心壓抑的社會內容。賴特認為,人壓迫人的社會制度使人們的精神壓抑,造成病態心理。陷在美國社會最底層的廣大黑人,要麼像小說中別格的母親那樣篤信宗教,借宗教麻醉自己;要麼像別格的情婦蓓西那樣借酒澆愁;要麼像湯姆叔叔那樣使自己適應社會環境,對壓迫者唯唯諾諾,逆來順受。至於賴特自己,他說他跟別格一樣,看不慣這樣的社會,內心像一座蘊藏著無限仇恨烈焰的火山,總是處在爆發的邊緣。各人的心理反映雖然方式不同,但都是精神受到壓抑后病態的和變態的心理。
這部小說中沒有殘酷迫害黑人的白人種族主義分子形象。作者認為,社會上更多的是像道爾頓一家那樣的白人,主觀上同情黑人,甚至捐款給慈善事業來改善黑人的生活,但同時他們又是大量榨取黑人血汗的社會剝削者,例如道爾頓就在黑人聚居區擁有大量地產,黑人(包括別格一家在內)的貧困處境事實上就是他這樣的剝削者造成的。小說中道爾頓太太的瞎眼富於象徵意義,說明這些“開明的”白人對於種族歧視問題視而不見,從而深刻地表現了資本主義制度的內在矛盾。作者有意把批判的鋒芒不指向個別白人而指向整個社會,用意就在於控訴整個社會制度。
總的說來,《土生子》是一部優秀的現實主義小說,有較深刻的批判意義。小說在藝術上也有獨到之處:文筆洗鍊,結構嚴謹,情節發展迅速,故事敘述生動,扣人心弦。
繼《土生子》后,作者出版了四部長篇小說和一部短篇小說集,其中長篇小說《今日的主》(Lawd Today, 1963)和短篇小說集《八個男人》(Eight Men,1961)都是在作者死後才第一次出版。長篇小說《局外人》(The Outsider,1953)主要寫一個厭世的黑人,覺得世上的一切——包括母親、妻子、兒女、情婦和他們生活的環境——都無可留戀,最後借一次交通事故假裝死去,想就此與過去那段歷史割斷聯繫,重新做人,但結果仍處處碰壁,依舊有無窮煩惱和孤獨感,到頭來還是“局外人”。這部小說被認為是美國第一部存在主義小說,是作者放棄共產主義轉向存在主義哲學之後的產物。賴特死後十餘年,又出版了他的自傳《美國飢餓》(American Hunger,1975)。總的說來,他後期的創作無論在思想上或藝術上,都沒有達到《土生子》的水平。
賴特的創作對黑人文學的發展有很大的影響。後人稱他的創作特點為“城市現實主義”(urban realism)或“抗議現實主義”(protest realism),或簡稱“抗議小說”(protest novel)。不少黑人作家如安·佩特里(Ann Petry)、切斯特·海姆斯(Chester Himes)等,繼承他的傳統,有些評論家稱這派作家為“賴特派”(Wright school)。美國評論家羅伯特·布恩在《美國的黑人小說》一書中說:“對賴特派來說,文學是感情的凈化劑——一種消除種族內部緊張關係的手段。他們的小說往往是痛苦與絕望交織的長聲呼號……除了少數例外,他們的風格包含一種狂暴的現實主義,缺乏愛,甚至缺乏對語言的尊重。他們的人物刻畫主要是針對社會問題的,但比一般的自然主義小說更趨向於探索心理深度。他們的主題使人想起舍伍德·安德森,主要寫美國的等級制度如何產生可怕的畸形人物。白人讀者鑒於自己對小說主人公的悲慘處境應負的責任,就有義務改變他們對種族問題的態度。”
但是,賴特派雖對社會提出批評和抗議,把當時最激動人心的種族問題和社會問題選作創作的主題,個別作家對人物的心理描寫和心理分析在深度上也有所發展,但總的說來,他們的創作在思想深度上或藝術表現力上都不及賴特的早期創作。有些還走向極端,一味描寫美國大城市黑人區里的犯罪行為,宣揚色情和暴力,著眼於血淋淋的自然主義描寫,那就更不足為訓了。倒是在賴特派之後,有些受賴特熏陶和提挈的青年黑人作家如拉爾夫·艾里森和詹姆斯·鮑德溫,五六十年代在美國黑人文學中再次放出異彩,藝術上有較高成就,像艾里森唯一的一部長篇小說《看不見的人》(1952)還被奉為美國文學中的“現代經典”,受到評論界的高度重視。
施咸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