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義述蘊

周易本義述蘊

舍《本義》而從程《傳》、孔疏者,亦偶有之,非其通例也。其以《大、小象傳》列《彖傳》後者,自謂用今本《乾卦》之例。列《彖傳》於《彖辭》後者,自謂用今本《坤卦》之例也。

古籍簡介


《周易本義述蘊》·四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四庫提要


國朝姜兆錫撰。兆錫字上均,丹陽人。康熙庚午舉人,乾隆初薦充三禮館纂修官。是書取名《述蘊》者,蓋取《通書》“聖人之精畫卦以示,聖人之蘊因卦以發”之義。大旨恪遵朱子《本義》,如解《屯卦》六二“匪寇婚媾”句,解《否卦》“否之匪人”句。舍《本義》而從程《傳》、孔疏者,亦偶有之,非其通例也。其《經》、《傳》之次第,則於卦畫之後繼以《彖辭》、《彖傳》,於《彖辭》、《彖傳》之後繼以《象辭》、《象傳》,而《乾》、《坤》二卦則又割《文言傳》為二段,分綴於《彖》、《象》二傳之下。其以《大、小象傳》列《彖傳》後者,自謂用今本《乾卦》之例。列《彖傳》於《彖辭》後者,自謂用今本《坤卦》之例也。然割裂《文言》,又用何例乎?既非今本,又非古本,殊為進退無據。又既解《本義》之九圖,而《卦變》一圖其說與《本義》互異者,置不一言,亦為疏漏。至訂定《雜卦》《大過》以下八卦,本蔡淵之說而小變之,以《漸》、《歸妹》、《既濟》、《未濟》四卦相次為隔句韻體,亦殊勇於改《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