彖辭

彖辭

彖辭是《易經》中論卦義的文字,也叫“卦辭”。

基本介紹


彖辭入門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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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彖”(tuàn)即豬嘴上吻部半包住下吻部的意思,與現代語文使用的常用符號圓括弧“()”同形同意。引申為“包括”。再引申為“概括”或“註解”。《易經》的專用術語“彖辭”即指“總括之辭”、“概括之辭”,即概括一卦涵義之辭,或註解一卦之辭。彖辭是用來解釋卦辭。其餘六爻的筮辭就是爻辭。爻辭只斷定該爻的吉凶,彖辭則斷定整卦的吉凶。古人把“彖”解釋為“斷”,就是“斷定”(吉凶)的意思。這種斷定是根據整個卦象來進行的,所以《繫辭上》說:“彖者,言乎象者也。”
彖辭是對卦象的吉凶斷定,而《彖傳》則應該是為彖辭作的“傳”,也就是對彖辭的解釋。但實際上它也直接解釋卦義:“統論一卦之義:或說其卦之德,或說其卦之文,或說其卦之名。”(7)試以需卦為例:彖辭為:“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彖傳為:“需,須也(解釋卦名),險在前也(解釋卦象:上坎)。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根據卦象下乾上坎解釋卦德)。‘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解釋彖辭亦即卦文);‘利涉大川’,往有功也(解釋彖辭)。”但要注意的是,這些解釋未必是彖辭本來的意思。作為筮書的《周易》古經本是吉凶占斷,《彖傳》把它們政治化、倫理化、哲理化了。不僅《彖傳》,整個《易傳》都是如此。

引證解釋


1.指《周易》中的卦辭。《左傳·昭公二年》“見《易·象》與《魯春秋》”唐·孔穎達疏:“故先代大儒鄭眾、賈逵等或以為卦下之彖辭,文王所作。”按,象,或以為非《易》十翼之《象》,應是《象魏》。見楊伯峻春秋左傳注》。《易·乾》“元亨利貞”宋·朱熹本義:“元亨利貞,文王所系之辭,以斷一卦之吉凶,所謂彖辭者也。”
2.指《周易》中的爻辭。《易·繫辭下》:“知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鄭玄註:“彖辭,爻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