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務員局
莆田市公務員局
莆田市公務員局 是市政府管理全市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部門。
莆田市公務員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部門,主要職責是:
(二)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的規劃方案,建立健全符合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不同特點的科學分類管理體制和有效的激勵機制。對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工作進行綜合管理,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各縣(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企業、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三)綜合管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工勤人員)的職位分類、錄(聘)用、考核獎勵、紀律、懲戒、職務升降、職務任免、培訓、交流、迴避、辭職辭退、申訴控告、“農轉非”等工作。綜合管理人事爭議仲裁工作。
(四)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綜合管理。推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和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考試製度,建立健全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研究制定全市專業技術隊伍建設規劃,組織實施繼續教育,選拔和管理有突出貢獻專家。
(五)培育、指導和管理人才市場,負責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的綜合管理,調整人才分佈結構,負責國(境)外和市外人才、智力引進及有關專項基金的管理工作。管理組織選拔非教育系統國家公派及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六)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和國家規定的退休、辭職、辭退人員的待遇工作。組織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的技術等級崗位考核。研究與完善機關、事業單位的福利制度。
(七)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退休、退職工作,落實退休幹部“兩項待遇”,引導退休幹部發揮餘熱,為社會作貢獻。
(八)貫徹執行轉業軍官安置政策,編製軍官轉業的安置計劃和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服務管理自謀職業的轉業軍官。
(九)負責人事工作的科研、宣傳、信息工作,指導協調福建行政學院莆田分院、市幹部學校的建設發展。加強幹部培訓教育和人才開發。對下屬事業單位進行綜合管理與業務指導。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人事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黨組書記、局長:方振涵
職責:主持全面工作
掛鉤縣區:荔城區公務員局
紀檢組長:朱黎萍
分管:監察室
掛鉤縣區:秀嶼區公務員局、北岸黨務人事局、湄洲島人勞科
黨組成員 副局長:蔡金春
分管:調配科、引智科、引進人才服務中心、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掛鉤縣區:涵江區公務員局
黨組成員 副局長:鄭潮
分管:綜合規劃科、專技科、職位管理與考錄科、檔案室、協管辦公室
掛鉤縣區:城廂區公務員局
黨組成員 副局長:戴建忠
分管:軍轉安置科、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管理服務中心、工資福利退休科、計算機站、考培科、繼教中心、工考中心
掛鉤縣區:仙游縣公務員局